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三農問題的根本解決途徑

三農 經濟 農民 農村 農業 卟慽 2018-12-01

“三農”問題,就是指農業、農村、農民這三個問題。研究三農問題目的是要解決農民增收、農業增長、農村穩定。

實際上,這是一個居住地域、從事行業和主體身份三位一體的問題,但三者側重點不一,必須一體化地考慮以上三個問題。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三農”問題關係到國民素質、經濟發展,關係到社會穩定、國家富強。

農民問題:是“三農問題”中的核心問題,表現為農民收入低,增收難,城鄉居民貧富差距大,實質表現為農民權利得不到保障。

根本解決“三農問題”主要是要解決農民增收、農業增長、農村穩定.

再談三農問題的根本解決途徑

 農業問題

主要是農業產業化的問題。市場經濟是以市場為導向、根據市場配置資源的經濟形態,農業的購銷體制不暢是農業不能快速發展的一個重要原因。常常聽到農民兄弟抱怨種了東西賣不出去或賣得過於低廉,根本在於沒有遵循市場規律。產供銷形成一條龍是放鬆了當前農業在市場經濟中大有作為的一招好棋,黨和政府在創設“產―供―銷”鏈條的活動中起著關鍵作用。農業產業化的另一個問題是中國農業目前基本上屬於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沒有形成規模經濟。加入世貿組織後,如何應對國外的集約型農業的挑戰?這將是中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面臨的嚴峻問題。從現在看來,目前中國應在解放剩餘勞動力的同時,通過加快農業機械化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拋棄小農經濟的自給自足,迎接入世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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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問題

目前突出表現的一個問題是戶籍制度改革。以往戶籍制度將城鄉予以二元分割,形成了城鄉之間經濟發展、文化水平的較大差異。這種戶籍制度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是自上而下行政管理的必要,在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今天已經受到理論界的一致質疑。目前,各地興起的戶籍制度改革紛紛向這種不合理的制度“開刀”,希望能夠藉此進一步解放農村剩餘勞動力。但需要前瞻的是:戶籍制度改革以後,解放的剩餘勞動力如果得不到合理的安置和疏導,形成的移民潮會給社會治安造成相當大的壓力。因此,城市化的步驟需要控制,小城鎮是消解城鄉二元對立、改革戶籍制度的必要配套措施。

還有一個突出的問題就是舊村改造問題。在當今黨的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偉大號召下,多少不規範的所謂“改造之舉”是多麼的另人心寒。其中集體土地被非法買賣是一大問題。而這背後又是各方勢力的利益之爭。農村以土地廣闊,發展寬闊而著稱。如果土地不保,何以談發展?即使是發展了,農民也是同樣沒發展,相反而是在舊村改造中被抹殺掉,農民也就沒有翻身的機會。在處理農村土地的時候,多少的不規範行動在眾怒睽睽之下被鄙視,而沒有人站出來為他們說話。當今社會的飛速發展,這個問題已經不能小看,面臨著越來越多的改造,我們是不是還能這樣空喊口號而為之呢?政府應當派專人組成考察團隊,落實農村土地的使用情況,做到心裡有數才行。還有就是要強化法律意識,對農村土地徵用辦法進行公佈,防止不法利益集團鑽空子。舊村改造也要做出明確規定,對於侵佔宅基地的要做出具體補償辦法,建立必要的服務設施。

當然農村問題還有很多方面,它遍及農村發展的方方面面,養老醫療問題和幼兒教育問題也是不容忽視的。等等的不規範需要我們去重視,去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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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民問題

可以分為素質和減負兩個問題。農民素質問題,主要是指文化素質。據統計,截至2000年底中國義務教育即普九中人口覆蓋率達到85%,在普九未能覆蓋人口中,農村人口占大多數。同時,計劃生育政策在農村也受到一定抵制,在“放一隻羊是放,放一群羊也是放”的錯誤觀念指導下形成的便是“越窮越生,越生越窮”的惡性循環。十年樹木,百年樹人。如果沒有一定文化素質的國民如何參與強國競爭?因此,提高農民素質是富民強國的重要舉措。

農民問題的另一個重大問題是減負問題。黨中央國務院再三強調要減輕農民負擔,但個別地方“令不行禁不止”——農民負擔照原樣,引發農民抗交國稅和集體上訪等事件發生。農民負擔重直接影響農民收入的增加,農民負擔重的一個重要原因是:政府改革力度不夠,目前還有些地方政府部門仍是“管事的人不多,吃飯的人不少”。因此,減輕農民負擔首先應該考慮加大力度進行機構調整,減員增效,把農民增收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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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農村人口接近9億,佔全國人口70%;農業人口達7億人,佔產業總人口的50.1%。“三農”問題的解決必須考慮農業自身的體系化發展,還必須考慮三大產業之間的協調發展。“三農”問題的解決關係重大,不僅是農民兄弟的切盼,也是目前黨和政府的大事。

