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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古事記》和《日本書紀》的記載:日本國是由天照大神的子孫神武天皇於公元前660年建立的,這一年是中國的周惠王十七年:這一年赤狄攻破衛國,齊桓公出兵救衛,正式開啟了他尊王攘夷的霸業;同樣是在這一年春秋時代秦國最傑出的君主秦穆公繼位,秦國即將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在1889年頒佈的亞洲第一部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條就寫著:”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之“。然而這所謂的”萬世一系“其實頗為值得懷疑——事實上在日本史籍中關於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生於何時、葬於何地根本沒一個統一的標準答案。實際上在於公元592年登基的推古女皇之前的33代天皇的事蹟基本都等同於神話傳說,也就是說直到公元592年日本歷史才有了真正較為清晰明確的文字記載。當時深受中華文明影響的東亞諸國君主都只能稱王而不能稱皇稱帝,然而作為島國的日本始終遊離於這種以中國為核心的宗藩朝貢體系,所以日本人給自己的君主戴上了”天皇“這一頭銜並將其塑造為天照大神的子孫。天皇的統治因此具有了一種神性——這種看似無形的精神權威其實是不容低估的:在中國皇帝自稱天子,然而天子是可以被取代的——中國曆次改朝換代後新的統治者總是聲稱因為前朝君主的倒行逆施已導致天命的更替,以此強調自身政權的合法性;然而在日本天皇本身就是天、就是神,而神是不能被取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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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古事記》和《日本書紀》的記載:日本國是由天照大神的子孫神武天皇於公元前660年建立的,這一年是中國的周惠王十七年:這一年赤狄攻破衛國,齊桓公出兵救衛,正式開啟了他尊王攘夷的霸業;同樣是在這一年春秋時代秦國最傑出的君主秦穆公繼位,秦國即將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在1889年頒佈的亞洲第一部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條就寫著:”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之“。然而這所謂的”萬世一系“其實頗為值得懷疑——事實上在日本史籍中關於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生於何時、葬於何地根本沒一個統一的標準答案。實際上在於公元592年登基的推古女皇之前的33代天皇的事蹟基本都等同於神話傳說,也就是說直到公元592年日本歷史才有了真正較為清晰明確的文字記載。當時深受中華文明影響的東亞諸國君主都只能稱王而不能稱皇稱帝,然而作為島國的日本始終遊離於這種以中國為核心的宗藩朝貢體系,所以日本人給自己的君主戴上了”天皇“這一頭銜並將其塑造為天照大神的子孫。天皇的統治因此具有了一種神性——這種看似無形的精神權威其實是不容低估的:在中國皇帝自稱天子,然而天子是可以被取代的——中國曆次改朝換代後新的統治者總是聲稱因為前朝君主的倒行逆施已導致天命的更替,以此強調自身政權的合法性;然而在日本天皇本身就是天、就是神,而神是不能被取代的。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儘管天皇被視為是神,可事實上日本歷史上天皇真正掌握實權的時間並不長:公元10世紀以後外戚藤原家族以攝關政治的形式把持朝政,皇室則聯合佛教僧侶集團的勢力與之抗衡。當皇室、外戚、佛教三路神仙打架之際地方上因為不斷地土地兼併而湧現出大量私人莊園,莊園主往往會僱傭打手看家護院,這就是後世的日本武士的雛形。天皇和藤原家在相互角力的過程中不斷借用武士的力量,這就給武士階層的崛起提供了機會:當時實力最強的兩家武士集團分別是平家和源氏,經過長期的撕逼大戰後源氏家族的源瀨朝於1185年正式創建鎌倉幕府,從此開啟了武士掌權的幕府時代,天皇徹底成為了擺設。由於天皇遠離政治中心,反倒使其躲過了政治鬥爭的漩渦:之後日本的各路野心家們不斷撕逼,但無論誰上位都只是取代前一屆幕府掌握國家實權,誰也沒打算廢掉有名無實的天皇。在長達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期間武士階級建立的幕府政權實際執掌著日本的軍政大權,任何力量若要挑戰幕府的權威,哪怕是天皇也被認為是叛逆不道,以致於在日語中出現了“天皇御謀叛”一詞。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該看到:在武士階級的內心深處雖藐視皇室的軍事實力,但對其殘留在人們心中的威望始終有所忌憚:皇室在精神上所具有的不可侵犯性在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其實一直存在——儘管新興的武士政權可以架空皇室,但卻沒任何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而廢黜皇室。這種狀態一直維持到19世紀日本被西方列強的堅船利炮打開國門為止:1867年10月日本最後一屆幕府政權德川幕府在倒幕勢力的威逼下將大政奉還明治天皇。明治天皇掌權後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史稱明治維新。