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民間故事之神祕骨笛
泰安有個商人叫李麻,他曾經到烏蒙府做玉石原料生意。有時候為了等到好的原料,往往住上三五個月,平時便借住在當地的農戶,有一次他無意間路過一戶人家,聽見裡面有...
潔白的牆壁,襯出墨黑的大字,不消說就很惹人注目。
果然,第二天,新知府從他的門前經過了,一瞧著那些字,不由得氣到眼眉直豎,知府心中暗自想著:“我來這裡是要整頓風俗的,怎可任這種不法之徒如此明目張膽呢?”於是在轎子裡連忙傳喚那隨行的當差問道:“這是誰的住家?”
“秦鍾震。”
“秦鍾震不是本地的進士嗎?”
“是的。”
“唔…”
知府點點頭,手一揮,再往別的地方拜客去了。不一會兒回到衙門,立刻叫當差的拿了一張片子請秦鍾震前來,而秦鍾震也不慌不忙地跟著當差的去會會新知府。
見面的時候,寒喧才不到三兩句,那知府就板起凶狠臉孔問他道:“貴居的屋前那些大字,聽說是你寫的,真的嗎?”
“真的,是我寫的。”
“不對!你是名教中的人,應該守規蹈矩,做人民的表率,為什麼反做那些傷風敗俗的事,並且大書特書在你的屋前,這樣太肆無忌憚了。”
“治下(專制時代紳士對府縣官自稱治下)最是守分不過的,那些字正是用來矯正風俗的呢。
“呸!你寫:嫖賭莫如我,還說守分嗎?你寫:掙貢找不讓人,還說規矩嗎?如今我要把你……”
“太尊!慢點發怒,治下真的守分,壁上的字,許是您誤會了吧!像我這樣行為不苟,恐怕在泉州城再也找不出第二個呀。”
“你這……”
“我在壁上不是明白說過嗎?‘嫖賭飲,莫,如我’是表示賭嫖飲的勾當莫幹,要象我這樣正派。‘掙貢打,不,讓人。’就是表示掙貢打的事不做,一切要退讓人家的。太尊把我的文字看錯了,才這樣生氣,難道我這麼守分還不成嗎?”
新知府被他這麼一說,不由得改容對他道歉,心中雖明知他要和自已開玩笑,而惱他這般狡猾,同時也佩服他的聰明,因而敬重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