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嗣同真的算漢奸嗎?

清朝 譚嗣同 日本 蒙古 晚清陳事美 晚清陳事美 2017-08-26

文|陳事美

每提到譚嗣同,通常與激情、熱血聯繫到一起。戊戌變法失敗後,譚嗣同主動放棄逃跑,慷慨赴死。臨死還留下了非常豪邁的一首經典詩句,“我自橫刀向天笑,去留肝膽兩崑崙”。這種大無畏的犧牲精神後來激勵了一代又一代的人。為改革而死、為民族與國家而死,譚嗣同成了英雄。

但就是這樣一個正能量滿滿的人,卻被人發現有很多“漢奸”言論,人們頓感對譚嗣同大失所望。比如譚嗣同在自己所著的《仁學》裡說,“幸而中國之兵不強也,向使海軍如英法,陸軍如俄德,恃以逞其殘賊,豈直君主之禍愈不可思議。”這句話的意思很明白,就是說,幸虧中國的軍事實力不強,假如向英法、俄德一樣強,那專制的危害更大。

譚嗣同真的算漢奸嗎?

譚嗣同

《仁學》是譚嗣同的代表作,寫於1896年-1897年,也就是在戊戌變法前。

因為這句話,譚嗣同被罵為漢奸。其實,這句話有錯嗎?一個野蠻、愚昧的國家如果再掌握著強大“槍桿子”,那危害會有多大?就像一個流氓,本來只是用砍刀為害鄉里,如果他再掌握了機槍、火炮,那還了得。對於清廷,自然也是這個道理。

在《仁學》裡還有一句備受爭議,“若夫日本之勝,則以善仿效西國仁義之師,恪遵公法,與君為仇,非與民為敵,故無取乎多殺。”這句話的意思,大概就是說譚嗣同讚美日本是仁義之師。人們罵譚嗣同“漢奸”是因為他沒有看清日本人的本質,現代人回頭看,發現日本人明明就是侵略成性,而你譚嗣同卻說日本是仁義之師。即使是1896年的時候,也是甲午戰爭以後,日本仍然是侵略者。為何你譚嗣同沒有看清呢?

其實,關於這句話很好解釋。當時的日本積極學習美國等西方國家,迅速崛起。一個曾經與中國同在一條起跑線的上的國家,竟然能甩中國一條街。當時,國內很多人建議學習日本,譚嗣同大概也是這個意思。應該說“仁義之師”不是道德讚美,更像是一種修飾用詞。

另外,即使用現代眼光看,日本多次侵略中國不假,但若說“日本是一個發達的文明國家”、“日本人素質很高”,想必沒有人會否認。雖然可能有些國人會覺得心裡不舒服,但事實如此。

後來,人們又發現了譚嗣同更為誇張的“漢奸”言論。如1894年,譚嗣同曾給老師歐陽中鵠寫信,他在信中說,“試為今之時勢籌之,已割之地不必論矣。益當盡賣新疆於俄羅斯,盡賣西藏於英吉利,以償清二萬萬之欠款。以二境方數萬裡之大,我之力終不能守,徒為我之累贅,而賣之則不止值二萬萬,仍可多取值為變法之用,兼請英俄保護中國十年。”

譚嗣同的意思就是說,當前的中國,必須割地求生存。為了償還二億欠款,可以將新疆賣給俄羅斯、將西藏賣給英國。這些地方太過廣袤,根本守不住,純粹就是累贅,還不如賣掉。賣掉後,將錢用於支持變法,同時還能讓英國、俄國保護十年。可謂一舉兩得。

在信中,還有這麼一段,“費如不足,則滿洲、蒙古緣邊之地亦皆可賣,統計所賣之地之值,當近十萬萬。蓋新疆一省之地已不下二萬萬方里,以至賤之價,每方里亦當賣銀五兩,是新疆已應得十萬萬,而吾情願少得價者,以為十年保護之資也。”譚嗣同認為,若兵費不夠用,東北、蒙古等地也可賣。以新疆為例,如果每裡地賣五兩銀子,僅新疆就能換來10億兩白銀。(都知道現在的新疆是160萬平方公里,那時的新疆肯定比現在還大。譚嗣同認為有二萬萬方里,我們暫且認為是200萬平方公里,那麼,一方里就是一平方公里的1/50,也就是2萬平方千米,相當於30畝地)寧願少賣點,就算交保護費了。

如果說譚嗣同在《仁學》的裡言論還構不成漢奸的話,那麼譚嗣同的這些“賣地”言論則是徹頭徹尾的漢奸。因為中國人心中自古就有國家大一統的情結,任何破壞領土完整、破壞主權完整、企圖分裂國家的行為都無疑是賣國。如果從這點來說,譚嗣同又似乎無法摘掉漢奸的帽子。

我們以此假定譚嗣同就是漢奸,以此類推,按照相同的標準,我們會發現,很多偉大人物,包括領袖級人物都有此漢奸言論。是不是一句漢奸言論就可以否定一個人呢?顯然不能。

更何況,在《譚嗣同全集》中根本找不到譚嗣同的這些言論。也就是說,上述漢奸言論是否存在還存疑。

評價一個人,不僅要看他說過什麼,還要看他做過什麼。譚嗣同或許有些“出格”言論,但仍無法改變他光輝、偉大的人生。譚嗣同積極推動維新,立志救國,敢於擔當,可謂感召日月。

再者,為譚嗣同也沒有洗地的必要。不能說反駁某些人的觀點就是洗地,某些人得出的觀點同樣也與最早的觀點不同,那是不是可以說,他們是在搞汙名呢?

或許大家都在試圖還原歷史真相,這點沒有錯。即便歷史有了真相,也會因各人看法不同,出現不同的觀點。這都是正常的。

最後,讓我們再次重溫一下譚嗣同那句經典,“各國變法無不從流血而成,今日中國未聞有因變法而流血者,此國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請自嗣同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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