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浙江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氣象災害 大氣科學 時政 台州在線 2017-05-12

5月10日 上午,我市舉行座談會,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浙江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

《浙江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於今年3月30日經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39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座談會上,市氣象局對《條例》進行解讀,市級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圍繞《條例》和實際工作作了發言。

會議指出,《浙江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充分考慮了新時期氣象災害防禦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工作作出了全面規範,確定了一系列新原則、新要求和新規定,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我們要深刻領會、準確把握《條例》的特點和內涵,全面貫徹落實《條例》的各項規定。各地各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宣傳,抓緊制定配套措施,切實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氣象災害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文章來源:台州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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