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可卿是《紅樓夢》裡謎一般的人物:
她出身低微,只是一個從養生堂抱來的棄嬰,養父秦業不過小小的五品營繕郎,卻能和寧國公之後的賈府攀上親家。
她美豔無雙,與公公賈珍之間的感情撲朔迷離,還是富貴公子賈寶玉的“性啟蒙導師”,老僕人焦大直言“爬灰的爬灰,養小叔子的養小叔子”,似乎讓秦可卿置身於一個非常尷尬的位置。
她品格出眾,堪稱“重孫媳輩第一個得意之人”,“那長一輩的想他素日孝順;平一輩的,想他平日和睦親密,下一輩的想他素日慈愛,以及家中僕從老小想他素日憐貧惜賤、慈老愛幼之恩,莫不悲嚎痛哭者。”
秦可卿簡直就是《紅樓夢》裡的第一完人,在她身上沒有任何一筆是說她的缺憾的,然而從她的判詞“擅風情秉月貌,便是敗家的根本”中,我們卻讀到了一絲批判和指責的意味。
我們究竟該如何理解秦可卿這個人物?或許從其奢華的葬禮描寫可以略見一斑。
秦可卿病逝之後,賈珍為其舉行了一場盛大的喪禮,很多讀者認為秦可卿喪禮的規格儀制超過了其祖父賈敬的喪禮。因此推斷秦可卿應該有著非常顯赫的身份,比如廢太子的公主,否則怎麼會受到如此規格的禮遇呢?
事實究竟如何呢?我們將嚴格依據文本,通過秦可卿和賈敬喪禮描寫的對比,來發現其中的問題。
首先,從喪儀規格體例來看,俱是五品職例。
可卿之喪的具體描寫在第十三回“秦可卿死封龍禁尉,王熙鳳協理寧國府”,書中寫道:“靈前供用執事等物,俱按五品職例。靈牌疏上皆寫天朝誥授賈門秦氏恭人之靈位。”
賈敬之喪的具體描寫在第六十三回“壽怡紅群芳開夜宴,死金丹獨豔理親喪”,原文是:“禮部代奏:系進士出身,祖職已蔭其子賈珍。賈敬因年邁多疾,常養靜於都城之外玄真觀。今因疾歿於寺中,其子珍,其孫蓉,現因國喪隨駕在此,故乞假歸殮。天子聽了,忙下額外恩旨曰:賈敬雖白衣無功於國,念彼祖父之功,追賜五品之職。令其子孫扶柩由北下之門進都,入彼私第殯殮。任子孫盡喪禮畢扶柩回籍外,著光祿寺按上例賜祭。朝中由王公以下準其祭弔。欽此。”
因此,無論是秦可卿還是賈敬,均按五品職例舉行的喪禮。只不過秦可卿的的喪禮按五品舉辦,是因為賈珍為了體面風光,臨時抱佛腳,給賈蓉捐了一個五品龍禁尉的職位,秦可卿才得以按“五品恭人”舉喪。而賈敬是因為皇帝念及功勳之後,帝格外開恩賜賈敬五品之職,因此,賈敬也是按照五品職例來舉辦喪禮的。總而言之,殊途同歸,從體例來看,秦可卿的喪儀和賈敬的喪儀規格是一樣的,俱按五品職例舉辦。只是賈敬的更顯得名正言順一些。
其次,從悼祭參與者來看,並無高低之別。
秦可卿喪儀描述非常詳細,八公四王之後均有表示。
“那時官客送殯的,有鎮國公牛清之孫現襲一等伯牛繼宗,理國公柳彪之孫現襲一等子柳芳,齊國公陳翼之孫世襲三品威鎮將軍陳瑞文,治國公馬魁之孫世襲三品威遠將軍馬尚,修國公侯明之孫世襲一等子侯孝康;繕國公誥命亡故,其孫石光珠守孝不曾來得。這六家與榮寧二家,當日所稱“八公”的便是。餘者更有南安郡王之孫,西寧郡王之孫,忠靖侯史鼎,平原侯之孫世襲二等男蔣子寧,定城侯之孫世襲二等男兼京營遊擊謝鯨,襄陽侯之孫世襲二等男戚建輝,景田侯之孫五城兵馬司裘良。餘者錦鄉侯公子韓奇,神威將軍公子馮紫英,衛若蘭等諸王孫公子,不可枚數。”
