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農村吃飯有很多規矩與禁忌,“吃什麼、怎麼吃”關係重大

民間關於飲食有很多規矩,以為“吃什麼、怎麼吃”關係重大,其中包括很多禁忌。

民間認為某些食物之間物性相剋,不能同食,不然,輕者生病,重者喪命。

魯西一帶民間認為雞蛋和洋姜不能同食,否則會腹瀉不止。

民間常說“羊不姜,牛不韭”,意思是說羊肉不能用姜來調配,而牛肉不能與韭菜搭配。按傳統的五行相剋相生原則,羊味苦,屬火性,而姜味甘,屬金,火克金,所以羊肉與姜不能搭配;

吃完蔥以後不能再吃蒜,俗語說“吃蔥又吃蒜,爹孃死不見”。認為這種吃法會導致爹孃臨死見不著面的嚴重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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蔥不能蘸蜜糖吃,認為這是“甜砒霜”,吃了會死人。這其中有的是出於誤解和迷信,有的則有一定的道理。

例如,膠東一帶忌諱吃海鮮的時候喝啤酒,認為這樣會造成痛風。榮成一帶吃柿子、年糕時忌飲酒。

民間還以為有的食物養人,有的食物傷人。

如俗語說:“桃養人,杏傷人,李子樹下埋死人。”因此,吃桃時總會盡量多吃,而對李子則注意不要食用很多。

隔夜的雞蛋不能吃,隔夜茶也不能喝。魯中、魯西及西南很多地方不吃鱔魚,認為吃了水中無鱗的魚對人不好,如濟南地區過去不吃鱔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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忌喝被太陽晒得半溫不熱的水,認為喝了這樣的水會引起肚疼。

不吃不潔之物,不吃病死的雞鴨,不吃蛇鼠等讓人反胃的東西。各地民間吃雞時,長輩總是制止小孩吃雞爪,認為小孩吃雞爪寫字時會抓破紙,或者認為吃了雞爪寫字時手會打哆嗦。

兩人不能同吃一瓣蒜,認為這樣兩人會“算了”(散了)。兩人不能吃同一個梨,認為這是“分梨”,諧音“分離”,不吉利。

榮成一帶小孩忌吃剛蛻皮的軟皮蟹,認為吃了軟皮蟹小孩長大會腰軟背疼。當地還忌小孩吃生蟹生蝦,據說“生吃螃蟹活吃蝦,長大之後吃他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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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西習俗在包餃子或包子調餡時,未出嫁的女孩子不能品嚐菜餡的鹹淡,否則出嫁時會“尿轎”。

泰安和聊城地區未結婚的女孩子不能吃不見天的雞蛋,就是殺母雞時在母雞體內取出的大小不一的未成形的雞蛋。

棗莊地區未婚的姑娘在飲食上也有諸多禁忌,如姑娘不能吃頭鏊子煎餅,也就是第一個烙出來的煎餅,認為吃了頭鏊子煎餅出嫁後婆婆好打耳光;

女孩刷鍋時忌後刷勺子先刷鍋,以為生的小孩頭髮長不黑;刷鍋水不能往鍋門口潑,認為潑了以後所生的小孩好流口水。

山東農村吃飯有很多規矩與禁忌,“吃什麼、怎麼吃”關係重大

在酒桌上座位有尊卑次序,忌晚輩坐長輩位子。敬酒不能敬一杯,通常要敬三杯。過去是待被敬的長者喝了以後,敬酒人才能喝。現在敬酒通常強調敬酒者要先喝光,稱此為“先乾為敬”,被敬者也要隨即喝乾,否則被認為不禮貌,看不起人。

山東吃魚也頗多講究。上魚時要特別注意魚頭、尾、腹、背的位置。民間講究“文腹武背”,如果主客是文人,要將魚腹對著他,意思是稱讚他滿腹文章,如果客人是個武將,就要將魚背衝著他,意為誇他為棟樑之材。

山東農村吃飯有很多規矩與禁忌,“吃什麼、怎麼吃”關係重大

民間一般都是將魚腹朝向主客。而茌平、東阿一帶將魚頭朝向主客,以示尊敬,如果將魚腹衝向客人,會被認為是“大肚子吞人”,引起酒桌上的不愉快。

吃完魚的一側去吃另一側時,忌說“翻”,而應說“正過來”、“划過來”。這是由於捕魚生產而形成的禁忌,因為捕魚怕翻船,說將魚“翻過來”不吉利。

現在很多地方也注意司機在席上時不說“翻”字。另外,吃完魚的一面時,忌諱客人來翻魚,應由主人將魚“正過來”,如果主人不能獨自操作時,便會對客人說“幫幫忙”、“動動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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