其中涉及天皇制本身的就是實行君主立憲政體,所以嚴格意義上而言:明治天皇雖然不像他的祖輩一樣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傀儡,但也不是一個能完全大權獨攬的專制君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明治憲法其實給天皇保留了很大的權力,稱之為實君立憲——明治憲法第一條就明文確定:大日本帝國皇室萬世一系,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子孫,君主大權神聖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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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古事記》和《日本書紀》的記載:日本國是由天照大神的子孫神武天皇於公元前660年建立的,這一年是中國的周惠王十七年:這一年赤狄攻破衛國,齊桓公出兵救衛,正式開啟了他尊王攘夷的霸業;同樣是在這一年春秋時代秦國最傑出的君主秦穆公繼位,秦國即將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在1889年頒佈的亞洲第一部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條就寫著:”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之“。然而這所謂的”萬世一系“其實頗為值得懷疑——事實上在日本史籍中關於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生於何時、葬於何地根本沒一個統一的標準答案。實際上在於公元592年登基的推古女皇之前的33代天皇的事蹟基本都等同於神話傳說,也就是說直到公元592年日本歷史才有了真正較為清晰明確的文字記載。當時深受中華文明影響的東亞諸國君主都只能稱王而不能稱皇稱帝,然而作為島國的日本始終遊離於這種以中國為核心的宗藩朝貢體系,所以日本人給自己的君主戴上了”天皇“這一頭銜並將其塑造為天照大神的子孫。天皇的統治因此具有了一種神性——這種看似無形的精神權威其實是不容低估的:在中國皇帝自稱天子,然而天子是可以被取代的——中國曆次改朝換代後新的統治者總是聲稱因為前朝君主的倒行逆施已導致天命的更替,以此強調自身政權的合法性;然而在日本天皇本身就是天、就是神,而神是不能被取代的。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儘管天皇被視為是神,可事實上日本歷史上天皇真正掌握實權的時間並不長:公元10世紀以後外戚藤原家族以攝關政治的形式把持朝政,皇室則聯合佛教僧侶集團的勢力與之抗衡。當皇室、外戚、佛教三路神仙打架之際地方上因為不斷地土地兼併而湧現出大量私人莊園,莊園主往往會僱傭打手看家護院,這就是後世的日本武士的雛形。天皇和藤原家在相互角力的過程中不斷借用武士的力量,這就給武士階層的崛起提供了機會:當時實力最強的兩家武士集團分別是平家和源氏,經過長期的撕逼大戰後源氏家族的源瀨朝於1185年正式創建鎌倉幕府,從此開啟了武士掌權的幕府時代,天皇徹底成為了擺設。由於天皇遠離政治中心,反倒使其躲過了政治鬥爭的漩渦:之後日本的各路野心家們不斷撕逼,但無論誰上位都只是取代前一屆幕府掌握國家實權,誰也沒打算廢掉有名無實的天皇。在長達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期間武士階級建立的幕府政權實際執掌著日本的軍政大權,任何力量若要挑戰幕府的權威,哪怕是天皇也被認為是叛逆不道,以致於在日語中出現了“天皇御謀叛”一詞。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該看到:在武士階級的內心深處雖藐視皇室的軍事實力,但對其殘留在人們心中的威望始終有所忌憚:皇室在精神上所具有的不可侵犯性在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其實一直存在——儘管新興的武士政權可以架空皇室,但卻沒任何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而廢黜皇室。這種狀態一直維持到19世紀日本被西方列強的堅船利炮打開國門為止:1867年10月日本最後一屆幕府政權德川幕府在倒幕勢力的威逼下將大政奉還明治天皇。明治天皇掌權後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史稱明治維新。其中涉及天皇制本身的就是實行君主立憲政體,所以嚴格意義上而言:明治天皇雖然不像他的祖輩一樣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傀儡,但也不是一個能完全大權獨攬的專制君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明治憲法其實給天皇保留了很大的權力,稱之為實君立憲——明治憲法第一條就明文確定:大日本帝國皇室萬世一系,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子孫,君主大權神聖不可侵犯。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在日本歷史上長達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皇權儘管處於虛位狀態,但這並不足以說明日本政治的專制程度就比中國差。中國古代的皇權專制是一種有形的專制,所憑藉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軍權、財權等物質基礎作為支撐;而日本的天皇專制是無形的精神和法統專制:中國皇帝自稱天子,可天子的上面還有天,這就意味著天子其實是可以被取代的;然而日本天皇本身就是天、就是神。這種無形的精神專制是通過作用於人們的思維意識而起作用的,現在看來這種無形的思想作用其實更為長遠:在長達七百餘年的時間裡那麼多手握大權的幕府將軍、諸侯大名灰飛煙滅,而看似虛弱無力的皇室卻始終屹立不倒。