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留學德國簽證,到底變了沒?

近日有篇文章,導致無數留德學子平添擔心,一日之內數百人聯繫我們詢問關於德國簽證是否發生了什麼新變化的問題。對於德國留學簽證,我們還是需要秉承一貫的謹慎認真、實事求是的理念,對2019年的德國簽證事由材料部分做以詳細解讀和梳理。

以下為2019年5月15日下載的德國使館網站上關於留學簽證的須知,關於事由材料部分的原文如下:

a) 德國高校錄取通知書以及錄取通知書上所要求的語言水平證明,必要時附上德文翻譯或者

b)德國語言學校的大學預備語言速成班(每週至少18 課時)的報名證明和已經繳納至少3 個月學費的收據原件以及之後的大學就讀材料(有條件的大學錄取通知書、外國學生申請大學服務處<uni-assist>的通知、入學考試或能力測試邀請函、大學開具的申請證明、與大學的有明確就讀意向的聯繫信等)

解讀:

所謂事由材料,就是你用於證明你赴德(事由)目的的材料,是留德簽證中,簽證處重點進行審查的材料。在簽證材料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必須重視。

為了方便分類閱讀可以參考下表:


政策解讀:留學德國簽證,到底變了沒?

以下一項一項詳細解釋:

  1. 已經在國內考過了DSH/DAF考試且達標的,那麼遞交簽證申請的時候,只需要DSH或者DAF考試成績證明附上,即具備課程所需語言能力。讀英語授課專業的,提供學校要求的對應英語語言程度證明,比如託福/雅思成績。
  2. 在國內沒有通過DSH/DAF考試的,申請並收到德國大學DSH/DAF考試邀請函的,簽證時需要提供與之匹配的德語等級證書,一般建議不低於官方機構認定的B2的高級德語證書(如歌德學院,IBZ中國學院等),或者你在國內學習德語的學時水平證明,一般至少1000-1200學時一般也可以接受(最低限度800學時也可嘗試,低於800學時基本過不了)。
  3. 對於在國內沒有考過DSH/DAF考試的,而且也沒有獲得德國大學DSH考試邀請的,則需要赴德讀語言班,那麼情況再次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 讀大學語言班,一般大學語言班是大學語言中心自己辦的,或者三產或者協議私校,申請往往都會銜接大學的專業,某些大學語言班會在通知書上寫明未來語言班結束將被某個專業錄取,讀完語言班後即可進大學該專業學習,這樣的說明對於簽證極其有利,但是某些大學語言班的通知書上只提到了語言班,而沒有提到被該大學的某個專業預備錄取,這樣的通知書則是有瑕疵的,建議收到這樣的通知書的同學及時聯繫大學外辦,確認自己可能將被哪個專業預錄取,且大學語言班結業後可以在大學該專業註冊入學。2008年至今十幾年的很多例子表明這樣做是很有必要的。
  • 讀私立的語言學校,現在簽證處關於報語言班的時間長度要求比較靈活,沒就是有具體時間要求,但是實際操作中,語言班報班時間不能少於3個月,且語言班結業後的德語水平應符合德國大學語言考試通過的基本標準,即不低於B2或者800學時以上(以下800有較大風險),且語言班結束時間儘可能與大學開學時間銜接,報的德語課程要求周學時數不少於18課時,提供語言班不少於3個月繳費證明,這屬於基本規定。對於語言班的時間長短問題,根據2019年5月15日簽證處的最新口頭解釋,如果是大學語言班,則以大學本身的要求為準。如果是私立語言班,簽證處要求同時需要附上未來讀大學專業的銜接證明,那麼符合簽證要求的話你報的語言班應符合:
  1. 時間不少於3個月,截止與大學開學或者考試時間銜接,且結束後德語能力應達到通過DSH考試標準(不低於B2或者不少於800正規德語學校標準學時)的語言班。
  2. 至少3個月繳費證明。
  3. 大學的各類錄取通知書即Zulassung(直接錄取,條件錄取,DSH考試,分級考試均可)或者大學發的申請證明回執或者Uni-Assist的最終確認回執或者通過電子郵件與大學之間的聯繫信。

注意:

1. 獲得大學語言班入學分級考試的通知書,一般建議提供符合參加大學語言班入學分級考試的德語水平證明,比如一般需要讀半年大學語言班,那麼建議提供600-800學時左右的德語水平證明(近似B1和B2)。某些大學語言班需要考試報名確認回執(如Clausthal等),這個確認回執在簽證的時候是必須提供的,否則簽證將不予受理。雖然基本大學語言班是免費的,但是也有很多是付費的,具體付費方式以大學外辦的說明為準,如果通知書上未註明,則需要單獨提供,比如打印大學網頁,或者由大學外辦單獨出說明,如需提前繳費,則必須提供已經繳費的證明,不能僅僅是匯款單,需要德國方面的繳費確認回執(如Jena等)。

2. 關於大學聯繫信的要求,目前沒有一個很統一的規範,一般的獲得方法就是通過E-mail聯繫大學外辦,闡述自己的基本情況,詢問申請情況和錄取情況,關於內容,原則上,如果外辦老師在回覆的時候說xx除了語言尚未達標之外,其它各項均滿足xx大學的錄取要求,只要完善一下語言,通過DSH/DAF考試即可被xx學校xx專業錄取。。。(在2010年至今9年的某些例子裡表明提到專業是很重要的)那麼這將是一份很完美的大學聯繫信。當然很多大學外辦的工作很繁重,那些老師並不一定有這麼多的時間來每個人都回復,則很可能會回覆一些公共信息,那麼一般來說,只要回覆的內容並沒有表示xx的條件完全不滿足入學要求,xx大學將肯定不會錄取xx。。。這樣的話,一般仍然是一份可以接受的大學聯繫信(注意這樣的大學聯繫信是有一定的機率被簽證處退材料的,注意不是拒籤)。獲得大學聯繫信後,將e-mail直接打印,打印時注意要包含信頭。

3. 關於語言班的繳費證明,至少交齊3個月語言班費用,目前的要求是這樣的,簽證處隨時有可能變化。某些大學語言班可能會要求到德國之後報道,考試之後再交錢,那麼最好請學校單獨說明費用的繳納問題,否則可能會被導致不必要的簽證麻煩,這類說明可以通過傳真,E-mail等方式獲得,也可以由學校直接打印在通知書上,或者學校網頁有說明也可以直接打印。

4. 某些大學是通過Uni-Assist申請的,Uni-Assist會發出一份文件,該文件上說可以直接用於簽證,但是實際上該文件截至目前為止還不能代替大學錄取通知書直接用於簽證,但是可以作為大學聯繫信,作用好於通過電子郵件聯繫獲得的大學聯繫信。

5. 成都轄區是一個獨立的存在,即德國駐成都領事館,對於語言加留學簽證的,語言班要求與其他轄區沒有區別,但是,附加材料只承認有條件錄取的大學通知書,或者Uni-Assist的申請回執,或者大學已經在處理中的申請回執,不承認通過E-mail聯繫獲得的大學聯繫信。其它轄區如北京,上海,廣州,瀋陽,香港,臺北,均承認通過E-mail聯繫獲得的大學聯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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