“走不多時,路旁綵棚高搭,設席張筵,和音奏樂,俱是各家路祭:第一座是王府東平王府祭棚,第二座是南安郡王祭棚,第三座是西寧郡王,第四座是北靜郡王的。原來這四王,當日惟北靜王功高,及今子孫猶襲王爵。”賈敬的喪儀呢?皇帝下旨,“著光祿寺按上例賜祭。朝中由王公以下準其祭弔”。“由王公以下”自然也包括王公親貴。因此從參與送殯悼祭人員來看,賈敬治喪一樣可以說是朝野震動。只是因為秦可卿喪儀處已經詳細列舉了,到了賈敬喪儀之處就毋須重複了。而且我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秦可卿畢竟是寧國府的長孫媳婦兒,而且寧國府的當家人賈珍一心要辦得隆重,那麼那些世家子弟,王孫貴胄因了賈珍的面子也要來捧這個場;而賈敬的喪事是由皇帝親自下旨的,這些王孫公子按照規矩禮數就應該前來參與祭奠。
第三,從具體喪儀過程來看,並無繁簡之分。
秦氏之死,“(賈珍)一面吩咐去請欽天監陰陽司來擇日,推準停靈七七四十九日,三日後開喪送訃聞。這四十九日,單請一百單八眾禪僧在大廳上拜大悲懺,超度前亡後化諸魂,以免亡者之罪;另設一罈於天香樓上,是九十九位全真道士,打四十九日解冤洗業醮。然後停靈於會芳園中,靈前另有五十眾高僧、五十眾高道,對壇按七作好事。
送殯到鐵檻寺之後“少時到入寺中,另演佛事,重設香壇。安靈於內殿偏室之中,寶珠安於裡寢室相伴。外面賈珍款待一應親友,也有擾飯的,也有不吃飯而辭的,一應謝過乏,從公侯伯子男一起一起的散去,至未末時分方才散盡了。裡面的堂客皆是鳳姐張羅接待,先從顯官誥命散起,也到晌午大錯時方散盡了。只有幾個親戚是至近的,等做過三日安靈道場方去。”
賈敬之死,“(尤氏)命天文生擇了日期入殮。壽木已係早年備下寄在此廟的,甚是便宜。三日後便開喪破孝。一面且做起道場來等賈珍。” “又過了數日,乃賈敬送殯之期,賈母猶未大愈,遂留寶玉在家侍奉。鳳姐因未曾甚好,亦未去。其餘賈赦、賈璉、邢夫人、王夫人等率領家人僕婦,都送至鐵檻寺,至晚方回。賈珍尤氏並賈蓉仍在寺中守靈,等過百日後,方扶柩回籍。”
秦氏之死三日後開喪,停靈做道場七七四十九日,然後送殯到家廟鐵檻寺。賈敬也是三日後開喪,然後做道場(書中並沒有交待做了多少日的道場,按照文本敘述和喪儀禮制推斷應該也是七七四十九日),之後送殯鐵檻寺。賈珍尤氏等在鐵檻寺守靈做百日道場,百日後才扶柩回原籍下葬(秦可卿喪儀寫到送殯鐵檻寺之後做三日安靈道場之後便沒了下文,而賈敬喪事具體交代了送殯到鐵檻寺後賈珍等人要親自在鐵檻寺守靈百日,做百日道場之後,才扶柩回籍)。
另外,賈敬停靈期間,賈母也親自來寧國府;而秦可卿之死,賈母並未露面。
秦可卿與賈敬的喪儀過程大同小異,可能送殯之後的停靈期限有所差別,應該是由長幼之序的區別所導致的。秦可卿畢竟屬於孫兒一輩的。
第四,從書中具體描寫來看,秦可卿與賈敬之喪都堪稱奢華。
秦可卿之喪“一時只見寧府大殯浩浩蕩蕩、壓地銀山一般從北而至”;賈敬之喪“是日,喪儀昆耀,賓客如雲”。描寫賈敬喪禮的時候著重強調了一句:“自鐵檻寺至寧府,夾路看的何止數萬人,內中有嗟嘆的,也有羨慕的,又有一等並瓶醋的讀書人,說是“喪禮與其奢易莫若儉戚”的,一路紛紛議論不一。”賈敬的喪事能引起了路人如此的議論,其豪華程度自不言而喻。
如此看來,無論是從儀制規模,還是外在表現,賈敬和秦可卿的喪儀都是堪稱盛大豪奢。那麼,為什麼讀者一向認為秦可卿的喪儀要比賈敬的規格高呢?主要原因有以下幾點:
一是作者的寫作手法,詳略不同造成的錯覺。
秦可卿之死是《紅樓夢》描寫的第一個大喪,秦可卿為金陵十二釵之一,而且要和後面的元妃省親形成一喜一悲的強烈對比。因此作者不惜筆墨為我們描寫了詳盡的葬禮儀式。而到了後來的賈敬之喪,對於相似的情節,比如如何做道場,誰來參加禮祭等,就沒有必要再重複描寫一次了。而這樣的詳略安排給讀者造成了錯覺,誤以為可卿之喪比賈敬之喪還要隆重。
