譙周古史學論

譙周 神農 春秋戰國 史學 古籍 2017-06-09
譙周古史學論

譙周為蜀漢時期巴蜀學術界最為廣博精深之學者,其在世時已膺“通儒”、“碩儒”之稱,著述頗為豐富,《傳》稱:“凡所著述撰定《法訓》、《五經論》、《古史考》書之屬百餘篇。”[1]惜已並皆散佚,其名目、遺文之可考者,據清姚振宗《三國藝文志》所著錄:經類四種、史類七種、子類二種,如此而已。[2]然就此而論,於蜀中學者已可謂前無古人矣。諸書中以《古史考》最為傑出,史稱:“譙周以司馬遷《史記》書周秦以上,或採俗語百家之言,不專據正經,周於是作《古史考》二十五篇,皆憑舊典以糾遷之繆。”[3]此書雖佚,然以其釋解多精義,故徵引者眾,清世有章宗源、黃奭兩家輯本,佚文達百數十條;[4]其於諸多古史問題,即以今日視角審之,亦多足以補正舊說,校以他家之書,其義自見,此可毋庸贅述,然其遺文所涵祖國古史發展之深層義蘊,則非學者皆能洞見。先君子文通公嘗為《漢以後有關古史之著作》一文,[5]略有揭陳,然言之甚簡,又僅涉其一端,未克盡其奧旨,愚讀遺文,深以為憾。茲謹據先君遺意,並默探研所見,略為敷衍申論,冀能彰顯譙氏卓越史識,幸讀者鑑之。

譙周時之言古史者,莫不皆稱三皇,且其時三皇之說已有四種,然諸說者於三皇之為誰何?及其先後序列之故,皆未能提出有理致之表述,不為縹渺之玄言,即為妄誕之神話,且多除三名而外不著一語,殊令讀者難置可否。譙氏則不然,明確指出燧人“為三皇之首”,[6]次為伏犧、神農。[7]且更又言:“造作鑽燧出火,教人熟食,鑄金作刃,人民大悅,號曰燧人。”鑽燧出火教人熟食為前人通說,可無辭費,而“鑄金作刃”,則他書所無,宜當亦有所受,且此語顯然有誤,然此誤則非周之所能知,度其意當為用火以製作工具,宜不誣也。是周之述燧人也,與近世人類學所謂:“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支配一種自然力,從而最終把人同動物分開。”[8]“人類還不知道用火時,……也沒有人工製造的工具。”[9]何其相似乃爾!至於伏犧,以《易·繫辭》有張大其觀象制器之說,且暗有以伏犧為首出聖王之意,故古之言三皇者多以伏犧為首,然此則譙周所不取。且曩之述伏犧者,或多止言其“取犧牲(鳥獸)以供庖廚”[10],而於《易系》張言之“作結繩而為網罟,以佃以漁”竟亦遺之。漁獵生產於原始社會早已有之,然作網罟以為漁獵工具則為時稍晚,且此為原始漁獵生產之一大發明,為當時生產之一大進步,此正伏犧之所以為伏犧;而《古史考》遺文所記伏犧事雖不多,然能明載“伏犧作卦觀象而作網罟”,此正譙周史識之所以高於《白虎通德論》及《帝王世紀》也。至於他家之述伏犧竟於“取犧牲”亦或遺之者,[11]則更不足道也。至神農之作耒耜,則自《繫辭》以下類能言之,然《世經》之述神農雖引《易系》而亦竟遺此事,是其於耒耜發明之重大意義顯乏認識;而《帝王世紀》又竟以“始教天下種谷”[12]稱之,則又將欲尊之,適以貶之。蓋近世人類學表明,原始農業早已存在,世稱火耕農業,或刀耕火種農業,最為粗陋低下,自耒耜發明,則可用以深翻土地,改變土壤結構,延長土地使用壽命,不僅可提高產量,且更便於開荒,又可進行水田耕作,於是耕作方法由原始生荒耕作進至熟荒耕作,為原始農業之一重大進步,此方為神農之所以為神農。《古史考》遺文記神農事雖少,然能明載“神農作耒耜”,其識見顯較《世經》、《帝王世紀》高明也。綜上不難看出,譙周之述古史雖尚未能突破三皇五帝之框架,然能尚論祖國原始社會之三大發明以定三皇之為誰何!而其敘燧人、伏犧、神農相續之事,又與近世人類學論原始社會由取火而脫離動物界、進而入於網罟漁獵、更進而入於耒耜農業之演進程序相合,較之古代儒者之贊古皇皆為聖智、文明教化早已倡明之說,及近代學人只知籠統以用火說燧人、以漁獵說伏犧、以農耕說神農,似我國古代只長期為一徐徐于于渾渾噩噩之人群,離開出土文物將無以說演進之跡者,其相去亦遠矣。