日本社會其實一直極為強調血統出身:在中國儘管也存在門第高低之分,但也一直強調英雄莫問出處,尤其是隋唐以後的科舉制為底層人士的晉升提供了一條現實的路徑。然而日本長期以來事實上就是一個世襲制社會:在漫長的日本古代史中由底層攀登高位著就只有豐臣秀吉一人而已。在這樣的世襲社會之中被神道信仰奉為神明後裔的皇室在精神領域的地位是難以被取代的,而在現實層面皇室又長期處於虛位狀態,從而避免同實際掌權者發生利害衝突。相對封閉的島國地理狀態使日本在漫長的古代歷史上除了元世祖忽必烈的兩次東征之外再沒遭遇過外族入侵的風險,而在日本列島之上儘管也存在阿依努等其他民族,但和族長期處於強勢地位,基本上日本還是一個民族成分相對單一的國家,所以也不可能存在中國歷史上元朝、清朝入主中原的現象。直到1945年日本的天皇制才遭遇真正的挑戰:1945年8月15日處於全世界反法西斯人民打擊之下的日本終於以天皇裕仁頒佈詔書的形式宣佈投降,8月30日麥克阿瑟率領美國佔領軍進駐日本。這時的麥克阿瑟以戰勝者的姿態被奉為日本的“太上皇”,他試圖通過嚴懲日本、審判天皇的戰爭罪行以報復當年自己在菲律賓被日軍擊敗的一箭之仇——當初他從菲律賓撤離時曾發誓“不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死不瞑目!”然而當他看到之前高喊著“一億玉碎”口號負隅頑抗的日本軍民在天皇的命令下迅速解除了武裝,這令他發出了“天皇是勝過20個機械化師團的力量”的感嘆,從這時開始他就萌生了利用天皇權威實現對日佔領的企圖。裕仁也抓住這一有利時機主動同麥克阿瑟會面,雙方具體談了些什麼至今不為外界所知,我們所能知道的是在此之後美國不再將推翻日本的天皇製作為目標,反而為日本皇室提供了庇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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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古事記》和《日本書紀》的記載:日本國是由天照大神的子孫神武天皇於公元前660年建立的,這一年是中國的周惠王十七年:這一年赤狄攻破衛國,齊桓公出兵救衛,正式開啟了他尊王攘夷的霸業;同樣是在這一年春秋時代秦國最傑出的君主秦穆公繼位,秦國即將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在1889年頒佈的亞洲第一部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條就寫著:”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之“。然而這所謂的”萬世一系“其實頗為值得懷疑——事實上在日本史籍中關於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生於何時、葬於何地根本沒一個統一的標準答案。實際上在於公元592年登基的推古女皇之前的33代天皇的事蹟基本都等同於神話傳說,也就是說直到公元592年日本歷史才有了真正較為清晰明確的文字記載。當時深受中華文明影響的東亞諸國君主都只能稱王而不能稱皇稱帝,然而作為島國的日本始終遊離於這種以中國為核心的宗藩朝貢體系,所以日本人給自己的君主戴上了”天皇“這一頭銜並將其塑造為天照大神的子孫。天皇的統治因此具有了一種神性——這種看似無形的精神權威其實是不容低估的:在中國皇帝自稱天子,然而天子是可以被取代的——中國曆次改朝換代後新的統治者總是聲稱因為前朝君主的倒行逆施已導致天命的更替,以此強調自身政權的合法性;然而在日本天皇本身就是天、就是神,而神是不能被取代的。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儘管天皇被視為是神,可事實上日本歷史上天皇真正掌握實權的時間並不長:公元10世紀以後外戚藤原家族以攝關政治的形式把持朝政,皇室則聯合佛教僧侶集團的勢力與之抗衡。當皇室、外戚、佛教三路神仙打架之際地方上因為不斷地土地兼併而湧現出大量私人莊園,莊園主往往會僱傭打手看家護院,這就是後世的日本武士的雛形。天皇和藤原家在相互角力的過程中不斷借用武士的力量,這就給武士階層的崛起提供了機會:當時實力最強的兩家武士集團分別是平家和源氏,經過長期的撕逼大戰後源氏家族的源瀨朝於1185年正式創建鎌倉幕府,從此開啟了武士掌權的幕府時代,天皇徹底成為了擺設。由於天皇遠離政治中心,反倒使其躲過了政治鬥爭的漩渦:之後日本的各路野心家們不斷撕逼,但無論誰上位都只是取代前一屆幕府掌握國家實權,誰也沒打算廢掉有名無實的天皇。在長達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期間武士階級建立的幕府政權實際執掌著日本的軍政大權,任何力量若要挑戰幕府的權威,哪怕是天皇也被認為是叛逆不道,以致於在日語中出現了“天皇御謀叛”一詞。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該看到:在武士階級的內心深處雖藐視皇室的軍事實力,但對其殘留在人們心中的威望始終有所忌憚:皇室在精神上所具有的不可侵犯性在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其實一直存在——儘管新興的武士政權可以架空皇室,但卻沒任何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而廢黜皇室。這種狀態一直維持到19世紀日本被西方列強的堅船利炮打開國門為止:1867年10月日本最後一屆幕府政權德川幕府在倒幕勢力的威逼下將大政奉還明治天皇。明治天皇掌權後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史稱明治維新。其中涉及天皇制本身的就是實行君主立憲政體,所以嚴格意義上而言:明治天皇雖然不像他的祖輩一樣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傀儡,但也不是一個能完全大權獨攬的專制君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明治憲法其實給天皇保留了很大的權力,稱之為實君立憲——明治憲法第一條就明文確定:大日本帝國皇室萬世一系,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子孫,君主大權神聖不可侵犯。