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鄉扶貧每晚要刷臉簽到?扶貧幹部考核不能唯“住村時間”是瞻!

三農 第一書記 人力資源 農業 時政 中國鄉村之聲 2018-12-17


下鄉扶貧每晚要刷臉簽到?扶貧幹部考核不能唯“住村時間”是瞻!

“村裡來了駐村幹部!”自打贏脫貧攻堅戰號角吹響以來,上級部門派駐黨員幹部到扶貧一線,擔任第一書記、扶貧隊隊員等職務。為了防止扶貧幹部“駐村”不住村、“掛名”不幹事等現象, 各級文件對駐村扶貧幹部管理進行了規範。每週“五個白天、四個黑夜”基本成為駐村幹部的工作常態。部分駐村扶貧幹部反映,一味地“住村”有時並不能帶來更多的工作成效,過於苛刻、僵化的住村指標反而容易綁住他們幹事的手腳。

下鄉扶貧每晚要刷臉簽到?扶貧幹部考核不能唯“住村時間”是瞻!

保證住村天數,才能撲在基層瞭解實情

今年71歲的陳正山是一名退休幹部,曾擔任江西省鷹潭市交警支隊副支隊長,目前在鷹潭市餘江區錦江鎮黃壁村委會做扶貧工作。陳正山告訴記者,他只要有時間就會往扶貧點上跑,一個禮拜在村裡住4天是常有的事。“把身子探進泥地裡才能做好扶貧工作,在村莊留宿,深入瞭解情況很有必要。”

江西省宜春市奉新縣宋埠鎮三洪村第一書記羅友誼說:“我平均一個月在村裡吃住近20天,其他駐村幹部也和我差不多。”

記者查閱了多個省份對駐村扶貧幹部住村要求發現,一些地區要求隊員每年駐村時間不得少於200天,每月走訪貧困戶不得少於10戶,記錄駐村工作日誌,上傳綜合服務平臺。還有部分地區要求駐鄉駐村幹部每個月有2/3以上的時間吃在村、住在村、幹在村。

西部某山區縣的駐村幹部向記者介紹,他每月駐村要不少於22天,還要有嚴格的考勤,每天晚上通過組織部安裝的攝像頭查崗。

“住在村裡和村民面對面拉家常,才曉得百姓在想什麼、期盼什麼、需要什麼幫助,這是坐在機關單位辦公室不可遇的寶貴見聞。”羅友誼告訴記者,他每週平均在村裡留宿的次數遠不止4夜,現在積累下來的經驗,更便於以後開展工作。

饒菲是江西省橫峰縣的一名駐村第一書記。他介紹,對於脫產駐村工作隊而言,一個季度住村天數一般要超過50天。“即使對於不脫產的幫扶幹部來說,一週在村裡住三四天也是常事。週末正是開展扶貧工作的好時機,百姓都在家,扶貧幹部也不用掛念手頭工作,所以很多幹部習慣從週五到週日都住村裡。”

下鄉扶貧每晚要刷臉簽到?扶貧幹部考核不能唯“住村時間”是瞻!

住村考勤過於機械化也會讓駐村幹部束手束腳

接受記者採訪的西部某山區縣駐村幹部,所在的山村距離縣城有70多公里,山路蜿蜒,驅車往返就要耗時近4個小時,每天晚上的查崗考勤讓他在縣城為村民辦事時顯得束手束腳。

“給村裡辦人畜飲水工程的事花了好幾天,每天早上在村裡簽到後才能出發,到縣城找到水利部門協調辦理,一天都沒閒著。可到晚上不管多晚都得趕回村裡,黑漆漆的山路一個人開2個小時的車,經常是疲勞駕駛。”這位村幹部說,有好多次太累了,為安全考慮就坐班車到鎮上,然後再借著月光步行11公里回到村裡。

而連夜趕回村裡也只剩倒頭睡覺休息,並不能為村民做一些實質性的事,此時,這種“夜住”在他看來就顯得有些過於形式化。該駐村幹部無奈地說:“有一次白天在縣裡跑項目太晚了,想著第二天還得繼續辦,不要把時間精力浪費在路上,就沒回去。晚上查崗時不在,可項目此時又還未跑成出結果,沒有‘痕跡’無法自證,當時就說不清了,只能算缺勤不在崗了!”

該幹部認為,太死板的住村考勤指標要求,常常把駐村幹部綁在做材料、迎檢查等事情上,最後反而打擊了他們主動為村裡跑項目的積極性。

記者瞭解到,由於村裡人的習慣和環境,駐村幹部住在村裡時,類似於晚上走訪等工作的頻次並沒有想像的那樣頻繁,往往是單純的“住村”。“村民累了一天,晚上吃點飯就想早點休息了,住在村裡又能做啥?”一位駐村幹部說。

一位駐村扶貧隊員表示,當地要求駐村兩年時間,自己用大半年時間摸清了村裡的基本情況後,感覺自己在產業方面經驗不夠,需要去外面學習取經。但又受限於近乎苛刻的住村考核時間要求,基本沒有機會。

下鄉扶貧每晚要刷臉簽到?扶貧幹部考核不能唯“住村時間”是瞻!

駐村幹部應該像“揹包客”,不必“釘死”在村裡

今年以來,雲南、湖南等地通報了駐村隊員不住村的案例。西南多地扶貧幹部認為,出臺文件規定駐村扶貧幹部住村時間的初衷是為了拒絕“走讀式”扶貧幹部,讓扶貧幹部紮根基層,在執行時也取得了不錯的效果。但這也帶來了另一個問題,就是駐村扶貧幹部的效用沒有得到最大程度地發揮。

某鎮黨委書記認為,駐村扶貧幹部應該像“揹包客”,要在村裡“遊蕩”瞭解村裡情況,然後融入群眾中。同時也要發揮自己和所在單位的優勢特長,協調資金和資源,將駐點的人力資源真正成為撬動社會資源的槓桿,而不是“釘死”在村裡。

“發展產業是最難的,也是比較緊迫的事。”一位鎮黨委書記告訴記者,駐村扶貧工作隊雖然為當地扶貧注入了新鮮血液,幫著基層幹了很多實事,但是在產業發展方面還是比較薄弱。如果讓他們在產業扶貧方面有時間多外出學習“取經”,而後再回到村裡發展產業,最終可以使扶貧產業真正成為長效脫貧的保障。

基層幹部建議,要打破唯住村時間論“英雄”的考核機制。對於可以爭取外部資源,幫扶鄉村發展產業,解決基礎設施建設等的駐村幹部應該適當放寬住村時間考核,加強“扶貧績效”“扶貧實績”考核所佔的比例。

下鄉扶貧每晚要刷臉簽到?扶貧幹部考核不能唯“住村時間”是瞻!

本文來源:《半月談》2018年第23期(記者:楊靜 李浩 熊家林)

部分圖片來源於網絡,與文中內容無關

轉載編輯:李沛 // 責編:白晨 // 監製:曹暢

下鄉扶貧每晚要刷臉簽到?扶貧幹部考核不能唯“住村時間”是瞻!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