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一扒,找工作的那些事'

人生第一份工作 招聘 大學 法律 西安新聞號 201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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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未央區人民法院大明宮法庭自今年7月1日正式受理案件以來,受理的案件中有10起和大學生求職應聘有關,佔全庭受理案件總數的3.5%,經對此類案件進行分析梳理,呈現的主要特點有:

一是高薪誘惑,盲目入職。受理的此類案件中,3件涉及大學生應聘時,在中介機構或偶然得知應聘信息後,面對招聘者提出的高額報酬,不作深入調查,盲目相信,最終在工作中被騙,遭受較大損失。

如:大學剛畢業的王某,偶然認識自稱某公司老闆訾某,提議去自己公司上班,並承諾提供豐厚的報酬。王某未作任何調查便去上班,所謂的“工作”就是每天代訾某購買五花八門的物品,兩個月後經核算,發現墊付款達8萬餘元。由於週轉不開,王某便要求訾某支付墊付款和工資。訾某卻將王某微信和電話拉黑,再也無法聯繫。

二是輕信他人,盲從花費。其中另外5起案件中涉及的人數眾多,涉案數額達到55萬元,最大一筆涉案金額30萬元,最小一筆涉案金額4萬元,此類案件均是通過朋友、親戚、同學等所謂的關係,認識一些可安排工作的陌生人,在給付鉅額的辦事費之後,再無任何結果,最終上當受騙。

如:李某因一直未找到合適工作,家人在和遠房親戚張某聊天時,得知其可為李某安排工作,但需支付費用。李某家人向張某轉賬6萬餘元后,其以各種理由推脫搪塞,隨後失去聯繫。

三是網絡應聘,草率就職。還有2起案件當事人,通過網絡應聘成功後,因缺乏相關法律知識,被招聘單位收取押金、服務費等後致財物損失。

如:趙某在網上瀏覽招聘信息時,無意中被跳出的招聘信息吸引,經網絡溝通某公司錄用趙某,通知趙某立即辦理入職手續。趙某在入職時被告知需繳納押金等費用,不料某公司收取趙某押金後便人去樓空。

【法官寄語】

找工作是每個人進入社會生活的第一堂課,尤其大學生因長期身處象牙塔,思想單純,防範意識差,難免在找工作中遇到各種各樣的騙局,如何避免類似的事情發生,法官給廣大的畢業季大學生支幾招。

一是勿貪小便宜,急功近利。很多騙子之所以屢屢得手,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人們的貪心等非分之想。一些大學生往往為騙子所開的“好處”“利益”所吸引,不加深入分析,也不做調查瞭解,結果輕易就掉進騙局。

二是勿輕信他人,疏於防範。大學生大多思想比較單純,容易輕信別人,在找工作時難免會遇見形形色色的人。面對社會這個“萬花筒”,千萬不要輕易相信陌生人,在自己已經受騙時,應立即報警,並向老師和親友求助,注意保存相關證據材料。

三是勿不辨真偽,輕率行事。騙子的騙局固然都很精妙,但只要增強風險防範和辨別真偽意識,尤其遇到不明情況時,千萬不要盲目行事,而是要多瞭解、多打聽、多思考,早日練就一雙識破騙局的“慧眼”。如此,騙子的伎倆也就沒有了滋生的土壤。

請你堅信:天上不會掉餡餅,天下沒有免費餐。唯有腳踏實地努力,用勤勞的雙手和務實的舉動,才能創造出彩業績、實現人生價值、贏得豐碩成果!

通訊員:齊明明

責任編輯:劉書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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