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在日本歷史上長達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皇權儘管處於虛位狀態,但這並不足以說明日本政治的專制程度就比中國差。中國古代的皇權專制是一種有形的專制,所憑藉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軍權、財權等物質基礎作為支撐;而日本的天皇專制是無形的精神和法統專制:中國皇帝自稱天子,可天子的上面還有天,這就意味著天子其實是可以被取代的;然而日本天皇本身就是天、就是神。這種無形的精神專制是通過作用於人們的思維意識而起作用的,現在看來這種無形的思想作用其實更為長遠:在長達七百餘年的時間裡那麼多手握大權的幕府將軍、諸侯大名灰飛煙滅,而看似虛弱無力的皇室卻始終屹立不倒。日本社會其實一直極為強調血統出身:在中國儘管也存在門第高低之分,但也一直強調英雄莫問出處,尤其是隋唐以後的科舉制為底層人士的晉升提供了一條現實的路徑。然而日本長期以來事實上就是一個世襲制社會:在漫長的日本古代史中由底層攀登高位著就只有豐臣秀吉一人而已。在這樣的世襲社會之中被神道信仰奉為神明後裔的皇室在精神領域的地位是難以被取代的,而在現實層面皇室又長期處於虛位狀態,從而避免同實際掌權者發生利害衝突。相對封閉的島國地理狀態使日本在漫長的古代歷史上除了元世祖忽必烈的兩次東征之外再沒遭遇過外族入侵的風險,而在日本列島之上儘管也存在阿依努等其他民族,但和族長期處於強勢地位,基本上日本還是一個民族成分相對單一的國家,所以也不可能存在中國歷史上元朝、清朝入主中原的現象。直到1945年日本的天皇制才遭遇真正的挑戰:1945年8月15日處於全世界反法西斯人民打擊之下的日本終於以天皇裕仁頒佈詔書的形式宣佈投降,8月30日麥克阿瑟率領美國佔領軍進駐日本。這時的麥克阿瑟以戰勝者的姿態被奉為日本的“太上皇”,他試圖通過嚴懲日本、審判天皇的戰爭罪行以報復當年自己在菲律賓被日軍擊敗的一箭之仇——當初他從菲律賓撤離時曾發誓“不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死不瞑目!”然而當他看到之前高喊著“一億玉碎”口號負隅頑抗的日本軍民在天皇的命令下迅速解除了武裝,這令他發出了“天皇是勝過20個機械化師團的力量”的感嘆,從這時開始他就萌生了利用天皇權威實現對日佔領的企圖。裕仁也抓住這一有利時機主動同麥克阿瑟會面,雙方具體談了些什麼至今不為外界所知,我們所能知道的是在此之後美國不再將推翻日本的天皇製作為目標,反而為日本皇室提供了庇護。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美國之所以庇護日本的天皇制並不是因為對日本天皇有什麼特殊的好感,而是完全出於自身戰略意圖的考量。同樣是出於本國利益的考慮使美國佔領當局在戰後按美國的意志對日本進行了民主化改造:1946年2月10日駐日盟軍司令部根據麥克阿瑟提出的三條原則制訂了憲法草案,最終這份草案在經過少許修改與翻譯調整後於當年11月3日獲得通過。1947年5月3日新的《日本國憲法》正式頒佈以取代之前的《明治憲法》。新憲法針對天皇的定位在第一條中就指明:日本天皇為日本國與日本國民團結的“象徵”。所謂象徵更多是一種精神層面的含義:戰後的新憲法強調日本的主權在於全體國民,這實際上意味著國民在物質層面並不需要一個天皇作為凌駕於其之上的統治者,天皇更多隻是日本國在精神層面的自我意識象徵。日本憲法第3條規定:“天皇的國事行為必須經內閣批准,由內閣負責”;與此同時日本憲法第4條規定:“天皇只能根據本憲法行使國事相關行為,無權參與國政”。在日本戰後憲法的體系下天皇已不再具有任何政治實權,國家的最高統治權歸於議會選舉產生的內閣總理大臣(首相)。戰後日本的最高立法權歸於國會,而行政權歸於首相,司法權歸於最高法院。自衛隊指揮權歸於首相,天皇不能再像戰前一樣利用軍隊勢力倒閣了。憲法第88條規定:“全部皇室財產屬於國家,全部皇室費用必須計上預算並經國會決議”。英國王室的白金漢宮、溫莎城堡都是英國王室的家族產業,沙特等海灣土豪國家的王室更是擁有大量私人財富,然而日本皇室嚴格意義上是沒任何私人財產的——就連皇居、皇陵的所有權也不屬於皇室。這樣做是為了避免皇室通過資金運作勾結政府官員介入政治,也就是說在經過戰後改革之後日本天皇不僅失去了軍權、財權等主要大權,甚至連皇室的私人產業也已全部收歸國有。至此皇室不僅再不能參政議政,甚至連普通日本公民所享有的政治權利乃至人身權利都不一定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過繼養子、婚姻自由、信教自由等權利都是皇族成員一律不享有的。皇室也不受日本的戶籍法律管理,而由專門制定的《皇室典範》來規範他們的日常生活。如果有皇室成員覺得這樣無法接受,那麼可以經皇室會議決議而脫離皇族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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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古事記》和《日本書紀》的記載:日本國是由天照大神的子孫神武天皇於公元前660年建立的,這一年是中國的周惠王十七年:這一年赤狄攻破衛國,齊桓公出兵救衛,正式開啟了他尊王攘夷的霸業;同樣是在這一年春秋時代秦國最傑出的君主秦穆公繼位,秦國即將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在1889年頒佈的亞洲第一部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條就寫著:”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之“。