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業“鯰魚效應”加劇 28家合資險企兩年淨利增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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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宣佈了11條金融業進一步對外開放的政策措施(簡稱“國11條”)引發廣泛關注。實際上,隨著近兩年保險業對外開放措施的進一步推進,以及行業轉型力度的加深,外資壽險公司(國內將27家合資壽險及1家全外資壽險公司統稱為“外資壽險公司”)的經營狀況不斷改善,據《證券日報》記者統計,近兩年28家外資壽險公司合計淨利潤飆增了5倍有餘。

隨著“國11條”的落地,此前一直困擾外資壽險公司的股權結構問題、資本金問題、渠道問題等頑疾有望得到根治。國金證券分析師馬婷婷認為,渠道、股權結構及資本金仍是制約外資壽險公司發展的三座大山,其中,股權結構問題有望在“國11條”的推動下於2020年正式解決,屆時或有部分外資股東方有意願獲取所有股權成為獨資壽險公司,穩定的管理層及公司戰略會成為公司長期發展的基石。與此同時,保險行業整體競爭將加強。

恆安標準人壽總經理劉振宇在接受《證券日報》採訪時表示,放開外資持股限制利於合資壽險公司發展。合資壽險公司在發展過程也有優勢,比如公司可以從外方股東學習到很多管理、投資方面的先進經營理念,總體來說,公司股東相處融洽,看好合資保險公司發展前景。

加劇壽險業“鯰魚效應”

日前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對外宣佈,在深入研究評估的基礎上推出11條金融業對外開放措施,其中保險行業方面的相關政策主要有三點:一是人身險外資股比限制從51%提高至100%的過渡期,由原定2021年提前到2020年。二是取消境內保險公司合計持有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於75%的規定,允許境外投資者持有股份超過25%。三是放寬外資保險公司准入條件,取消30年經營年限要求。

對此,馬婷婷認為對外開放的快速推進將有助於行業整體高質量發展,但壽險行業的競爭將有所增強,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壽險方面,時點的提前以及經營要求的適度放寬將會使得更多境外優質保險公司進入中國市場,引入更加多元化的產品及較為先進的管理理念,增加壽險市場活力,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豐富保險市場產品供給,在保障本源之下推動產品創新發展。

資管業務方面,境外險企在資產管理領域經驗更為豐富,投資更為穩健且具備更強的全球資產配臵能力,合資保險資管公司有助國內險企吸收國外優質險企資產配置經驗,對險資進行長久期的穩健資產配置,強化風險控制,整體推動行業高質量發展。

對於國內保險公司而言,外資險企公司在壽險業務的中高端客群方面將會形成一定的競爭力。我國壽險公司在外資進入的背景下,通過代理人團隊以及網點建設的優勢完善客戶服務、提升客戶滿意度,並且通過提供具備性價比的以健康險和長期儲蓄險為核心的產品以提升客戶黏性。

28家合資險企兩年淨利增5倍

從外資壽險公司在國內的發展路徑來看,外資壽險公司最早進入中國為1992年友邦在上海設立分公司,在此以前,外國保險公司可以在華設立代表處,而其他的一些外國險企的分支機構和合資企業業務也受到了嚴格的限制,主要為在國內的外資企業和個人提供保險業務。此後,合資險企陸續成立,發展至今共計28家,其中多數中外資持股比例為50:50。

從目前合資的情況來看,基本是以外資險企+中資國企為主,這既是考慮到資本實力、避免同業競爭,也因為國企有更多的資源優勢,同時能夠防止資金外流。國企也利用合資成立保險公司的方式拓展了業務範圍,並可以對自身的保險業務進行承保。

2005年以後由於國內銀保渠道迅速興起,通過主推分紅險不斷擴張,而外資壽險公司在渠道及產品方面均不具備優勢,保費佔比震盪下行。但從2011年開始,電銷渠道及互聯網渠道逐步發力,外資險企也積極抓住渠道機會,保費收入佔比開始逐年提升。

但到2017年以後受到行業監管的限制,中短存續產品規模大幅收縮,而外資險資由於經營此類業務較少而以傳統險、健康險等為主,因此所受衝擊相對有限,保費收入佔比明顯提升。

在這一輪行業轉型升級中,外資壽險公司的經營優勢也開始體現出來,比如,據《證券日報》記者梳理,2016年、2017年、2018年外資壽險公司原保費市場份額分別為6.4%、7.42%、8%,雖然份額並未突破10%,但出現持續、穩定的增長態勢。

與此同時,伴隨著保費收入佔比提升的還有經營效益的改善。外資壽險公司較好的經營管控、負債端保費的逐步改善、準備金的影響以及部分公司增資使得實力明顯提升,不少公司開始逐步實現盈利,2016年、2017年、2018年,28家外資壽險公司中虧損家數逐年下降(分別為12家、10家、8家),同時合計淨利潤顯著增長(分別為24.26億元、78.34億元、128.98億元),2018年相比2016淨利出現超過5倍的增幅。

制度性問題有望解決

隨著“國11條”出臺,困擾外資壽險公司多年的制度性問題有望得到徹底解決。馬婷婷認為,股權結構、渠道及資本金仍是制約外資壽險公司發展的三座大山,而“國11條”的出臺,有望解決這些問題。

從備受業界關注的股權問題來看,此前股權問題會在管理結構以及增資轉讓方面產生弊端。一是管理結構方面,管理層和戰略的頻繁變動是公司經營的最大成本。當前合資壽險公司基本上是中外股東各持有50%的股權,在實際操作中一般以外資股東方安排CEO或總經理、中資股東方安排董事長為主,或者兩方股東輪流派駐管理層。這會使得雙方股東在經營管理方面因理念和目標的差異而產生分歧,且輪換制也會使得雙方股東在資源支持方面有所保留。二是增資轉讓方面由於股權佔比結構限制的監管要求,增資時需要雙方達成一致同時同比例增資,股份轉讓時也需要中資轉中資、外資轉外資,一定程度上限制公司業務發展。但是股權結構的問題有望在“國11條”的推動下於2020年正式解決,屆時或有部分外資股東方有意願獲取所有股權成為獨資壽險公司,穩定的管理層及戰略會成為公司長期發展的基石。

資本金問題方面,在股權問題尚未解決的情況下會明顯制約公司發展,而如果已經成為獨資壽險公司,未來資本金的問題更多取決於外資股東對內地市場的定位及意願。目前我國外資壽險公司的股東方以美國、歐洲、日本等發達國家為主,而這些國家都已經進入了保費增速長期接近停滯的狀態。而我國目前的壽險市場及空間仍然非常廣闊,總保費增速在未來十年仍然有望每年維持15%以上的複合增速,對外資股東方而言是巨大的市場。因此如何對中國市場定位將成為外資壽險公司未來發展的基礎與前提。

記者蘇向杲

原標題:28家外資壽險公司兩年淨利飆增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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