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縱火案二審最新進展 清遠縱火案始末背後真相揭祕

清遠 廣東 英德 摩托車 海峽網 2019-06-21

曾致18死4傷的廣東清遠KTV縱火案有了新的進展,廣東省高院日前發佈消息稱,放火者劉純露一審被判死刑後,二審已駁回其上訴,維持原判。

2018年4月24日零時30分,清遠英德市茶園路的一所KTV發生火災,一輛摩托車輸油管被人拔掉並點燃,汽油發生猛烈燃燒,火勢迅速蔓延至KTV整個大廳,將大廳及門口的木門、摩托車等物品引燃。現場共造成18人死亡、1人重傷、2人輕傷,1人輕微傷,以及財物遭受重大損失的嚴重後果。

隨後,清遠警方確認犯罪嫌疑人劉純露有重大作案嫌疑,併發布通告懸賞20萬元捉拿在逃犯罪嫌疑人劉純露。當日10時50分,劉純露被警方成功抓獲。

2018年8月16日,該起縱火案在廣東英德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法院經審理查明,2018年4月23日,被告人劉純露與朋友黃某、何某、吳某來到廣東省英德市英城茶園路的一娛樂廳(KTV)唱歌喝酒。期間,劉純露進入同樓層的另一廂房內,向一女服務員張某表白遭拒,心生怨恨,隨後又與鄧某明談買賣靈芝生意時,被鄰坐的鄧某某打岔而導致交易不成,心生惱怒,揚言要放火燒掉KTV。

次日凌晨0時30分許,劉純露來到該KTV一樓大廳,將停放在該處的自用摩托車輸油管拔掉,致油箱內的大量汽油流向地面。同行的黃某、何某見狀阻攔,但劉純露不顧阻攔,又衝進KTV一樓大廳,用打火機點燃地面上的汽油。汽油發生猛烈燃燒,火勢迅速蔓延至KTV整個大廳,將大廳及門口的木門、摩托車等物品引燃。劉純露放火後逃離現場。現場被燒燬物品的價值(不含無法評估的物品)為人民幣228900元。

2018年9月11日,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純露放火案進行公開宣判,以放火罪一審判處劉純露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一審判決後,被告人劉純露提起上訴。

2019年6月18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發佈消息稱,該案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對劉純露的死刑判決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此前本案爭議的焦點是,劉純露歸案後,配合偵查機關查清案件事實,如實交代犯罪事實,在量刑時是否應予以體現?對此,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三庭三級高級法官林鎧芳表示,清遠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認為,被告人劉純露犯放火罪,其因個人瑣事不滿而放火,性質極其惡劣,後果特別嚴重,罪行極其嚴重,應當判處死刑,其雖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但不足以從輕處罰。

林鎧芳認為,廣東高院從依法嚴厲打擊嚴重犯罪,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從重從快地懲罰了犯罪。劉純露為洩私憤,而罔顧他人生命,故意縱火,其一時衝動,頃刻讓18個無辜的人失去寶貴的生命,給18個家庭造成了巨大的悲痛和不幸,罪行極其嚴重,罪行令人髮指,雖判處死刑立即執行仍不足以平民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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