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金蓮”告《我不是潘金蓮》,誰是最後的大贏家?

“潘金蓮”告《我不是潘金蓮》,誰是最後的大贏家?

作者丨書房菌團隊·毛毛

字數:1400字,

閱讀時間:約3分鐘

馮小剛恐怕再也沒想到,拍了部《我不是潘金蓮》,居然被“潘金蓮”給告了!好在這不是在影片的放映期,否則又鑿鑿落下炒作的口實。

《金瓶梅》裡大大小小約有八百多人,其中有名有姓者就多達四百七十餘人。但我們獨獨記住的就是潘金蓮和西門慶的那點事兒。

為什麼?大家心知肚明。在中國這個性壓抑了幾千年的道德語境下,凡是跟性沾上邊的,凡是隻能私下交流的,凡是隻可意會不可言傳的,最後都口口相傳或是代代相傳了下來。

比如潘金蓮這個形象。數百年來,潘金蓮被當作不正經女人的代名詞,人們的唾沫星子中帶著鄙視的豔羨。

“潘金蓮”告《我不是潘金蓮》,誰是最後的大贏家?

2016年,馮小剛改編自劉震雲同名小說的電影《我不是潘金蓮》講述了一個叫李雪蓮的女人,因為被其丈夫罵是潘金蓮,所以告了十年的狀,她想對所有人說的就是:“我不是潘金蓮。”電影開頭的旁白:自宋朝到如今,人們都把不正經的女人稱為潘金蓮。

如今,廣東增城農婦潘金蓮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馮小剛、劉震雲等九人一同告上法院,要求他們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

潘金蓮在起訴書中寫道,據中華書局出版的《清河縣誌》第0781頁記載:潘金蓮乃是貝州潘知州的千金小姐、賢妻良母。而劉震雲卻歪曲歷史事實,寫作《我不是潘金蓮》一書,將潘金蓮醜化成不正經女人的代名詞,歪曲事實。

“潘金蓮”告《我不是潘金蓮》,誰是最後的大贏家?

長篇小說《我不是潘金蓮》及同名電影劇本,惡意致使潘金蓮蒙冤成在當今社會上“只要出現不正經女人就說是潘金蓮”的歪風邪氣,造成了原告及全體潘氏族人時常被別人譏諷辱罵等嚴重精神傷害,對原告潘金蓮及全體潘氏族人名譽權侵權。原告潘氏家族的族人“歷來以愛黨愛國為根本,遵紀守法、敦親睦族,世代家風淳樸、以仁義禮智信為座右銘教育子嗣”。舊朝長篇白話小說《水滸傳》編造的不實、造成數百年來原告潘氏族人遭受到無妄之災,廣被世人羞辱、欺凌,好在原著作者施耐庵後代深明大義,引疚自責,竭力為武潘平反昭雪。施耐庵的後裔,河北威縣的施勝辰赴武家題詩作畫、焚香祭拜武植和潘金蓮,使人們知道了歷史現實中真實的潘金蓮。

“潘金蓮”告《我不是潘金蓮》,誰是最後的大贏家?

3月21日,此案在北京朝陽區法院開庭審理,而馮小剛范冰冰等人並未現身,潘金蓮本人也未到庭。范冰冰方對無端捲入該案霸氣迴應:“《我不是潘金蓮》,都說我不是,那還有什麼可告? ”

據瞭解,中國潘氏有七百多萬,海外有八百多萬潘氏。刻畫潘金蓮形象的影視作品數不勝數,為什麼馮小剛就碰到“碰瓷”的了?據說潘金蓮的堂弟潘新發坦言,因為馮小剛名氣大,“我們沒有必要挨個告,能‘殺一儆百’就行。”

名人遭遇各種匪夷所思的訴訟,這種事情不是第一次,也絕不會是最後一次。

瞧瞧被告方:馮小剛——著名導演。劉震雲——著名編劇作家,中國人民大學文學院教授。范冰冰——著名花瓶,話題女王。哪個不是“自帶光環”。

“潘金蓮”告《我不是潘金蓮》,誰是最後的大贏家?

這年頭,連當個被告,也是要有資格的,沒個“眼球經濟”,誰告你啊!

但是,如網友所噴:哎呦,你告錯人了吧!冤有頭,債有主,原帖是施耐庵發的,好像羅貫中也參與了,潘金蓮應該去告施耐庵和羅貫中啊。

更何況,包括這個身患重病的“原告”在內,中國現實中叫做潘金蓮的女性並不只這一個。大多數人可能都生活在偏遠閉塞的地區,其父輩們可能壓根沒聽過“潘金蓮”的故事,否則怎麼會毫無芥蒂地給女兒起這樣的名字呢。

“潘金蓮”告《我不是潘金蓮》,誰是最後的大贏家?

這個案子4月19日宣判。如果潘氏贏了,那麼藝術就成了最大的輸家。以後作家編劇導演們腦子裡都該“繃一根續”。當然,書房菌無聊地想了一下,如果馮小剛提出誹謗的反訴,不知結果會怎樣,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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