深圳證券交易所

深交所 股票 投資 財經 深交所 2017-06-13

對於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及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減持股份實施細則》主要作了哪些規定?

日期: 2017-6-12

答:大股東減持或者特定股東減持,採取集中競價交易方式的,在任意連續90個自然日內,減持股份的總數不得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

股東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減持上市公司非公開發行股份的,除遵守前款規定外,在股份限制轉讓期間屆滿後12個月內,減持數量還不得超過其持有的該次非公開發行股份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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