然而這所謂的”萬世一系“其實頗為值得懷疑——事實上在日本史籍中關於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生於何時、葬於何地根本沒一個統一的標準答案。實際上在於公元592年登基的推古女皇之前的33代天皇的事蹟基本都等同於神話傳說,也就是說直到公元592年日本歷史才有了真正較為清晰明確的文字記載。當時深受中華文明影響的東亞諸國君主都只能稱王而不能稱皇稱帝,然而作為島國的日本始終遊離於這種以中國為核心的宗藩朝貢體系,所以日本人給自己的君主戴上了”天皇“這一頭銜並將其塑造為天照大神的子孫。天皇的統治因此具有了一種神性——這種看似無形的精神權威其實是不容低估的:在中國皇帝自稱天子,然而天子是可以被取代的——中國曆次改朝換代後新的統治者總是聲稱因為前朝君主的倒行逆施已導致天命的更替,以此強調自身政權的合法性;然而在日本天皇本身就是天、就是神,而神是不能被取代的。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儘管天皇被視為是神,可事實上日本歷史上天皇真正掌握實權的時間並不長:公元10世紀以後外戚藤原家族以攝關政治的形式把持朝政,皇室則聯合佛教僧侶集團的勢力與之抗衡。當皇室、外戚、佛教三路神仙打架之際地方上因為不斷地土地兼併而湧現出大量私人莊園,莊園主往往會僱傭打手看家護院,這就是後世的日本武士的雛形。天皇和藤原家在相互角力的過程中不斷借用武士的力量,這就給武士階層的崛起提供了機會:當時實力最強的兩家武士集團分別是平家和源氏,經過長期的撕逼大戰後源氏家族的源瀨朝於1185年正式創建鎌倉幕府,從此開啟了武士掌權的幕府時代,天皇徹底成為了擺設。由於天皇遠離政治中心,反倒使其躲過了政治鬥爭的漩渦:之後日本的各路野心家們不斷撕逼,但無論誰上位都只是取代前一屆幕府掌握國家實權,誰也沒打算廢掉有名無實的天皇。在長達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期間武士階級建立的幕府政權實際執掌著日本的軍政大權,任何力量若要挑戰幕府的權威,哪怕是天皇也被認為是叛逆不道,以致於在日語中出現了“天皇御謀叛”一詞。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該看到:在武士階級的內心深處雖藐視皇室的軍事實力,但對其殘留在人們心中的威望始終有所忌憚:皇室在精神上所具有的不可侵犯性在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其實一直存在——儘管新興的武士政權可以架空皇室,但卻沒任何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而廢黜皇室。這種狀態一直維持到19世紀日本被西方列強的堅船利炮打開國門為止:1867年10月日本最後一屆幕府政權德川幕府在倒幕勢力的威逼下將大政奉還明治天皇。明治天皇掌權後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史稱明治維新。其中涉及天皇制本身的就是實行君主立憲政體,所以嚴格意義上而言:明治天皇雖然不像他的祖輩一樣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傀儡,但也不是一個能完全大權獨攬的專制君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明治憲法其實給天皇保留了很大的權力,稱之為實君立憲——明治憲法第一條就明文確定:大日本帝國皇室萬世一系,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子孫,君主大權神聖不可侵犯。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在日本歷史上長達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皇權儘管處於虛位狀態,但這並不足以說明日本政治的專制程度就比中國差。中國古代的皇權專制是一種有形的專制,所憑藉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軍權、財權等物質基礎作為支撐;而日本的天皇專制是無形的精神和法統專制:中國皇帝自稱天子,可天子的上面還有天,這就意味著天子其實是可以被取代的;然而日本天皇本身就是天、就是神。這種無形的精神專制是通過作用於人們的思維意識而起作用的,現在看來這種無形的思想作用其實更為長遠:在長達七百餘年的時間裡那麼多手握大權的幕府將軍、諸侯大名灰飛煙滅,而看似虛弱無力的皇室卻始終屹立不倒。日本社會其實一直極為強調血統出身:在中國儘管也存在門第高低之分,但也一直強調英雄莫問出處,尤其是隋唐以後的科舉制為底層人士的晉升提供了一條現實的路徑。然而日本長期以來事實上就是一個世襲制社會:在漫長的日本古代史中由底層攀登高位著就只有豐臣秀吉一人而已。在這樣的世襲社會之中被神道信仰奉為神明後裔的皇室在精神領域的地位是難以被取代的,而在現實層面皇室又長期處於虛位狀態,從而避免同實際掌權者發生利害衝突。相對封閉的島國地理狀態使日本在漫長的古代歷史上除了元世祖忽必烈的兩次東征之外再沒遭遇過外族入侵的風險,而在日本列島之上儘管也存在阿依努等其他民族,但和族長期處於強勢地位,基本上日本還是一個民族成分相對單一的國家,所以也不可能存在中國歷史上元朝、清朝入主中原的現象。直到1945年日本的天皇制才遭遇真正的挑戰:1945年8月15日處於全世界反法西斯人民打擊之下的日本終於以天皇裕仁頒佈詔書的形式宣佈投降,8月30日麥克阿瑟率領美國佔領軍進駐日本。這時的麥克阿瑟以戰勝者的姿態被奉為日本的“太上皇”,他試圖通過嚴懲日本、審判天皇的戰爭罪行以報復當年自己在菲律賓被日軍擊敗的一箭之仇——當初他從菲律賓撤離時曾發誓“不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死不瞑目!”然而當他看到之前高喊著“一億玉碎”口號負隅頑抗的日本軍民在天皇的命令下迅速解除了武裝,這令他發出了“天皇是勝過20個機械化師團的力量”的感嘆,從這時開始他就萌生了利用天皇權威實現對日佔領的企圖。