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的“三不殺”以及“四大歷史功績”,封建帝王無人可比

秦始皇是中國古代歷史上傑出的帝王,他治國理政的思想實踐,以及巨大的歷史功績,對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然而,大秦帝國卻國祚短促,二世而亡,其歷史教訓十分深刻。受諸多因素,尤其是漢史家治史為證明本朝執政的合法性和“凡封建帝王皆為賊”的意圖倫理影響,對秦始皇和大秦帝國的分析評價,多不夠深刻和公允。司馬遷在《史記》中寫道:“秦取天下多暴,然世異變,成功大。傳曰‘法后王’,何也?以其近己而俗變相類,議卑而易行也。學者牽於所聞,見秦在帝位日淺,不察其終始,因舉而笑之,不敢道,此與以耳食無異。悲夫!”司馬遷對秦帝國和秦始皇給予了較高評價,並以譏諷的口吻批評了淺薄的學者。可惜,二千多年過去了,司馬遷所批評的“耳食”者仍大有人在。

秦始皇的“三不殺”以及“四大歷史功績”,封建帝王無人可比

秦始皇在一些史書中常以暴君的形象出現,但通過理性分析,秦始皇並非如此。從秦始皇“三不殺”中可見一斑。

秦始皇不殺文武大臣。翻閱秦史,秦始皇時期的尉繚、李斯、王綰、槐狀等有經天緯地之才的客卿,以及蒙驁、蒙武、蒙恬和王翦、王賁、王離祖孫三代等良將,都為秦國統一天下和治理國家做出了卓越貢獻。但秦始皇沒有犯古代多數開國皇帝大肆殺戮功臣的通病,從史籍中也見不到秦始皇殺功臣的記載。秦始皇對待一切服務於秦國的文臣武將,以及一些有過錯或地位低的能人,都能夠包容和尊重。不僅對待伐楚遭受慘敗的李信將軍、對秦始皇沒有好感的軍事家尉繚子,對待韓國奸細、水工鄭國等如此,而且對待出身微賤的姚賈和用尖刻語言斥責秦王政的焦茅,甚至在那個蔑視商人的時代,他對待大商人如烏氏倮、巴寡婦清等也很包容和尊重,更不曾殺戮。說秦始刻薄殘暴,卻不曾殺功臣,說劉邦英明大度,卻大肆殺戮功臣,把“狡兔死,走狗烹,鳥受盡,良弓藏”的血腥故事演繹到了極致。

秦始皇不殺貴族。秦始皇滅六國,對其王族和貴族並沒有大開殺戒,斬草除根,只是剝奪了他們的封地特權,使其成為帝國治下的普通編戶齊民。秦統一天下後,對原六國王族和貴族的防範,也僅僅是遷徙六國王族和貴族,或到偏遠之地,或到關中咸陽附近而已,真是網漏吞舟之魚。毋庸諱言,秦二世而亡,與秦始皇對原六國王族和貴族過於仁慈與寬容有直接關係。中國封建歷史上,有幾個開國皇帝沒有殺戮和殘害敵國王族和貴族的?

秦始皇不殺俘虜。秦國在很長一個時期,把戰俘當作奴隸使用,更有甚者,在長平之戰白起坑殺40萬趙卒。即使被稱為義軍首領的項羽也很殘暴,屠殺降卒的行徑,令人髮指。韓信在評論項羽必敗時說:“項王所過,無不殘滅者,天下多怨,百姓不親附,特懾於威強耳。名雖為霸,實失天下心。” 項羽是一個凶狠殘暴而又心胸狹小的人。他在攻城略地時,常常燒殺,如“阬襄城”“屠咸陽”“燒夷齊城郭室屋”,曾把齊都臨淄至北海廣大地區的生靈、房屋燒殺殆盡。又屢屢坑殺降卒,如“阬秦卒二十餘萬新安城南”,“皆阬田榮降卒”。司馬遷也認為“項氏之所阬殺人,以千萬數。”還派人擊殺義帝於江南。然而,史書卻沒有關於秦始皇坑殺俘虜的記載。秦始皇對待俘虜比較文明,不肆殺戮,只是將他們作為罪徒服勞役,這與大肆屠殺降兵降將者,如白起、項羽之流,有著天壤之別。

秦始皇的“三不殺”以及“四大歷史功績”,封建帝王無人可比

有人可能要說:秦始皇殺文人,主要依據是“焚書坑儒”。其實不然。有人說,我們現在所讀的《史記·秦始皇本紀》,是東漢明帝以後的版本,經過東漢的儒生和正統史家們的添加和篡改,已經不是司馬遷當年寫的樣子。不明白這一點,不但讀不懂書,也永遠讀不懂秦始皇。

