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官場送錢有潛規則:送少了送多了都不行

清朝 中國古代史 中國歷史 道光 勇哥讀史 2018-12-13

有清一代,官場裡就充滿各種“陋規”。

何德剛撰寫的《春明夢錄》一書中記錄:“道、鹹以前,外官饋送京官,夏則有冰敬,冬則有炭敬,出京則有別敬。”

“冰敬”是什麼意思呢?相當於夏天裡的防暑降溫費。“炭敬”是什麼意思呢?相當於冬天裡的防寒保溫費。“別敬”是什麼意思呢?相當於地方官離京赴任時,給京官們送的離別“紅包”。

這幾個“敬”一送,皆大歡喜。

清朝官場送錢有潛規則:送少了送多了都不行

一般來說,“冰敬”“炭敬”和“別敬”沒有規定具體數額,但總是要表示一下的。因為,只有“京信常通,炭敬常豐”,你才能在官場上混得更好,賺更多的錢。否則,京官們大筆一揮,你的官場之路就岌岌可危了。

毫無疑問,這各種“敬”對地方官是一種沉重的負擔。

1845年,翰林出身的張集馨被道光皇帝補授為陝西督糧道。這不是張集馨第一次外放做官。1836年,張集馨結束了7年翰林生涯,被道光皇帝“特簡”,外放為山西朔平知府。張集馨當京官時俸祿微薄,沒有積蓄;此次外放山西朔平,也不是投機鑽營的結果,因此沒有按照慣例給京官們送“別敬”。然而,這一次情況不同。

一方面,張集馨在地方上任職近10年,多多少少搜刮到了一點錢財;另一方面關中盛產糧食,“美腴甲天下”,陝西督糧道是有名的“肥差”,再不向京官們意思意思,就不好意思了。因此,張集馨主動按照慣例,向京官們送了“別敬”。

張集馨本身沒有多少積蓄,所送“別敬”,主要靠借款。張集馨把這些款項一五一十地記下來:廣東洋行九千兩(年息九釐),山西錢莊錯款五千兩,同年好友借款三千兩,共計一萬七千兩。

清朝官場送錢有潛規則:送少了送多了都不行

然而,這1.7萬兩銀子,三下兩下就用完了,以至於張集馨動身出發時連盤纏都沒了。這時候,張集馨岳父來京城看病,向他借2000兩銀子。張集馨無可奈何,送了300兩銀子給老人家。

陝西督糧道果然是一個“肥差”。張集馨任職僅一年,這1.7萬兩銀子的負債連本帶利全部還清,還開銷了他個人支出的1萬多兩銀子。

1847年,張集馨升任四川按察使。這是張集馨第一次擔任省級大員。已經熟悉官場規則的張集馨,在進京覲見時,又向京官們送了一通“別敬”。

這次,張集馨詳細記載了所送“別敬”的金額:“別敬軍機大臣,每處四百金,賽鶴汀不收;上下兩班章京,每位十六金,如有交情,或通信辦折者,一百、八十金不等;六部尚書、總憲百金,侍郎、大九卿五十金,以次遞減;同鄉、同年以及年家世好,概行應酬,共用別敬一萬五千餘兩。”

清朝官場送錢有潛規則:送少了送多了都不行

這裡的賽鶴汀,指的是清朝晚清權臣賽尚阿。我們可以看到,“別敬”金額隨著官級的不同而有所區別。軍機大臣位高權重,每位送400兩銀子;六部尚書也是朝廷重臣,每位100兩金銀子;侍郎、大九卿、上下兩班章京等,隨著地位的不同各有增減。同鄉、同年以及年家世好,也需要分別表示一下。總體一算,這次進京花費了1.5萬兩銀子。

按察使屬於正三品,年俸為130兩銀子,養廉銀有6000兩銀子。這次進京,差不多用了張集馨未來兩年半的收入。

這種“別敬”並非一錘子買賣。後來,張集馨於1849年出任貴州布政使,送了1.1萬兩銀子;於1850年任河南布政使時,又送了1.2—1.3萬兩銀子。

其實,清朝官場上的“陋規”,遠遠不止“炭敬”“冰敬”“別敬”這三種,還有送上司夫人的“妝敬”,逢年過節的“節敬”,各種喜事的“喜敬”,連門房僕人都有“門敬”。清朝末年,慶親王奕劻權傾朝野,慶親王府大門口收個“門敬”,每年就得要收幾十萬兩銀子。

清朝官場送錢有潛規則:送少了送多了都不行

雖然這些“陋規”沒有規定具體數額,但還是有一定潛規則。官員只能按照這種潛規則來,不能少送,也不能多送。

不能少送,這一點大家很理解。因為收錢的人會覺得你摳門、小氣。為什麼不能多送呢?原因也很簡單,收錢的人當然會高興,可其餘官員會對你不滿意,認為你是在“哄抬物價”,擾亂正常的官場秩序。結果還是你吃虧。

所有,送錢也是一門學問啊。

【參考資料:《春明夢錄》《道鹹宦海見聞錄》《清史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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