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銅器銘文的分期和斷代》

國家重大出版項目、上海教委重大科創項目劉正教授《金文學術史》14

第五章 銘文的分期和斷代


引 論

薛尚功在《歷代鐘鼎彝器款識》一書中曾主張“器銘一字者,多夏、商之器也”,可見他是比較早的注意到銘文和斷代問題的金文學家。

其實,這一現象,古今很多學者們全注意到了。郭寶鈞在《商周銅器群綜合研究》一書中就此總結說:

就銘文看,晚商已從中商的無銘時期進為有銘時期……少者一、二字,多者三、四字,或為族徽,或為致祭對象,如父癸、母戊之類的稱號,均甚簡單。

今天,我們一談到對銘文的分期和斷代的問題,它至少包含以下三個方面的內容:首先是青銅器的分期和斷代,其次是銘文字體和書法藝術的分期和斷代,最後是銘文款式和用語的分期和斷代。有時候,從銘文鑄、刻工藝的不同,也可以進行斷代。比如,戰國以前多鑄銘,戰國時期有較多的刻銘。

關於青銅器的分期和斷代的問題,那是青銅考古學的重點研究課題,在青銅考古學上被定為商器的,除了有部分商器銘文是出自後人偽刻之外,一般來說,商器上出現的銘文肯定也是商代的。被定為周器的,除了有部分周器銘文是出自後人偽刻之外,一般來說,周器上出現的銘文肯定也是周代的。這應該是沒有任何疑問的。但是,對青銅器進行分期和斷代的研究還不是銘文的分期和斷代的核心內容。在這方面研究取得重大成果的當首推陳夢家及其《西周銅器斷代》的長篇系列論文。

關於銘文字體和書法藝術的分期和斷代的問題,又是美術考古學和書法史研究的重點課題。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一文中就曾主張:

到了春秋末年,特別是在南方的吳、越、蔡、楚諸國,竟出現了與繪畫同樣的字體,或者在筆劃上加些圓點,或者故作波折,或者在應有字畫之外附加以鳥形之類以為裝飾。

春秋銅器上銘文的上述特點,顯然和商周銅器上銘文的“字體比較凝重”的藝術氛圍是截然不同的。梅原末治在《中國青銅器時代考》一書中也提出:“自考古學之立場觀之,有極可注意一重要之點,即銘文書體之不同是也”。應該說,郭沫若等人的銘文的分期和斷代學說更多地還是從這裡入手的。但是,這兩個方面的分期和斷代的內容只是銘文的分期和斷代的輔助,銘文款式和用語的分期和斷代才是我們所說的銘文的分期和斷代的核心課題。在過去的六、七十年中,又多以銘文中的歷法用語研究作為這一方面的主攻方向。前有吳其昌,後有杜勇、彭裕商等人。

有關學術界對銘文款式和用語的分期和斷代的研究,我們分別加以介紹如下。

第一節 郭沫若、容庚三期說


在對銘文款式和用語的分期和斷代的研究,是近現代學術史上的熱點課題。郭沫若和容庚的三期說,具有十分重要的研究價值和啟迪作用。所謂三期,即按照商、西周、東周三個歴史時期,把銘文款式和用語也相應的分成這三個時期,我們分別加以介紹如下:

1、商代期

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一文中主張:

殷代的金文,字數不多,因為有銘的青銅器佔少數。銘文也不長,每每只有三兩個字。銘文長至十數字或數十字者為數極少,大抵都是殷代末年的東西。但在殷代金文中有一項很值得注意的成分,那就是有不少的所謂“圖形文字”。……這種文字是古代民族的族徽,也就是族名或者國名。

郭沫若對商代的金文特點,分析十分準確。特別是困擾了金文學界千年之久的所謂“圖形文字”的問題,他主張這些是“古代民族的族徽”,並且提出了這些族徽在結構上表現出的兩個系統:刻畫系統、圖形系統。這就為銘文的地域性和民族性的研究,開闢了道路。他通過細緻的觀察發現銘文上“刻畫系統的族徽之比較少”的現象。最後,還從書法藝術的角度,對銘文總結說“本來中國的文字,在殷代便具有藝術的風味”。

《青銅器銘文的分期和斷代》


容庚在《商周彝器通考》一書中也主張:“商代銘文,以一字至五、六字為多,記錄作器之人及為某人作器。其作器之故,以祭祀賞賜為多。其所記之事,奧晦難曉。其長無過五十言者。”

2、西周期

對於西周時期,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一文中首先主張:“古代的文化到了周代便蓬勃地發展起來了,無論典籍或文物都異常豐富”。在此基礎上,他得出了“和周以前的情況比較起來,的確是大有不同”的結論。他還特別以西周重器上的銘文字數多寡為例,說明了這一點:

在今天所能見到的周代第一手資料以金文為最多。周代的青銅器,一開始便有長篇大作的銘文出現。例如,成王時代的《令彝》有187字,康王時代的《大盂鼎》有291字,直到西周末年宣王時代的《毛公鼎》竟長達499字。這個數目,和殷代的三兩字乃至三二十字比較起來,卻可以說是洋洋大觀了。

然後,他還是從書法藝術的角度出發,對西周各王時期的銘文藝術進行了分析和對比研究:

從文字結構上來說,西周初年的金文連同銅器本身的花紋、形式,和殷代是相因襲的。字體比較凝重,絲毫也不苟且。恭王、懿王時代的字體和花紋則比較散漫,有些粗枝大葉的感覺。宣王時代又比較莊重起來,但和周初的莊嚴體段不同,而有比較自由開放的味道。

《青銅器銘文的分期和斷代》


容庚在《商周彝器通考》一書中主張:

西周前期銘文漸長,其文辭仍古奧不能盡解,而所紀之事多異。西周後期多以錫命而作器。雖銘文有詳略,而大體相同。

和郭沫若一樣,容庚還特別對比了商、周銘文在書法藝術上表現出的異同:

商代可分雄壯、秀麗兩派。雄壯派如《乃孫作祖己鼎》、《車作父丁尊》是也。秀麗派如《乙亥父丁鼎》、《

卣》是也。介乎兩者無論焉。然而首尾皆略纖銳。西周初期尚承其體。如《盂鼎》、《麥鼎》則屬於前者,《沈子簋葢》、《橘簋》則屬於後者,猶未大變。西周後期則筆劃停均,不露鋒芒,如《毛公鼎》之長方、《散盤》之蠣扁,此以變也。若《虢季子白盤》、《措

簋》、《秦公簋》,猶存宗周文字之正軌。

就是西周時期,陳夢家認為:它也可以再分成三個時期,即西周早期、西周中期、西周晚期。其中,西周早期對應的王為武王、成王、康王、昭王四位天子。西周中期對應的王為穆王、恭王、懿王、孝王、夷王。西周晚期對應的王為厲王、宣王、幽王。

3、東周期

而郭沫若對東周的銘文,看法就完全不同於前兩個時期。在《古代文字之辯證的發展》一文中,他發現:

銘文、花紋和形式都有進一步的解放。銘文的字體多種多樣。到了春秋末年,特別是在南方的吳、越、蔡、楚諸國,竟出現了與繪畫同樣的字體,或者在筆劃上加些圓點,或者故作波折,或者在應有字畫之外附加以鳥形之類以為裝飾。這些大抵就是後來的繆篆、鳥篆或者蟲篆的起源了。

而出現這些現象,顯然和當時的“王室之器絕跡,差不多都是諸侯和王臣之器”的東周時代特點緊密相關。

在容庚的《商周彝器通考》一書中並沒有所謂的“東周期”,他使用的是“春秋戰國”時期,其內涵是一樣的。在該書中,他主張:

春秋戰國之器,有銘者少而無銘者多,新鄭、渾源所出其著例也。銘文之長者,當推屍鎛四百九十二字。

《青銅器銘文的分期和斷代》


不難看出,郭沫若、容庚的三期說立足於書法藝術和歷史朝代的兩重基礎之上,對於我們分析研究商周時代的銘文特點和分期、斷代,有著十分重大的指導意義。

第二節 陳夢家五期說

陳夢家在《中國銅器概述》一書中主張商周青銅器、銘文、字形三個方面都可以各自分為五期。而和金文學術研究有關的就是他的將銘文分為五期的主張。

1、第一期

在這一期,陳夢家認為本期的內容可以分為記名之銘文、記事之銘文兩種。其中,記名之銘文有九類,即:族名、受祭者名、族名·受祭者名、作器者名·器名、作器者名·受祭者名、受祭者名·器名、受祭者名·器名·族名、族名·作器者名·受祭者名·器名、作器者名·受祭者名·器名。記事之銘文有兩類,即:征伐、賞賜。

陳夢家稱此期為記名時期。

2、第二期

陳夢家認為本期的內容可以分為五種:征伐、祀典、賞賜、冊命、約劑。他還總結出本期銘文的兩大顯著特徵:一個是“此期銘文如《盂鼎》、《毛公鼎》等長至四、五百言,最與《尚書》相近”。一個是“本期之晚頁漸有韻文,而散文居多。其文字及文法,並不因地域而有顯著之差異”。

陳夢家稱此期為散文時期。

3、第三期

陳夢家認為本期的內容可以分為四種:作器媵女、征伐、先世功績、鑄器記其名。他還總結出本期銘文的兩大顯著特徵:一個是“此期銘文較上期簡短”,一個是“此期漸多韻文,漸發生慣用語,如,鍾銘中之‘中翰謯揚,元鳴孔皇’,又祭器上之嘏辭如‘萬年無期’、‘眉壽萬年’、‘永保其身’、‘通祿永命’等”。

另一方面,從本期開始,在銘文中出現了對鑄造成分的記錄。陳夢家認為上述現象尤其表現在鑄造青銅兵器和樂器之時。這反映了當時對這兩類青銅器鑄造技術的側重。

陳夢家稱此期為韻文時期。

4、第四期

陳夢家認為本期的內容與第三期大致相同,但是用語卻“更趨簡短”,而且還出現了“因地域不同而有不同之文法”的現象。在本期青銅器鑄造中出現了度量衡日常用品,在銘文中也出現了鑄造者的名字。

陳夢家稱此期為記名時期。

5、第五期

陳夢家先生認為第五期的內容“銘文皆成一定之程序”,而其內容則有如下五類:鑄冶之工人名、器之度量衡、作器之年月日、器之所有者、吉祥語。

陳夢家稱此期為程序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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