《禮記·正義》引“譙周《古史考》”雲:“遂人次有三姓乃至伏犧。”[13]“伏犧以次有三姓至女媧,女媧後五十姓至神農,神農至炎帝一百三十三姓。”[14]司馬貞《補三皇本紀》引《古史考》雲:“炎帝之後凡八世五百三十年,而軒轅氏興焉。”[15]《禮記·大題正義》於譙周說後又言:“《古史考》遂皇至於伏犧唯經三姓,《六藝論》雲:歷六紀九十一代,其文不同,未知孰是?或於三姓而為九十一代也。案《廣雅》雲:一紀二十七萬六千年。方叔機注《六藝論》雲:六紀者:九頭紀、五龍紀、攝提紀、合洛紀、連通紀、序命紀,凡六紀。九十一代者,九頭一、五龍五、攝提七十二、合洛三、連通六、序命四,凡九十一代也。但伏犧之前,伏犧之後,年代參差,所說不一,緯候紛紜,各相乖背,且復煩而無用,今並略之。唯據《六藝論》之文及《帝王世紀》以為說也。”是唐前有關古史之時間,其說極為紛繁,不可究詰,學者多不信據。試檢《路史》之前、後二紀,即可見其名目之多,說法之亂,或以紀,或以姓,或以世(代),或以年歲,或數名拜用,駁文雜廁,不可條理,如欲會通,則如治絲而棼,適以益亂。即以專事網羅奇聞異說之羅泌父子,亦以“均為誕妄”視之,並皆“存而不論”。[16]至唯據鄭皇為說之孔穎達,雖強以後世王朝之姓世為釋,仍不可通,乃至明言:“《世紀》之文,未可信用。”至於《六藝論》,他處所引,亦多異辭,《曲禮·正義》雲:“燧人至伏犧一百八十七代”,《辯正論·注》又引:“燧人歿,伏犧皇生其世,有五十九姓,……在位合一萬一千一十二年。”蓋或據譜諜所傳,或據歷數所推,或為毖緯所言,是鄭氏亦止眾說雜陳,自相違異,莫可適從。翻不若譙周《古史考》之炎帝以上記之以“姓”,炎帝以下記之以“世”,既簡且明,條然不紊,且校核以原始時代之社會組織,又適相符會。據近世人類學研究,人類原始社會組織演進之跡,起始為遊團(或原始群),其次為部落,再次為酋邦(或部落聯盟),最後乃為國家。遊團為期雖長,然其生產低下,每團人員不到百人,且組織鬆散,文獻幾無痕跡可尋。自部落以下則略可知,部落由氏族組成,氏族為有血緣關係之群體,一部落內可多至數十個層次不同之氏族;一氏族可有數十人、數百人,以至千人,而一部落則可多至數萬人,以至數十萬人。每氏族有自己之名稱,亦可稱為“姓”,氏族成員一律平等,氏族酋長(首領)由氏族中有德望有威信者擔任,由選舉產生或自然形成,酋長雖為首領,然無任何超越氏族成員之特權,其處理公務需遵照大眾意見。部落由有共同語言(或方言)、共同經濟、共同文化且地域相接之氏族群組成,部落有由氏族酋長及軍事首領組成之部落議事會,負責處理部落公務,部落亦有一最高首領,即部落酋長,然亦無多大權力,在處理緊急公務之後,尚需經議事會認可。部落酋長由選舉產生,常由不同氏族之酋長更迭當選,由於各氏族之“姓”不同,因而部落酋長之更換,即常表現為不同“姓”人士之更迭繼任。《古史考》對燧人、女媧、伏犧、神農各部間之時間距離記之以若干“姓”,當正為其酋長由不同“姓”之氏族酋長更迭擔任之實錄。當原始社會組織由部落發展至酋邦,由於社會生產之提高及群體之擴大,從而滋生一負責酋邦經濟、社會、宗教活動之管理集團,其核心為酋邦酋長,統領一批助理及隨從,而酋長之權力亦逐漸膨脹擴大,可撤換下級首領及對社會產品進行再分配。酋長既有如此之權力地位,因亦漸由公選向世襲過渡,始時繫於某一氏族或家庭內選出,後此選擇程序漸變而為長子或幼子之特權,遂漸形成世襲制度。此制既立,酋長職位之傳承遂為父傳子、子傳孫,子子孫孫世世承襲,此《古史考》於炎帝后君位傳承之所以記為若干“世”也。故譙周《古史考》於古代君位之傳承炎帝之上記以“姓”、炎帝之下記以“世”,實為我國原始社會組織由部落而酋邦演進程序之實錄,而他家之異議紛紜,殆皆多為瞽說也。