二是從《紅樓夢》故事情節的發展來看,賈敬之喪發生在國喪期間,不宜過分渲染。
《紅樓夢》第五十八回交待一位老太妃薨逝,舉國守孝儀。賈敬治喪是由皇帝格外下旨,才允許親屬及朝中王公大臣參與祭奠的。那麼賈府是否會考慮到國孝期間,不便過於張揚呢?不過這更可以說明賈敬在身份地位上要高於秦可卿。秦可卿是因為賈珍的偏愛,而賈敬是皇帝格外下了恩旨。
三是出於塑造人物形象的需要,突出了賈珍的無道之舉。
秦可卿的喪禮描寫不吝筆墨,而到了賈敬的喪禮卻惜字如金,一筆帶過。如此更可以反應寧國府的末路窮途以及賈珍父子的荒淫無道。
冷子興演說榮國府的時候說“珍爺一味高樂,把寧國府顛倒過來也無人敢管”。賈珍因為與秦可卿的特殊關係,在其喪禮上“哭得淚人一般”,而且要恣意奢華。作者詳細地描寫了喪禮的每一個過程,喪禮是絕對的主要情節,其它的人和事是穿插。而到了自己的親生父親賈敬的喪禮之上,賈珍則毫無悲慼之態,反而忙著與尤氏姊妹打情罵俏,尋歡作樂,毫無孝道可言。因此作者在描寫賈敬喪禮的時候是零星地穿插於二尤的故事之中的,二尤故事為主而賈敬喪儀成了點綴。
作者如此安排,更可以體現賈珍的昏庸而且霸道無理的形象,體現了賈府必然衰敗的情由。
綜上所述,秦可卿和賈敬的喪儀並沒有明顯的繁簡高低之分,都是按照五品職例舉辦,參與的王公貴胄體例也基本一致。而且因為賈敬的身份和輩分要高於可卿,在某些方面喪葬規格也相應地比可卿喪禮高。之所以給讀者以完全相反的感覺完全是作者寫作筆法所導致的誤讀。
如果說秦可卿整個喪儀之上,唯一僭越的,可能超越賈敬葬禮的地方只有一處,即所用棺槨不同。
秦可卿所用棺木出在潢海鐵網山上,萬年不壞的檣木,幫底皆厚八寸,紋若檳榔,味若檀麝,以手扣之,玎璫如金玉。而且這個檣木棺槨原系壞了事的義忠親王老千歲的。
賈敬所用棺木只交代了一句,“壽木已係早年備下寄在此廟的,甚是便宜”。至於是何材質,並無具體說明。考慮到檣木的難得和稀有程度,因此我們說在棺槨使用材料上,秦可卿所用可能超越了賈敬的。
中國傳統思想講究中庸之道,過猶不及。就像劉姥姥說的“守著多大的碗吃多少飯”,安守本分是一個人立身立世之本。秦可卿無論輩分、資歷還是年齡,都與賈敬不是一個級別的,更是和義忠王老千歲不可同日而語,而且秦可卿並非壽終正寢而是因病夭亡(或上吊而亡),卻用如此珍貴的檣木棺槨,並非吉兆。難怪賈政都勸道:“此物恐非常人可享者,殮以上等杉木也就是了。”然而賈珍卻毫不在意。
常言道福兮禍所依,禍兮福所倚。在賈珍恣意奢華的指導方針之下,年紀小小資歷尚淺的秦可卿用瞭如此珍貴的木料做棺木,實在不是合適之舉。按照風水之說,秦可卿享用了超乎自己身份太多的東西,並不是福,而是會給當事人帶來災禍的。當然,從這件事也可以看出,作為寧國府當家人,賈氏宗族族長的賈珍是多麼的昏聵與驕橫,又是多麼的目中無人,為所欲為!賈家有這樣的一個當家人,其最終的敗落也就毫不意外了。
對於可卿使用檣木棺槨一事,索隱者習慣於考慮“義忠王老千歲”的原型以及由此生髮的朝廷內的政治鬥爭,秦可卿的非凡身份等等。而我更願意從傳統思想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體會作者如此描寫所蘊含的深意。同樣,從這個角度來理解秦可卿的判詞,“敗家的根本”,恐怕就不是“擅風情、秉月貌”的秦可卿了,而是以賈珍為代表的胡作非為的賈氏不肖子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