裕仁也抓住這一有利時機主動同麥克阿瑟會面,雙方具體談了些什麼至今不為外界所知,我們所能知道的是在此之後美國不再將推翻日本的天皇製作為目標,反而為日本皇室提供了庇護。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美國之所以庇護日本的天皇制並不是因為對日本天皇有什麼特殊的好感,而是完全出於自身戰略意圖的考量。同樣是出於本國利益的考慮使美國佔領當局在戰後按美國的意志對日本進行了民主化改造:1946年2月10日駐日盟軍司令部根據麥克阿瑟提出的三條原則制訂了憲法草案,最終這份草案在經過少許修改與翻譯調整後於當年11月3日獲得通過。1947年5月3日新的《日本國憲法》正式頒佈以取代之前的《明治憲法》。新憲法針對天皇的定位在第一條中就指明:日本天皇為日本國與日本國民團結的“象徵”。所謂象徵更多是一種精神層面的含義:戰後的新憲法強調日本的主權在於全體國民,這實際上意味著國民在物質層面並不需要一個天皇作為凌駕於其之上的統治者,天皇更多隻是日本國在精神層面的自我意識象徵。日本憲法第3條規定:“天皇的國事行為必須經內閣批准,由內閣負責”;與此同時日本憲法第4條規定:“天皇只能根據本憲法行使國事相關行為,無權參與國政”。在日本戰後憲法的體系下天皇已不再具有任何政治實權,國家的最高統治權歸於議會選舉產生的內閣總理大臣(首相)。戰後日本的最高立法權歸於國會,而行政權歸於首相,司法權歸於最高法院。自衛隊指揮權歸於首相,天皇不能再像戰前一樣利用軍隊勢力倒閣了。憲法第88條規定:“全部皇室財產屬於國家,全部皇室費用必須計上預算並經國會決議”。英國王室的白金漢宮、溫莎城堡都是英國王室的家族產業,沙特等海灣土豪國家的王室更是擁有大量私人財富,然而日本皇室嚴格意義上是沒任何私人財產的——就連皇居、皇陵的所有權也不屬於皇室。這樣做是為了避免皇室通過資金運作勾結政府官員介入政治,也就是說在經過戰後改革之後日本天皇不僅失去了軍權、財權等主要大權,甚至連皇室的私人產業也已全部收歸國有。至此皇室不僅再不能參政議政,甚至連普通日本公民所享有的政治權利乃至人身權利都不一定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過繼養子、婚姻自由、信教自由等權利都是皇族成員一律不享有的。皇室也不受日本的戶籍法律管理,而由專門制定的《皇室典範》來規範他們的日常生活。如果有皇室成員覺得這樣無法接受,那麼可以經皇室會議決議而脫離皇族身份。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儘管戰後的日本天皇已被剝奪了一切政治實權,但這並不意味著天皇在日本政治中已退化為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我們不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日本天皇和日本首相究竟誰是最高領導人呢?如果從權力大小來看:只擁有象徵性禮儀性權力的天皇顯然比不上首相。儘管天皇在政治上不掌握實權,然而其地位威望卻是首相所無法比擬的:首相是要受一套政治運作機制制約的,如果首相違背了既定的制度程序就會遭受彈劾,人們可以自由表達自己對首相及其政府班底施政的不滿。我們知道日本的首相曾出現過頻繁更換的現象,然而王室卻始終受到國民的崇拜——這種在國民精神意識領域的權威性是實際負責政務的首相及其政府班底成員所不具備的。日本首相必須對天皇保持足夠的尊重和‘’愛戴‘’:首相出國訪問回國、解散參眾兩院、重新開始大選等等都要報備給天皇,出訪回國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皇宮簽字備案,是否見天皇則另說,但簽字則是必須的。儘管1947年頒佈的《日本國憲法》中將天皇定義為日本國的象徵,事實上天皇並不具備任何實質性的權力。不過和英國等君主立憲國一樣的是:日本憲法中還是保留了幾項由天皇行使的禮儀性象徵性權力——這主要反映在日本憲法中第7條的相關規定:天皇在內閣授權的前提下可以進行十項國事行為:(1)公佈修憲、法律、政令及條約;(2)召集國會;(3)解散眾議院;(4)公示國會議會總選舉之實行;(5)對國務大臣和法律所定其他官吏的任免與給予全權委任,對大使和公使的派遣狀進行認證;(9)接見外國大使及公使;(10)執行各項儀式。這十項條例中的每一項都給天皇帶來了諸多工作:內閣會將每一份決議都送交天皇,而收到決議的天皇其實和英國女王一樣只有簽字權。英國人曾戲言“上下兩院如果把女王的死刑判決書送到她手中,那麼她也只有簽字權”。其實日本天皇也與之類似:他無權對任何一份提案發表任何意見,只需充當一個人形簽字機即可。作為日本國的象徵自然必不可少會代表日本國與外國人打交道:每當某個建交國派來新大使以及舊大使即將離任之時日本政府都會為他安排乘坐明治時代以來的傳統馬車從東京站一路前往皇居覲見天皇。同樣日本派駐外國或國際組織的外交官在上任時和離任時也會兩次覲見天皇。2017年天皇接見了62個建交國家的大使,同時還接見了派駐73個國家、4個國際組織的日本外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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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古事記》和《日本書紀》的記載:日本國是由天照大神的子孫神武天皇於公元前660年建立的,這一年是中國的周惠王十七年:這一年赤狄攻破衛國,齊桓公出兵救衛,正式開啟了他尊王攘夷的霸業;同樣是在這一年春秋時代秦國最傑出的君主秦穆公繼位,秦國即將進入一個嶄新的時代。在1889年頒佈的亞洲第一部憲法《大日本帝國憲法》第一條就寫著:”大日本帝國由萬世一系之天皇統治之“。然而這所謂的”萬世一系“其實頗為值得懷疑——事實上在日本史籍中關於第一代天皇神武天皇生於何時、葬於何地根本沒一個統一的標準答案。實際上在於公元592年登基的推古女皇之前的33代天皇的事蹟基本都等同於神話傳說,也就是說直到公元592年日本歷史才有了真正較為清晰明確的文字記載。當時深受中華文明影響的東亞諸國君主都只能稱王而不能稱皇稱帝,然而作為島國的日本始終遊離於這種以中國為核心的宗藩朝貢體系,所以日本人給自己的君主戴上了”天皇“這一頭銜並將其塑造為天照大神的子孫。