五帝之說戰國時因五德終始之傳而有五方帝、五色帝者,蓋皆神五帝故學者不用以言古史。人五帝則以《月令》、《呂覽》、太皞、炎帝、黃帝、少皞、顓頊之說較早,並皆人帝而以配五方五色,此五帝雖皆傳說中之人帝,而太皞一名後與伏犧相綰,炎帝與神農相綰,皆事涉三皇,後世遵信者蓋寡。戰國後期,“天下一家,中國一人”之大一統思想漸盛,[17]於是《五帝德》、《帝系姓》之說生焉。[18]此說以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為五帝,並及三王始祖,皆為黃帝子孫,且託為孔聖以授宰我者,顯為群儒之所信奉;且又為“先黃老而後六經”之司馬遷所接受,據之寫為《太史公書》之首篇《五帝本紀》,且於篇末更重言:“自黃帝至舜禹皆同一姓,而異其國號以彰明德。”於是學者遵信無異辭者幾二千年。至清乾隆時崔述東壁作《考信錄》,始言:“古者本無皇稱,而帝亦不以五為限,絕不可以三五約其數焉。”“《國語》始有一人子孫分為數姓之說,而《大戴記》從而衍之,《史記》又從而採之,遂謂唐虞三代共出一祖,而帝王之族姓遂亂雜而失其真矣。”[19]然皆未予詳說,遂至謬種流傳逾二千年。然崔氏前一千五百年,譙周之師已挑戰此說,史載:秦“宓見《帝系》之文:五帝皆同一族;宓辯其不然之本,又論皇帝王霸養龍之說,甚有通理,譙允南(周)少時數往訪之,記錄其言於《春秋然否論》,文多故不載。”[20]是秦宓不僅提出相反觀點,且更有其理證考論,故云“不然之本”。然此“甚有通理”之說竟未能流傳後世,惜哉!惜哉!而據史載,譙周當已聆受其說,且記於《春秋然否論》中,然此《論》惜亦並佚。幸《古史考》遺文尚存五帝之說數條,且其義旨與宓辯合,宜即譙所受秦說之孑遺也:

