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清攝政王多爾袞之死

大清攝政王多爾袞之死

多爾袞

愛新覺羅·多爾袞(1612年11月17日—1650年12月31日),清太祖努爾哈赤第十四子,阿巴亥第二子,阿濟格之同父母弟,多鐸同父母之兄。明萬曆四十年(1612年)出生於赫圖阿拉(今遼寧省新賓縣老城)。清初傑出的政治家和軍事家。

大清攝政王多爾袞之死

多爾袞

清軍佔領北京之後,多爾袞嚴禁搶掠,停止剃髮,為明崇禎帝朱由檢發喪,博得了漢族士紳的好感,然後迎請順治小皇帝赴京登基,很快穩定了佔領區內的形勢。 順治元年(1644年)六月,多爾袞與諸王貝勒大臣商議決定,遷都北京。清廷遷都北京既是出於統一中原、雄霸九州的目光,也是基於退可出關外的戰略考慮。清廷以多爾袞為首者認為要“以圖進取”,必須遷都北京,只有佔據這個關口才能進而統一全國,“以建萬年不拔之業”。八月二十日,清朝開始遷都。九月,順治帝從盛京(瀋陽)到達北京,封多爾袞為叔父攝政王,賜穿貂蟒朝衣。命禮部為多爾袞建碑紀績,加賜多爾袞冊寶、上飾十三顆東珠的黑狐冠一頂、黑狐裘一襲,金銀、馬駝等。十月初十,順治帝在皇極門(順治二年改稱太和門)向全國頒佈登基詔書,清王朝正式定都北京,開始了以北京為都城的長達260多年的統治。 十月,當順治帝於太和門(時稱皇極門)重行即位大典加封多爾袞為叔父攝政王的同時,即令為多爾袞建碑紀功,“永垂功名於萬世”。從此,在待遇上,多爾袞開始凌駕於諸王之上。

大清攝政王多爾袞之死

多爾袞

順治二年(1645年),多爾袞晉為皇叔父攝政王后,一切大禮諸如圍獵、出師等時,王公貴族俱要聚集一處待候傳旨,還要“列班跪送”多爾袞。若其回王府,則需送至府門。如遇元旦、慶賀禮時,文武大臣在朝賀順治帝后,即去朝賀多爾袞。上朝時,多爾袞於午門內從便下轎,而諸王需於午門外下轎等等。上述所有儀注都表明一點,即多爾袞位居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同時,由於明末黨爭激烈,清初又大量引用舊人,因此明末黨爭積弊在清初政局中反映出來,並與滿洲貴族內部矛盾糾纏在一起。從順治二年(1645)開始,以彈劾馮銓案形成了南北黨爭的中心內容。是年七月,浙江道御史吳達上疏彈劾閹黨餘孽,矛頭直指馮銓及其黨羽孫之獬等 。高層官員中如洪承疇、金之俊等均是南方人不會支持馮銓。多爾袞考慮到馮銓這些人死心塌地效忠於滿洲貴族,如果處罰了他們,朝中南方官員得勢,於清朝統治可能發生不利影響。所以過了十天,多爾袞仍未表態。但出於對穩定整個形勢的考慮,他終於決定支持馮銓一派,在朝中公開申斥了龔鼎孳,僅將李森先革職,而對其他人並未深究。多爾袞通過雙方的鬥爭更好地利用他們,藉此達到他以漢治漢的目的。

順治三年(1646年)五月,多爾袞以為皇帝信符收貯於皇宮之中,每次調兵遣將都要奏請鈴印,十分不便。於是,即遣人將皇帝璽印都搬到自己的府中收藏備用。從是年起,多爾袞所用儀仗的種類與皇帝等同,均為20種,只是在每一種類的具體數目上比皇帝略少一些。而輔政王的儀仗則只有15種,明顯遜於多爾袞,說明多爾袞與皇帝的差距越來越小。

順治四年(1647年)以後,如果官員奏書中將“皇叔父攝政王”還稱作“九王爺”,或是不用全稱而丟字漏字的話,都會受到革職處分。而且“以後凡行禮處,跪拜永遠停止”,多爾袞再不用向順治帝行禮了。

順治五年(1648年)末,多爾袞又向前進了一步,變成了皇父攝政王。其後,多爾袞“所用儀仗、音樂及衛從之人,俱僭擬至尊”,即是說多爾袞不僅實權在握,而且在禮儀排場上也開始向皇帝看齊。凡一切政務,多爾袞不再有謙恭請示之舉,未奉皇帝旨意,卻一律稱詔下旨,儼然如同皇帝。而且,任人唯親,任意罷免和提升官員。特別是“不令諸王、貝勒、貝子、公等入朝辦事,竟以朝廷自居”,命令上述人等每日於自己的王府前候命。

順治七年(1650年)八月,多爾袞追尊生母太祖妃烏喇納拉氏,尊為“孝烈恭敏獻哲仁和贊天儷聖武皇后”,祔享太廟。十一月,多爾袞出獵古北口外。行獵時墜馬跌傷。十二月十二月初九(公元1650年12月31日),多爾袞薨於古北口外喀喇城,年三十九歲。

順治帝聞之震悼。率王大臣縞服東直門外,迎多爾袞遺體。下詔追尊多爾袞為“懋德修道廣業定功安民立政誠敬義皇帝”,廟號成宗。順治八年(1651年)正月,尊多爾袞正宮元妃博爾濟吉特氏為義皇后。祔享太廟。多爾袞無子,賜以豫親王子多爾博為後襲親王,俸祿是其他諸王的三倍。又以多爾袞的近侍詹岱、蘇克薩哈為議政大臣。

但是,多爾袞死後不久,其政敵便紛紛出來翻案,揭發他的大逆之罪,首先議了阿濟格的罪,然後恢復兩黃旗貴族的地位,提升兩紅旗的滿達海、瓦克達、傑書、羅可鐸等。白旗大臣蘇克薩哈等見勢頭不對,也紛紛倒戈。在這種形勢下,先興羅什等五人獄,然後便正式宣佈多爾袞罪狀,追奪一切封典,毀墓掘屍。接著,當權者又接連處罰了剛林、巴哈納、冷僧機、譚泰、拜尹圖等。多爾袞多年培植的勢力頃刻瓦解。多爾袞死後兩個月,突然從榮譽的頂峰跌落下來,完全是統治階級內部矛盾鬥爭的結果。但是,多爾袞對於清皇朝所立下的不世之功也絕不是政治對手們的幾條欲加之罪所能掩蓋的。順治十二年(1655年)正月,吏科副理事官彭長庚、一等子許爾安分別上疏,稱頌多爾袞的功勳,幾乎句句在理,但被濟爾哈朗罵了個狗血噴頭,流放寧古塔充軍。遲至一百年後,乾隆帝當政時,發佈詔令,正式為多爾袞翻案,下令為他修復墳塋,復其封號,“追諡曰忠,補入玉牒”。如此鐵案又再度被翻了過來。到此時,有清一代對多爾袞的評價算有了定論。

對於一個常年在馬上征戰的將軍而言,多爾袞真的是是墜馬而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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