天皇的統治因此具有了一種神性——這種看似無形的精神權威其實是不容低估的:在中國皇帝自稱天子,然而天子是可以被取代的——中國曆次改朝換代後新的統治者總是聲稱因為前朝君主的倒行逆施已導致天命的更替,以此強調自身政權的合法性;然而在日本天皇本身就是天、就是神,而神是不能被取代的。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儘管天皇被視為是神,可事實上日本歷史上天皇真正掌握實權的時間並不長:公元10世紀以後外戚藤原家族以攝關政治的形式把持朝政,皇室則聯合佛教僧侶集團的勢力與之抗衡。當皇室、外戚、佛教三路神仙打架之際地方上因為不斷地土地兼併而湧現出大量私人莊園,莊園主往往會僱傭打手看家護院,這就是後世的日本武士的雛形。天皇和藤原家在相互角力的過程中不斷借用武士的力量,這就給武士階層的崛起提供了機會:當時實力最強的兩家武士集團分別是平家和源氏,經過長期的撕逼大戰後源氏家族的源瀨朝於1185年正式創建鎌倉幕府,從此開啟了武士掌權的幕府時代,天皇徹底成為了擺設。由於天皇遠離政治中心,反倒使其躲過了政治鬥爭的漩渦:之後日本的各路野心家們不斷撕逼,但無論誰上位都只是取代前一屆幕府掌握國家實權,誰也沒打算廢掉有名無實的天皇。在長達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期間武士階級建立的幕府政權實際執掌著日本的軍政大權,任何力量若要挑戰幕府的權威,哪怕是天皇也被認為是叛逆不道,以致於在日語中出現了“天皇御謀叛”一詞。但與此同時我們也該看到:在武士階級的內心深處雖藐視皇室的軍事實力,但對其殘留在人們心中的威望始終有所忌憚:皇室在精神上所具有的不可侵犯性在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其實一直存在——儘管新興的武士政權可以架空皇室,但卻沒任何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韙而廢黜皇室。這種狀態一直維持到19世紀日本被西方列強的堅船利炮打開國門為止:1867年10月日本最後一屆幕府政權德川幕府在倒幕勢力的威逼下將大政奉還明治天皇。明治天皇掌權後進行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史稱明治維新。其中涉及天皇制本身的就是實行君主立憲政體,所以嚴格意義上而言:明治天皇雖然不像他的祖輩一樣是一個徹徹底底的傀儡,但也不是一個能完全大權獨攬的專制君主。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明治憲法其實給天皇保留了很大的權力,稱之為實君立憲——明治憲法第一條就明文確定:大日本帝國皇室萬世一系,天皇是天照大神的子孫,君主大權神聖不可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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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歷史上長達七百餘年的幕府時代皇權儘管處於虛位狀態,但這並不足以說明日本政治的專制程度就比中國差。中國古代的皇權專制是一種有形的專制,所憑藉的是看得見摸得著的軍權、財權等物質基礎作為支撐;而日本的天皇專制是無形的精神和法統專制:中國皇帝自稱天子,可天子的上面還有天,這就意味著天子其實是可以被取代的;然而日本天皇本身就是天、就是神。這種無形的精神專制是通過作用於人們的思維意識而起作用的,現在看來這種無形的思想作用其實更為長遠:在長達七百餘年的時間裡那麼多手握大權的幕府將軍、諸侯大名灰飛煙滅,而看似虛弱無力的皇室卻始終屹立不倒。日本社會其實一直極為強調血統出身:在中國儘管也存在門第高低之分,但也一直強調英雄莫問出處,尤其是隋唐以後的科舉制為底層人士的晉升提供了一條現實的路徑。然而日本長期以來事實上就是一個世襲制社會:在漫長的日本古代史中由底層攀登高位著就只有豐臣秀吉一人而已。在這樣的世襲社會之中被神道信仰奉為神明後裔的皇室在精神領域的地位是難以被取代的,而在現實層面皇室又長期處於虛位狀態,從而避免同實際掌權者發生利害衝突。相對封閉的島國地理狀態使日本在漫長的古代歷史上除了元世祖忽必烈的兩次東征之外再沒遭遇過外族入侵的風險,而在日本列島之上儘管也存在阿依努等其他民族,但和族長期處於強勢地位,基本上日本還是一個民族成分相對單一的國家,所以也不可能存在中國歷史上元朝、清朝入主中原的現象。直到1945年日本的天皇制才遭遇真正的挑戰:1945年8月15日處於全世界反法西斯人民打擊之下的日本終於以天皇裕仁頒佈詔書的形式宣佈投降,8月30日麥克阿瑟率領美國佔領軍進駐日本。這時的麥克阿瑟以戰勝者的姿態被奉為日本的“太上皇”,他試圖通過嚴懲日本、審判天皇的戰爭罪行以報復當年自己在菲律賓被日軍擊敗的一箭之仇——當初他從菲律賓撤離時曾發誓“不追究天皇的戰爭責任死不瞑目!”然而當他看到之前高喊著“一億玉碎”口號負隅頑抗的日本軍民在天皇的命令下迅速解除了武裝,這令他發出了“天皇是勝過20個機械化師團的力量”的感嘆,從這時開始他就萌生了利用天皇權威實現對日佔領的企圖。裕仁也抓住這一有利時機主動同麥克阿瑟會面,雙方具體談了些什麼至今不為外界所知,我們所能知道的是在此之後美國不再將推翻日本的天皇製作為目標,反而為日本皇室提供了庇護。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美國之所以庇護日本的天皇制並不是因為對日本天皇有什麼特殊的好感,而是完全出於自身戰略意圖的考量。同樣是出於本國利益的考慮使美國佔領當局在戰後按美國的意志對日本進行了民主化改造:1946年2月10日駐日盟軍司令部根據麥克阿瑟提出的三條原則制訂了憲法草案,最終這份草案在經過少許修改與翻譯調整後於當年11月3日獲得通過。1947年5月3日新的《日本國憲法》正式頒佈以取代之前的《明治憲法》。新憲法針對天皇的定位在第一條中就指明:日本天皇為日本國與日本國民團結的“象徵”。所謂象徵更多是一種精神層面的含義:戰後的新憲法強調日本的主權在於全體國民,這實際上意味著國民在物質層面並不需要一個天皇作為凌駕於其之上的統治者,天皇更多隻是日本國在精神層面的自我意識象徵。