秦始皇坑方士,本來是方士們編造的假故事,編造的時間在西漢初年,被司馬遷寫進了《史記》。到了東漢初年,儒家的經師們將焚書改造成了焚經書,將坑方士改造成了坑儒生,而且私下裡做了手腳,將《史記》的相關記載按照自己的意圖作了相應的修改。

從此以後,坑儒的謊言變成歷史,焚書坑儒這個真假參半的合成詞,變成一種文化符號。這個文化符號,借譴責專制暴君、譴責文化暴行之名,將儒家經典抬舉為聖經,將儒生抬舉為殉教的聖徒。因為這個文化符號,秦始皇背了兩千年的黑鍋。

考古專家段清波不僅否認秦始皇“坑儒”,也否認秦始皇是“焚書”的始作俑者,或許秦始皇時根本沒有發生集中焚書事件。他說:《韓非子·和氏》記載,早在商鞅變法的時候,就曾頒佈“焚詩書”令。可見焚書之事在秦國並不是自秦始皇開始才有的現象,但為什麼這個黑鍋偏偏被秦始皇背了?其實,“焚書坑儒”故事在漢初並沒有流行,最初僅僅是焚書,並沒有坑儒,文獻說的也是坑殺術士。出現坑儒的橋段,是在西漢後期、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後。獨尊儒術,使得以儒學行事的書生有意地將原來簡單的故事複雜化、悲情化。據漢初文獻記載,學者們認為並沒有證據表明曾經發生過“坑儒”事件,被坑殺的是那些蠱惑人心的四百六十個術士,而不是儒生。

不僅如此,一些史書生搬硬造的痕跡更為明顯。衛宏《詔定古文尚書序》說:秦既焚書,恐天下不從所改更法,而諸生到者拜為郎,前後700人,乃密種瓜於驪山陵谷中溫處,瓜實成,詔博士諸生說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視。為伏機,諸生賢儒皆至焉,方相難不決,因發機,從上填之以土。皆壓,終乃無聲也。把“焚書”與“坑儒”勾連在一起,把“坑儒”460人升至700人,很明顯是為了放大秦始皇的暴君形象。

可能覺得秦始皇坑儒700人,仍不能反映秦始皇之殘暴,《文獻通考》又接著司馬遷《史記》往下說:始皇使御史案問諸生,轉相告引,至殺460人。又令冬種瓜驪山,實生,命博士諸生就視。為伏機,殺700餘人。二世時,又以陳勝起,召博士諸生議,坐以非所宜言者,又數十人。什麼伏機,什麼冬種瓜,都是文學想象,目的只有一個:抹黑秦始皇。

秦始皇的“三不殺”以及“四大歷史功績”,封建帝王無人可比

秦始皇深刻改變了中國封建社會的發展走勢,其歷史功績是巨大的。犖犖大端者有四:

一是統一中國。秦始皇奮六世之餘烈,掃平六合,結束了封建諸候割據狀態;強力開疆拓土,使南蠻、東夷、北狄、西戎的廣土眾民,成為中華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奠定了中國基本版圖。統一中國是秦始皇的偉大歷史功績,此後法家政治權力思想和儒家意識形態的高度聯鎮整合維持了國家大一統的局面。

二是創立政制。廢分封、立郡縣,實行大一統的封建中央集權專制,對中國封建社會影響深遠,千載猶行秦法政;建立以能力和貢獻為主要依據的選賢任能機制,以“無功不受祿”摧毀了“世卿世祿”的血緣宗法制,打開了底層平民向上躍升的通道和空間,出現了其父富有天下而子弟為匹夫的現象,這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絕無僅有的。不幸的是,隨著秦王朝的滅亡,貴族制死灰復燃,成為中國封建社會經濟、政治上的一個可怕的贅瘤。

三是厲行法治。秦國借鑑西周和春秋戰國時代諸侯國法治建設的經驗,根據本國的實際,以李悝的《法經》為藍本,以韓非的《韓非子》為重要的法治擴源思想,通過商鞅變法和李斯定法,法治建設取得了巨大成果。秦始皇時期,法律相對完善,依法規範人們的行為以及經濟社會生活,事決於法,法治已是活生生的實踐,成為治國之具。雖然,受歷史條件的侷限和統治者個人價值偏好的影響,秦律重義務、輕權利,除害有餘、興利不足,工具理性發達,但統治者的治世理念和法治思想,是極其寶貴的。時至今日,依法治國仍然是人類社會的主流價值取向和行為模式。

四是文化整合。推行法同壹、車同軌、書同文、度同制、幣同值、行同倫,為中華文明的傳承和發展,創造了文化認同、文化支持的基本條件,從根本上避免了國家分裂,使統一成為中國文化的主要特徵之一。

秦始皇的“三不殺”以及“四大歷史功績”,封建帝王無人可比

秦始皇對中國封建社會發展具有重大影響,其歷史功績無人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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