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就是我們常說的“五險一金”中的那“一金”,其實一句話來介紹住房公積金,就是指企業等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接下來,小慧為你整理了幾個公積金使用上的常見問題,值得收藏喲~
新成立企業應當何時建立住房公積金繳存關係?
新成立企業應當自設立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繳存登記。
新成立企業開戶時應提供哪些相關材料?
1、企業需出具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2、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原件及複印件 《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基礎信息登記表》、《匯繳清冊》(住房公積金開戶導入表)、《住房公積金繳款書》。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是如何確定的?
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月平均工資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統計的項目計算。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基數僅適用於因生產經營困難,按照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單位。
現行的住房公積金最低繳存比例是多少?
以北京為例,2016住房公積金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北京市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個人和單位各繳存6%。
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6%。
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6%。
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時限是如何規定的?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積金專戶內。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當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
單位發生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情形的,住房公積金繳存責任主體如何確定?
單位發生撤銷、解散或者破產情形的,清算時應當優先償還所欠職工住房公積金。具體做法是由清算組按規定計算出所拖欠職工在職期間的住房公積金並繳存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如何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封存手續?
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係的,單位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30日內到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手續,填寫“變更清冊”(一式兩份,加蓋公章)。
住房公積金的對賬年度是如何規定的?
住房公積金對賬年度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小慧提醒:單位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或者不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辦理;逾期不辦理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慧算賬:www.huisuanzhang.com】專業出品,歡迎大神點贊和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