日本憲法第3條規定:“天皇的國事行為必須經內閣批准,由內閣負責”;與此同時日本憲法第4條規定:“天皇只能根據本憲法行使國事相關行為,無權參與國政”。在日本戰後憲法的體系下天皇已不再具有任何政治實權,國家的最高統治權歸於議會選舉產生的內閣總理大臣(首相)。戰後日本的最高立法權歸於國會,而行政權歸於首相,司法權歸於最高法院。自衛隊指揮權歸於首相,天皇不能再像戰前一樣利用軍隊勢力倒閣了。憲法第88條規定:“全部皇室財產屬於國家,全部皇室費用必須計上預算並經國會決議”。英國王室的白金漢宮、溫莎城堡都是英國王室的家族產業,沙特等海灣土豪國家的王室更是擁有大量私人財富,然而日本皇室嚴格意義上是沒任何私人財產的——就連皇居、皇陵的所有權也不屬於皇室。這樣做是為了避免皇室通過資金運作勾結政府官員介入政治,也就是說在經過戰後改革之後日本天皇不僅失去了軍權、財權等主要大權,甚至連皇室的私人產業也已全部收歸國有。至此皇室不僅再不能參政議政,甚至連普通日本公民所享有的政治權利乃至人身權利都不一定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過繼養子、婚姻自由、信教自由等權利都是皇族成員一律不享有的。皇室也不受日本的戶籍法律管理,而由專門制定的《皇室典範》來規範他們的日常生活。如果有皇室成員覺得這樣無法接受,那麼可以經皇室會議決議而脫離皇族身份。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儘管戰後的日本天皇已被剝奪了一切政治實權,但這並不意味著天皇在日本政治中已退化為一個無足輕重的角色。我們不妨思考這樣一個問題:日本天皇和日本首相究竟誰是最高領導人呢?如果從權力大小來看:只擁有象徵性禮儀性權力的天皇顯然比不上首相。儘管天皇在政治上不掌握實權,然而其地位威望卻是首相所無法比擬的:首相是要受一套政治運作機制制約的,如果首相違背了既定的制度程序就會遭受彈劾,人們可以自由表達自己對首相及其政府班底施政的不滿。我們知道日本的首相曾出現過頻繁更換的現象,然而王室卻始終受到國民的崇拜——這種在國民精神意識領域的權威性是實際負責政務的首相及其政府班底成員所不具備的。日本首相必須對天皇保持足夠的尊重和‘’愛戴‘’:首相出國訪問回國、解散參眾兩院、重新開始大選等等都要報備給天皇,出訪回國第一件事情就是去皇宮簽字備案,是否見天皇則另說,但簽字則是必須的。儘管1947年頒佈的《日本國憲法》中將天皇定義為日本國的象徵,事實上天皇並不具備任何實質性的權力。不過和英國等君主立憲國一樣的是:日本憲法中還是保留了幾項由天皇行使的禮儀性象徵性權力——這主要反映在日本憲法中第7條的相關規定:天皇在內閣授權的前提下可以進行十項國事行為:(1)公佈修憲、法律、政令及條約;(2)召集國會;(3)解散眾議院;(4)公示國會議會總選舉之實行;(5)對國務大臣和法律所定其他官吏的任免與給予全權委任,對大使和公使的派遣狀進行認證;(9)接見外國大使及公使;(10)執行各項儀式。這十項條例中的每一項都給天皇帶來了諸多工作:內閣會將每一份決議都送交天皇,而收到決議的天皇其實和英國女王一樣只有簽字權。英國人曾戲言“上下兩院如果把女王的死刑判決書送到她手中,那麼她也只有簽字權”。其實日本天皇也與之類似:他無權對任何一份提案發表任何意見,只需充當一個人形簽字機即可。作為日本國的象徵自然必不可少會代表日本國與外國人打交道:每當某個建交國派來新大使以及舊大使即將離任之時日本政府都會為他安排乘坐明治時代以來的傳統馬車從東京站一路前往皇居覲見天皇。同樣日本派駐外國或國際組織的外交官在上任時和離任時也會兩次覲見天皇。2017年天皇接見了62個建交國家的大使,同時還接見了派駐73個國家、4個國際組織的日本外交官。

日本皇室的古與今


由於皇室在國民精神領域的巨大權威性使天皇除了履行憲法規定的十項國事行為外還必須廣泛參與各種社會活動:僅在東京一地天皇就需要出席日本學士院、日本藝術院、日本國際獎、日本生物學獎等各種獎項的頒獎典禮。天皇還需要定期巡遊全國:今年才剛退位的明仁天皇在任的30年間光是福利機構就視察了500多家,相當於每個月至少要去一家。要說碰上像2011年的地震、海嘯這樣的突發自然災害,那麼自然少不了要去災區視察。儘管在政治上沒實權的天皇不可能像相關的政府職能部門一樣為災區人民帶去急需的食物、藥品等物資,然而在振奮災區人民的精神意志方面卻發揮著政府部門無法替代的作用。時至今日皇室在日本百姓心中仍佔據重要地位,被視為是日本團結社會各界、增強民族向心力的重要凝聚物。至少在短期內日本是不會廢除皇室的,真正對日本皇室傳承構成挑戰的不是政治因素而是繼承人問題:1889年頒佈的《明治憲法》明確規定天皇的繼承者只能是男性。儘管二戰後日本在美國佔領當局的授意下制定了新憲法以取代《明治憲法》,然而關於男性繼承權這點卻被日本的《皇室典範》沿用。根據《皇室典範》的規定:女性皇族成員一旦嫁入就自動脫離皇族身份成為普通人。這種制度使近年來日本皇室出現了人數銳減的現象。2005年小泉政府曾鑑於皇室近40年無男性成員出生的現實試圖起草關於承認女性天皇的報告書,然而就在第二年悠仁親王的出生打斷了這一進程。這也就意味著只有獨生女現任天皇德仁和皇后雅子註定無法傳位於自己的子女,事實上德仁的皇嗣是他的弟弟文仁親王,而悠仁正是文仁的兒子,也就是說德仁的皇位最終將歸於侄子悠仁。儘管悠仁的出生是皇室的繼承問題暫時得以解決,然而這依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目前日本皇室只有悠仁這麼一個男性繼承人,而誰也不能保證作為獨苗的悠仁將來一定會有兒子。日本皇室為保證所謂血統的純潔性曾有長期的近親通婚歷史,直到1959年4月10日當時還是皇太子的明仁才打破皇室講究出身門第的通婚管理而與平民女子美智子結婚,由此打破了日本皇室固定與幾家世家大族聯姻的傳統。現在日本皇室恐怕需要進一步在繼承權問題上打破慣例,否則也許日本皇室最終的結局並不見得是被推翻被廢除,而是因為後繼無人而自然消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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