解決“三農”問題關係國民經濟全局,要把發展農業和農村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作為經濟工作的重中之重。雖然解決“三農”問題的許多措施都與資金的投入密切相關,但是近幾年來的金融體制改革所存在的問題在相當程度上削弱了對農村經濟的支持,對縣域經濟,特別是對農村經濟的信貸投入相對不足。農業產業本身的體制問題也影響金融資本向其流動,不利於農村經濟的發展。

農業經濟沒有形成規模化的經營,加上基礎設施差,難於容納較多的金融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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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國的農業體制主要是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這種經營方式只能容納少量的小額農貸資金。

一是這種經營方式農戶的資產較少,不能承擔較大的信貸風險;

二是這種經營方式限制高效農業和農業深加工的發展,農民不需要較多的貸款。

因此,目前的農村信用社出現三種情況:

一是還有不少農村信用社由於歷史的問題較多,加上當地的金融風險較大的影響,目前還出現支付的困難,沒有錢支農;

二是部分農村信用社存款多,但又不敢支農,資金閒置;

三是有的農信社實際上辦成了商業銀行,在城市裡與商業銀行爭存款,爭貸款,不願支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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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解決“三農”問題

目前的金融體制對農業的支持、對縣域經濟的支持相對來講嚴重不足,那麼,從金融的角度看,如何解決“三農”的問題?

(一)要儘快恢復農業政策性金融機構的支農業務,同時運用積極的財政政策,加大對“三農”的支持力度。既想發展農村經濟、啟動農村市場,又不想付出代價,這是不現實的,只不過我們如果對政策性金融管理好一點,減少人為的失誤和腐敗,我們的損失就會少一點,以最少的代價獲取最大的社會效益。對支持“三農”的政策性投入,國家要建立政策性金融的財政補償機制,在國家的財力允許的情況下,要及時向政策性金融提供貼息資金和呆賬損失的彌補,以及時化解政策性金融的風險,不要讓風險積聚過大。

(二)在政策性金融的帶動下,積極引導商業金融加大支農力度。一些農業高科技、規模化、產業化和農副產品深加工項目,在政策性金融的支持下形成一定生產能力以後,商業金融要及時給予配套資金。對於長期只存不貸或達不到存貸比例的商業金融營業網點,要強行退出市場,遏制從農村大量抽走資金的做法。

(三)扶持農村信用社建康發展,提高支農能力。對農村信用社的歷史包袱,應實事求是地加以解決,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共同負責。那些認為農村信用社不是國營的金融機構,就不能享受同樣待遇的思想是對農村信用社的歷史不瞭解,其結果是導致農村信用社的風險越來越大,不但對農村經濟的發展極為不利,而且導致農村金融體系崩潰,甚至出現全國性的金融災難。

(四)郵政儲蓄組織的資金,大部分應通過政策性金融反哺“三農”。由於郵政儲蓄的存款大部分來自縣以下,主要是農村,這部分資金應通過政策性金融用於支持縣域經濟,特別是農村經濟。同時增加農村信用社的支農再貸款,提高其支農能力。這樣有利於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縮小貧富差距,擴大內需,進而有利於整個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

(五)適當改變目前的農業生產模式,進行大規模的產業化生產,這樣才能吸納較多的資金,並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目前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改革開放的初期,對於調動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解放生產力起到巨大的作用。但是,農村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只能解決農民的溫飽問題,而不能解決農民的小康問題。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以下弊端:一是不利於機械化生產,影響勞動生產率的進一步提高;二是不利於科學技術的推廣和應用。一家一戶的小農經濟生產,沒有資金投入搞科研,即使有科研機構研究出新的技術,推廣也困難;三是難於適應市場變化的需要。現在農民的生產往往是生產出產品找不到市場,雖然有公司加農戶這樣的模式,但畢竟多了一個環節。當市場出現變化時,要麼是公司不講信用,要麼是農戶不講信用;四是不利於農副產品的深加工。一些農副產品加工企業為什麼發展不起來,主要原因是難於有穩定的質量和數量的原料來源,一家一戶的農戶來生產,要麼是質量難於保證,要麼是數量難於保證。上述的四個問題,都是在市場經濟中生產遇到的主要問題,這些問題不解決,農村經濟是不可能有質的突破,即使金融的改革能重構農村金融體系,加大對農村經濟的支持力度,農村也沒有很好的投資環境吸納較多的資金。硬性地加大對農村的投入也只是沒有多大效益的投入,最終又形成更多的不良資產。因此,要在農民自願的基礎上,通過土地的再承包,使土地集中在懂經營的農業企業家手中,形成規模化、產業化的大生產。農民既得到一定土地承包費,又可以幹其他的副業,可以從面朝黃土背朝天的低生產率的勞動中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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