高陽氏妘姓,以水德王。

高辛氏或曰房姓,以木德王。

有熊國君,少典之子也。

有熊氏已姓,或曰姓公孫。

顓頊、帝嚳,帝之身號。高陽、高辛,國氏土地之號。高陽次少昊,高辛次高陽,堯承高辛之後。

是譙周以顓頊為妘姓、帝嚳為房姓,與《晉語》說黃帝之子十二姓皆不合;有熊氏即黃帝見《五帝本紀》,“少典子”亦首見《晉語》,其已姓亦見《晉語》,姓公孫見《五帝本紀》,並皆與顓頊、帝嚳之姓不同,而與秦宓“五帝不同一族”之說則合,唯佚文中不見堯舜姓氏為足憾耳!又《左傳》言:“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21]是姓源於血緣,而氏號則源於封土;譙周言“高陽、高辛,國氏土地之號。”即據此古說,與史遷“異其國號以彰明德”之說顯不相合,亦與《白虎通德論·號篇》之以讚頌之辭釋解五帝氏號者大異。《白虎通》東漢官學今文家之說,且經章帝“稱制臨決”所定,而周則實事求是謹守古義、置欽定師說於不顧,實可欽佩。依譙氏之解,則五帝氏號不同實乃以其為不同國土、不同地域之不同邦國。譙周於此又言及五帝之“德”,德之原始意義為“道德”、“德性”,以現代辭語引繹言之,可釋為心理狀態、心理素質或性格情操,其具體表現則為文化習俗。文化受各方面之影響、制約或推動,而可有不同之形態,不同之層次,不同之類型。《晉語》載司空季子論說炎黃二帝所以異德之故,深有助於吾人對古帝異德之理解:

黃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成,成而異德。故黃帝以姬、炎帝以姜,二帝用師以相濟也,異德之故也。異姓則異德,異德則異類;……同姓則同德,同德則同心,同心則同志。

“成而異德”是文化之形成深受地理環境之影響;“異姓則異德”,是文化之生長亦受遺傳基因之影響。“異德則異類”,此“類”即“非我族類其心必異”之“族類”,[22]族類文化不同則易生矛盾甚且以兵戎相見(用師以相濟),文化相同則能團結同心、賓從和合。此為春秋時有識者之語,當為實錄,用以理解五帝時情況,當最為確切。然此“德”字經戰國陰陽家鄒衍之流以五行學說為釋後,一變而為神祕主義難於詮釋之“德”,此為吾人所不取,譙周所謂之“水德”、“木德”、“金德”,止為各國氏不同文化習俗之表述,而不包含他義。《古史考》於記黃帝、顓頊、帝嚳、堯、舜為五帝外,又記:“窮桑氏,嬴姓也,以金德王,故號金天氏,或曰宗師太皞之道,故曰少皞。”此當為譙氏接受鄭玄之說。鄭雲:“德合五帝座星者稱帝。”因此少皞納入五帝,並雲:“實六人而稱五者,以其俱合五帝座星也。”[23]譙氏序少皞在高陽之前,亦與鄭氏合。綜上所述,譙氏記五帝之文雖已殘缺不完,然據此已可推知,所謂五帝實為五六異地、異姓、異德之古帝;亦即譙氏筆下之五帝實為長期共存生活於不同地域、秉受不同血緣傳統、創造出不同特色文化之五六古國酋邦(或民族)。此種場景深有合於近世學者據古文獻考論中國上古為三五共存之古民族(或民族集團)、或據出土文物考論中國新石器時期為三五區系不同之古文化,從而提出中國文明起源多元論之說。是譙氏師弟“甚有通理”之宏論,雖僅存殘文斷簡,而實無價之吉光片羽,是彌足珍視者也。

《古史考》中雖有與祖國原始社會生產演進程序相符之記載,有祖國原始社會組織從部落到酋邦之實錄,有與祖國文明起源多元論不謀而合之論述,然以時代之侷限,譙氏對此固不能有理論上自覺之認識,而彼竟能突破當時異說紛紜雜亂無章之古史氛圍,自覺作出接近科學實事求是之抉擇,寫出如上之記述,其識見之卓越實可以追邁前賢而示後人以軌範者矣,然繼志述事乏人,遂至精卓之論成為絕唱,惜哉!而譙氏之能出此精識睿見,其師秦宓“五帝不同一族”之千古絕識固有以啟之,而當時主流學術之發展轉變所予之孕育哺乳實亦不可忽也。

