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糧長城:涉事產品屬於假冒偽劣產品 與中糧長城無任何關係

新華網北京8月17日電(李楠) 8月16日,針對近日品牌產品被“山寨中”的情況,中糧酒業召開媒體溝通會。中糧酒業總經理江國金表示,“煙臺龍爵葡萄酒有限公司非中糧旗下企業,涉事產品屬於假冒偽劣產品,與中糧長城無任何關係。”

資料顯示,今年5月,煙臺龍爵葡萄酒有限公司生產的葡萄酒被蘇州市食藥監局抽檢。7月28日,蘇州市食藥監局發佈《蘇州市食品安全監測信息聯合公告》(2017年第28期),對外公示抽檢結果時,其中某不合格產品的“標示生產單位”列明為“中糧長城葡萄酒業有限公司煙臺龍爵葡萄酒有限公司”。

中糧酒業副總經理、總法律顧問、新聞發言人鄭軼介紹,假冒產品的英文標誌“GRETAWALL”與長城品牌英文標誌“GREATWALL”有明顯不同;其所標示的“中糧長城葡萄酒業有限公司”為山寨廠家捏造名稱,並非中糧集團旗下單位,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也查詢不到該企業。

據瞭解,中糧集團目前僅授權中國長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糧華夏長城葡萄酒有限公司、中糧長城葡萄酒(煙臺)有限公司、中糧長城葡萄酒(涿鹿)有限公司、中糧長城葡萄酒(寧夏)有限公司、中糧長城桑乾酒莊(懷來)有限公司、中糧長城葡萄酒(新疆)有限公司在其生產或銷售的葡萄酒產品上使用“長城”、“中糧”、“華夏”系列商標。

鄭軼說,假冒產品背標標示的“國家免檢產品”標識,中糧集團早已根據國家質檢總局2008年的規定不再使用;而其標準的生產許可證號與商品條碼中的廠商識別代碼均無法查詢到。

中糧長城:涉事產品屬於假冒偽劣產品 與中糧長城無任何關係

假冒產品

8月4日,中糧集團向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煙臺龍爵葡萄酒有限公司的起訴書,8月7日法院已經正式受理案件。中糧集團分別向蘇州市和煙臺市相關執法部門投訴涉案企業的製假售假行為,煙臺市芝罘區市場監管局已將煙臺龍爵葡萄酒有限公司列入企業經營異常名錄,相關公安機關已就此案件立案偵查。

中糧長城:涉事產品屬於假冒偽劣產品 與中糧長城無任何關係

江國金表示,隨著中糧長城葡萄酒品牌力和美譽度的不斷提升,一些不法分子想借機搭上長城快速發展的順風車。中糧酒業將不斷加強打假力度,在維護消費者的權益的同時,也維護民族品牌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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