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提請審議 禁佔耕地開農家樂

5月28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在西安舉行。省人大常委會主任胡和平主持會議。

常委會組成人員56人出席會議,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賈治國作的關於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辦法草案修改稿審議結果的報告。會議聽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何少林作的關於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修訂草案經過初次審議後,徵求了社會公眾意見,法制委員會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審議意見和各方面意見建議,對修訂草案進行了逐條審議,作出了進一步修改。

受省政府委託,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劉文亮作了關於陝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劉寶琴作了關於陝西省中醫藥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省測繪地理信息局局長楊宏山作了關於陝西省測繪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

會議聽取了省財政廳廳長丁雲祥所作的關於2019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債券收支安排和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說明。今年我省第二批新增政府債券為408.6億元,將主要用於脫貧攻堅、鄉村振興等公益性項目。

會議聽取了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郝彥偉作的關於2018年省人大常委會大氣汙染防治“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指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

受省政府委託,省文化和旅遊廳廳長任宗哲作了關於全省旅遊產業發展情況的報告。

會議還聽取了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龔曉燕作的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省法院副院長譚曉峰、省檢察院副檢察長蘇繼敏分別作的履職報告。被提名的省自然資源廳廳長、省農業農村廳廳長、省法院副院長、省檢察院副檢察長人選在全體會議上作了表態發言。

當天,會議還分組審議了省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關於個別代表的代表資格的報告,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辦法草案修改二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員會審議結果的報告,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及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修改情況的報告,2019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債券收支安排和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議案、說明及省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的審查報告、省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2019年第二批新增政府債券收支安排和預算調整方案草案的決定草案。

《陝西省秦嶺生態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提請審議

禁止佔用耕地開辦農家樂

昨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召開,《陝西省秦嶺生態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修改稿)》提請審議,修改稿對開辦農家樂的禁止性規定進一步完善,同時新增了秦嶺主要支脈名錄。

無主尾礦庫由政府指定管理單位

昨日上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何少林作關於《陝西省秦嶺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彙報。

何少林說,有的部門、單位提出,對已解散或者關閉、破產的礦產資源開發企業以及無主礦山,也應明確其尾礦庫的管理責任。據此,修訂草案修改稿第四十七條增加了第四款,規定“對已解散或者關閉、破產的礦產資源開發企業尾礦庫的管理,由礦產資源開發企業的出資人或者其上級主管單位負責;無法確定責任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管理單位負責。”

有的地方提出,修訂草案中關於開辦農家樂(民宿)的禁止性規定應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和秦嶺生態環境保護實際進一步完善。參考西安市對秦嶺農家樂整治措施,修訂草案修改稿第六十三條第三款修改為:“禁止在核心保護區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種質資源保護區、地質災害隱患點範圍內開辦農家樂(民宿),禁止佔用耕地、林地、河道、公路用地及公路建築控制區開辦農家樂(民宿)。”

生態紅線按照從嚴管理原則執行

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和徵求各方面提出的意見,建議條例明確秦嶺主要支脈的範圍。省級有關部門和專業機構根據有關專業測繪調查資料,研究彙總提出了秦嶺主要支脈的名錄。據此,修訂草案修改稿增加了第八十八條,列出了秦嶺主要支脈的名錄。秦嶺主要支脈包括:華山支脈、泥黑支脈、光頭山支脈、首陽山支脈、冰晶頂支脈、終南山支脈、玉紫支脈、鰲摩支脈、興隆嶺支脈、酉金支脈、堰池支脈、月旬支脈、四方山支脈、流嶺支脈等。

鑑於目前國家尚未批覆我省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方案,也未出臺有關生態保護紅線的管理規定,生態保護紅線在區域範圍、管理規定方面可能與本條例規定不盡一致,為了做好制度銜接,嚴格保護秦嶺生態環境,修訂草案修改稿增加了第八十九條,規定“本條例有關秦嶺分區保護的規定與生態保護紅線的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照從嚴管理的原則執行。”

去年我省大氣質量改善首次完成國家下達任務

昨日,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郝彥偉在《關於2018年省人大常委會大氣汙染防治“一法一條例”執法檢查指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中指出,去年10月至今年3月,關中地區PM2.5平均濃度同比下降2.1%,好於汾渭平原(持平)和京津冀(上升6.5%),區域改善程度在參與評價的7個省(市)中情況最好。西安市為唯一完成考核任務的省會城市,同比下降7.5%(任務為下降4.5%)。

郝彥偉在報告中指出,2018年,對未完成2017年大氣考核指標的8市(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針對去年10月以來關中地區部分縣區空氣質量同比不降反升的情況,對14個縣區政府(管委會)主要負責人進行預警提醒談話。建立環境空氣質量生態補償機制,收繳資金1.386億元。2018年我省大氣質量改善實現新突破,全省10個設區市PM2.5平均濃度5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9.1%,首次完成國家下達考核任務;優良天數同比增加4.6天;重汙染天數同比減少3.7天。關中地區改善程度最大,西安市改善程度居全省第一,位居全國169個重點城市第19名。