中國學術自漢武“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而後,儒學遂為漢學主流,以奉五經為宗主,故又稱為經學,且當時學術籠統,尚無經史四部之分,雖有史著,但為《春秋》之附庸。而講經之家則又分為今古,兩家學風,迥不相同,今文說經,專重微言大義,通過講經以闡儒理,其說古帝悉為聖智,而於古史則多違忤,雖大盛於西漢,且東遷以後仍立於學官,然時過景遷,世異事變,信奉之徒日少而勢以衰。古文興起西京末葉,重在訓釋文本,其文字訓詁、名物考釋,皆能求是,頗便解讀文獻、理解古史,“後學甚便之”,故廖季平先生稱“今學為經學,古學為史學”,先君子亦以為的當。古文雖於漢世未獲立於學官,然大行於民間,並於東漢末最終取代今文之學術主流地位,而史學遂亦因此取得有利發展之環境。至晉世,史學發展成為與經、子、文並列之獨立地位。晉荀勖《中經新簿》分群書為四部: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諸書屬丙部,是為史部之權輿,與六藝之甲部、諸子之乙部、詩賦圖譜之丁部並列為四部。[24]荀勖卒於太康十年(公元289年),作《中經新簿》在咸寧五年(公元279年)汲冢出竹書之後、太康三年(公元282年)勖為中書監前。[25]譙周(公元201-270年)生於漢獻帝建安六年,卒於晉武帝建衡二年,[26]正生活於經古文學取代今文學主流學術地位之後、史學得以長足發展之際。然巴蜀與中原稍異,東漢後期“益州多貴今文而不崇章句”,[27]是經今文學仍猶較盛;當譙周出生三十餘年前,已有古文大師馬融弟子梓潼楊充返蜀,“教授州里”。[28]至周幼時,“荊州之學”大盛,宋衷、司馬徽等傳授馬融之學,蜀中尹默、李仁併為弟子,赤壁戰前並歸州教授。善鄭氏學之許慈及治《左氏》之來敏亦於建安中赤壁戰前奔蜀。蜀中古學因以漸盛。及劉先主入蜀,所從多荊州人士,其嘗從學宋衷、司馬徽者當不少,備青年時嘗師古文大師盧植,後又“周旋於陳元方、鄭康成間。”[29]及入蜀,以來敏為典學校尉,尹默為勸學從事,許慈、胡潛為博士,其傾斜古文,固可見也。蜀中古文之學此後大有發展,故蜀漢時期治古文者頗多,如常勖、司馬勝之、任熙、常蹇、常寬、黃容、王化、文立等,皆載於《華陽國志·後賢志》,其史文失載者尚不知幾何?及譙周既長,已當蜀中古文日盛之際,唯《譙傳》但稱其“研精六經,尤善《書》、《禮》”,[30]於其師承則乏明文,史雖載其數訪秦宓,而宓之學脈亦所難定。然就譙書遺文考之,則意其所習當為古文也。其《五經然否論》遺文中兩引《周禮》,[31]然《周禮》雖為古學說禮宗主,而今文家則以為“末世瀆亂不驗之書”,“六國陰謀之書”,[32]絕不以為六藝經傳,更不會引之以為立論根據。《左傳》亦今文家詆之為“不傳春秋”、“不祖孔子”之書,[33]故多次抵拒其立於學官,而《古史考》佚文中竟四次引之以駁《史記》,且稱之為《春秋傳》,此絕不可能出自今文家之口。其論喪服齊衰三年,雖並引今古家說,而其結語則雲:“凡此之類,今文家不如古也。”至其引“古尚書說”,引“古文禮”說,皆可為周治古學之證,茲不贅述。或以周嘗問讖術於杜瓊,瓊治《韓詩》兼明內學,顯為今學之徒。然周為通儒,其學堂廡廣闊,於當時學術蓋無不涉獵,問識於瓊,亦意中事。至其偶作讖語者,則以善於審時度事而閒一玩文字遊戲耳,固不以為學問之道也。故其弟子陳壽為之作傳,絕口不言其“習讖緯”、“明讖術”之類,止以“曉天文,不以與意”一語輕輕帶過;《杜瓊傳》雖言周“亦緣瓊言觸類而長之”,然同傳明言瓊之“內學無傳業者”,是周固偶一為之,而非瓊受業弟子。承祚之所不言,蓋亦實錄也。而周之精於古史之學,並多作史著,皆非偶然,古文之風固史學也。

