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再開“罰單”

品質團 旅遊產業 社會 華西都市報 2017-06-16
四川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再開“罰單”

整治“不合理低價遊”四川再開“罰單”。6月15日,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從四川省旅發委獲悉,自今年國家旅遊局部署開展旅遊市場綜合治理春季行動期間(2月20日-5月20日),全省共查處涉旅行政處罰案件44起,其中已實施行政處罰33起,立案調查11起。

其中成都市21起,阿壩州14起,樂山市4起,綿陽市2起,南充市1起,廣安市1起,廣元市1起。按類別分,旅行社21起,購物店10起,導遊(個人)8起,餐飲企業2起,旅遊客運公司1起,其他企業2起。

四川省旅發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已實施行政處罰33件案件,共處罰沒款36萬餘元,吊銷旅行社經營許可證3家(四川省休閒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責任公司、綿陽翔翊國際旅行社、北川文化旅行社),工商營業執照1家,停業整頓6家,行政拘留2人。

其中,行政處罰旅行社及分支機構14起,涉及旅行社10家(四川休閒假日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風情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蜀窩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金榜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新美好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安信地途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巴蜀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商旅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綿陽翔翊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北川文化旅行社有限公司);分支機構4家(竹園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四川省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外商中心分社、成都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溫江學海路服務網點、成都中國青年旅行社有限公司一環路西一段服務網點)。

涉及已處罰旅行社違法違規案件包括:不合理低價遊6起、未與旅遊者簽訂旅遊合同或者合同簽訂不規範3起,未繳納質量保證金2起,未徵得旅遊者同意委託其他旅行社履行包價旅遊合同1起,組織出境旅遊團隊未給該團隊安排領隊1起、檔案資料保管不善1起。

【市州舉措】

點位1:成都市

建6項制度 推“神祕訪客”

春季行動期間,成都市旅遊產業發展領導小組印發了《2017年旅遊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提出了從嚴治旅二十條措施,持續開展“旅遊購物場所、旅行社(導遊)、旅遊景區、涉旅宗教活動場所、旅遊車輛、旅遊流動商販、旅遊飯店、旅遊市場輿論監督”等8個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健全旅遊市場綜合監管聯席會議、旅遊聯合執法、督查督辦考核、旅遊行政約談、1+3+N旅遊市場綜合監管、旅遊市場違法違規舉報獎勵等6項制度,建立旅遊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平臺,制定實施旅遊經營服務失信記錄信息發佈辦法,組織對旅遊經營單位服務質量進行雙隨機抽查檢查,組織屬地旅遊企業開展誠信經營承諾活動,推進實施“神祕訪客”制度,組織開展 “文明旅遊、理性消費、依法維權”主題活動。

點位2:阿壩州

不得新建購物點 對現有購物點統一監管

記者瞭解到,在春季行動期間,阿壩州政府出臺了《阿壩州旅遊市場綜合監管實施意見》,對規範涉旅企業和從業人員行為、優化旅遊產品供應、強化旅遊市場綜合監管工作保障等方面作出了詳細規定。轄區各縣(市)未建購物點的一律不得新建旅遊購物點,現有旅遊購物點納入社會商品零售企業進行統一監管,銷售的產品以本地農畜產品和傳統民俗手工產品為主。

此外,建立健全“1+3+N”綜合監管機制:建旅遊綜合治理協調機制,推動建立旅遊警察、旅遊工商分局、旅遊巡回法庭。同時,積極探索建立其他市場綜合監管機制。這項綜合監管機制已在小金縣、茂縣和九寨溝縣全面推廣。

同時,建立旅遊投訴分析處理機制,並多層次細化細分旅遊線路產品,推出高端定製遊、中端自助自駕遊、跟團遊(標準團、品質團、精品團)系列旅遊線路產品,公佈線路產品市場參考價。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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