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胎售後理賠亂 標準不一質保期限混亂

汽車配件 法律 用車 汽車 輪胎商業網 輪胎商業網 2017-08-30

目前輪胎市場無論是質保期還是理賠標準,都呈現出混亂不一的現狀。目前在國內汽車配件市場,各種國內外名牌輪胎名目繁多,然而在其光鮮的背後卻有著許多少為人知的潛規則。

輪胎售後理賠亂 標準不一質保期限混亂

現狀一:質保期限混亂

針對的是乘用車(不包括輕卡,以下同)輪胎企業的售後服務政策。而目前乘用車輪胎市場的現狀是,90%以上的市場份額被外資輪胎品牌所佔據。

對於消費者來說十分重要的輪胎理賠期,目前在主流輪胎品牌企業中都顯得比較混亂,甚至有企業不肯回應。其中,部分輪胎品牌理賠期限起始日期按照生產日期計算,有的企業按照售出日期計算。

輪胎售後理賠亂 標準不一質保期限混亂

由於企業各自的標準不一樣,消費者享受的權益保障也不一樣。而且存在一個問題,就是如果是按照生產日期來開始計算,那庫存時間較長的輪胎,明顯讓消費者可以享受的質保期時間相應縮短。另外,這也與今年10月準備出臺的“汽車三包”政策則有衝突了。“汽車三包”明確規定:“家用汽車產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計算。”而如今主流輪胎企業的理賠期限標準並不統一,更不用說與“汽車三包”的政策相符了。

輪胎售後理賠亂 標準不一質保期限混亂

現狀二:理賠標準不一

調查顯示,目前各主流輪胎企業在執行質保期內的理賠標準時,也並不一致。目前,主要有兩個標準,一個是相對嚴格的商務部發布的《理賠要求》,另一個則是相對寬鬆一點的由行業協會制定的《汽車輪胎理賠工作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二者的區別在於,《管理辦法》規定如遇質量問題,磨損超過1.6mm就收磨損費,而《理賠要求》規定磨損超過2.0mm才能收取磨損費。

潛規則一:使用不當成維權“攔路虎”

輪胎作為汽車最易磨損的部件之一,對於汽車性能和安全來說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但在售後的過程中存在一個問題,如果輪胎出現問題,怎麼辨別是使用的問題,還是本身的質量問題?

一些廠商總是將“使用不當”作為規避法律責任的擋箭牌。而在這當中,也有相關的規定作怪。例如,調查中發現,由行業協會制定的《管理辦法》列出了5類19種消費者“使用不當”的情形,其中甚至將“存放不當”和“裝配不當”等原本可能是汽車廠商的責任也劃歸其中,並明確“因使用不當引起輪胎早期損壞,並由此造成人身、財產的,製造方(或銷售方)不承擔責任,有權拒絕使用方的賠償要求。”

這樣一來,作為沒有分辨能力的一方,消費者在售後的糾紛面前,往往會吃虧。

潛規則二:報廢輪胎翻新照賣

舊車可以重新翻新,輪胎照樣也可以!儘管舊輪胎翻新能夠提高環保水平與利用率,但並不是所有的舊輪胎都可以翻新的,而且存在一批沒有生產資質的小作坊。一直以來,這些小作坊翻新報廢輪胎成為市場中的頑疾。原本磨透、裂縫的廢舊貨車輪胎,經過打磨、粘補、硫化等簡單工序,“搖身一變”就成了新輪胎。雖然翻新報廢舊輪胎被國家明令禁止,但仍有不少商家利用這個行當賺錢。這其中的原因就是因為利潤大,技術含量門檻低。許多不法分子用一些禁止的舊方法來翻新,但求看不出來,而不求質量。而且,普通費者很難看出真假有什麼區別,但是其危害卻很大。

由於翻新的輪胎多數屬於報廢輪胎,輪胎中的鋼絲斷裂。因此,即使硫化後,輪胎表面看起來不錯,但是壽命已經大打折扣了。作為消費者,如果無法辨別箇中真偽,最好還是要到信得過的專賣店或4S店購買輪胎,以免買到翻新報廢輪胎。

輪胎售後理賠亂 標準不一質保期限混亂

潛規則三:價格不明朗

在輪胎的價格上,存在這樣的現象:大多數輪胎廠家都沒有公佈輪胎的廠家指導價。如果你上輪胎企業的官網上去查,只能查到每個輪胎的詳細性能、規格等情況,卻找不到一個價格。而這個情況不僅在國內,國外也一樣。於是消費者會發現,同樣的一個輪胎,在輪胎經銷商、4S店和專賣店同款輪胎的報價都可能不一樣。尤其是一些專賣店和汽配城的輪胎,不僅不能做到明碼標價,而且經常是看人要價、開高價。但因為沒有公開的官方指導價,以至讓消費者無從判斷,只能儘量地價比三家。

造成負面影響的另一個方面是,因為不明碼標價,不同地域價格不同。有些商家為了賺取地區差價,就容易出現代理商竄貨的情況。而銷售商為了避免廠家的檢查,一般都會把條形碼等信息破壞。這樣一來,這不僅可能會影響產品的壽命,還容易導致消費者以後如果發現輪胎質量問題,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

(責任編輯:cherry)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