郝彥偉說,雖然2018年空氣質量有所改善,但今年1~4月168個重點城市排名中,我省西安、咸陽、渭南仍位列後20位,排放總量大,空氣質量差的總體狀況沒有明顯改變。全省61%的二氧化硫和62%的氮氧化物集中排放在關中地區,排放強度是全國平均的3.9倍和3.6倍。全省PM2.5濃度排在全國31個省第23位,高於全國平均濃度26.3%;優良天數排在全國31個省第23位,比全國平均少35天。

中央督察反饋意見指出,我省清潔能源替代成為結構調整的難點和關鍵,郝彥偉在報告中提出,希望省人大呼籲國家層面加大對關中地區秋冬季天然氣供應扶持力度,助力我省加快推進農村清潔能源替代和城市集中熱源點能源優化。

去年全省旅遊帶動脫貧和惠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9萬人

昨日,省文化和旅遊廳廳長任宗哲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上作關於全省旅遊產業發展情況的報告。報告指出,據2018年統計測算,旅遊佔農村居民全部可支配收入的15.4%,2018年全省旅遊帶動脫貧和惠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9萬人。

據瞭解,目前全省共有A級景區454家,其中,5A級9家,4A級110家;星級旅遊飯店340家,其中,五星16家、四星50家。2018年,全省接待境內外遊客6.3億人次,同比增長20.54%;旅遊總收入5994.66億元,同比增長24.54%。據2018年統計測算,2017年陝西旅遊業直接增加值和綜合增加值佔GDP的比重,分別達到8.41%和15.48%;旅遊業直接就業佔全省就業總人數的12.33%;旅遊業直接投資佔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的11.23%;旅遊業直接稅收佔全社會稅收總額的9.27%;因旅遊而獲益的農村人口占農村總人口的30.14%,旅遊收入佔農村居民全部可支配收入的15.40%。旅遊業的戰略性支柱地位更加鞏固,成為全省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的重要力量。

2018年,全省鄉村旅遊接待境內外遊客2.48億人次,同比增長22.5%,旅遊收入348.9億元,同比增長26.6%。

2018年,全省旅遊帶動脫貧和惠及建檔立卡貧困人口9萬人,寶雞市大水川“旅遊+生態+扶貧”模式受到李克強總理的肯定,寧陝、嵐皋、柞水等旅遊脫貧模式在全國或全省推廣。

我省擬將中醫藥基礎知識納入中小學教育

昨日,《陝西省中醫藥條例(修訂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審議,修訂草案指出,為加強中醫藥傳承,將中醫藥基礎知識納入中小學傳統文化教育,鼓勵社會力量投資中醫藥事業。

昨日,省衛生健康委員會主任劉寶琴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作關於《陝西省中醫藥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據瞭解,截至2018年12月底,全省共有中醫醫院177家,中醫門診部56家,省內11所本科院校設有中醫學、中藥學、藥學和生物醫藥等相關專業。

為提升中醫藥服務能力,修訂草案增加了政府舉辦的中醫醫療機構責任和鼓勵社會力量投資中醫藥事業的規定,支持社會力量投資中醫藥事業。規範中醫醫生的准入管理,規定具有資質的中醫醫師可以在本省範圍內按規定多點執業。

為加強對中醫藥傳承與文化傳播,修訂草案規定發掘整理本地中醫藥經典名方、民間驗方、祕方和傳統療法;將中醫藥基礎知識納入中小學傳統文化教育。

汙水排放應安裝自動檢測設備並與生態環境部門監控聯網

昨日,《陝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提請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審議,修訂草案規定,汙水排放應安裝自動檢測設備,並與生態環境部門監控聯網。

昨日,在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11次會議上,省生態環境廳副廳長劉文亮作關於《陝西省煤炭石油天然氣開發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草案)》的說明。據瞭解,《條例》自2000年公佈施行,2007年全面修訂。此次修訂修改和刪除與現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不一致的條款,包括:取消收取生態環境綜合治理補償費;取消拆除閒置汙染防治設施審批;取消排汙申報登記;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審批由環保部門改為由企業自行組織驗收。另外,環保部門徵收排汙費改為由稅務部門徵收環保稅等。

本次修訂要求排放廢水應合法設置排汙口,安裝水汙染物排放自動檢測設備,與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嚴格行政處罰力度,將原《條例》中“對有毒化學物品和含放射性物質的物品管理不當,或者未對含有毒化學物品和含放射性物質的泥漿、岩屑及其他廢棄物進行處理,造成環境汙染的”,處以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調整為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

本組稿件由華商報記者 趙瑞利 採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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