筆者於此對譙周及其師秦宓古史之學給予高度評價,雖不敢自以為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然自另類視之,或不免片面之譏,故以“片論”名篇,意涉雙關,然耶?否耶(亦用周語),幸讀者有以教之。

註釋:

[1][26]《三國志·譙周傳》。

[2]《二十五史補編》第三冊。

[3]《晉書·司馬彪傳》。

[4]章輯在《平津館叢書》,黃輯在《漢學堂叢書》。

[5]載《中國史學史》第二章,上海世紀出版集團2005年版。

[6]《史記》三家注本附司馬貞《補三皇本紀》。

[7]《禮記·曲禮·正義》引譙周。章輯本此條有誤。以下凡與章輯異者皆注出處,未注者即見章輯。

[8]《反杜林論》第112頁,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9]《摩爾根〈古代社會〉一書摘要》第49、50頁,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10]《禮記·月令·正義》引《皇王世紀》。

[11]《風俗通義·皇霸第一》引《尚書大傳》及《禮·含文嘉》。

[12][13]《禮記大題·正義》引。

[14]《禮記·曲禮·正義》引。西漢學者雖已有將神農、炎帝合為一人之說,然譙周仍恪遵農炎各別之古義,見《左傳》昭公十七年《正義》、《曲禮·正義》引譙說。

[15]“炎帝”二字司馬貞原作“神農”,章宗源知譙氏以農炎為二、且神農在炎帝前,必不能“八代五百三十年”遂下接軒轅;而司馬貞則以農炎為一人,故章以“神農”當貞所改,因仍還作“炎帝”以符譙意。茲從章本。《命歷序》雲:“炎帝號曰大庭氏,傳八世,合五百二十歲。”與《古史考》同,譙或即用此說。

[16]《路史·前紀》卷二。

[17]《禮記·禮運》。

[18]二篇為《大戴禮記》篇名,其寫作當在戰國時。

[19]《崔東壁遺書》第27、37頁。

[20]《三國志·秦宓傳》。

[21]《左傳》隱公八年載眾仲語。

[22]《左傳》成公四年引《史佚之志》。

[23]《曲禮·正義》引鄭注《尚書中候敕省圖》。

[24]《廣弘明集》卷三阮孝緒《七錄序》,《隋書·經籍志·序》。

[25]《晉書·荀勖傳》。

[27]《三國志·尹默傳》。

[28]《華陽國志·先賢志》。

[29]《三國志·劉先主傳》、《華陽國志·劉後主志》。

[30]原作“尤善書札”,“書札”不辭,疑“札”字有誤。經檢《說文解字》示部,“禮,古文禮”,故漢碑中“禮”常作“禮”,此為漢世通習。是此處“札”字顯為“禮”字形近之誤,今改作“禮”。

[31]書載馬國翰輯《玉函山房輯佚書》,下引同。

[32]《周禮註疏》孔穎達《周禮正義序》附錄《序周禮廢興》引漢林孝存、何休說。

[33]《漢書·楚元王傳》附《劉歆傳》、《後漢書·範升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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