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城裡人心裡怎麼就不平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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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鹹吃蘿蔔淡操心:部分城市居民反對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自《最糟糕的是農民賣了地進了城得了戶口,戶口上的福利卻沒了》發佈後,評論中有一種聲音很刺耳,有不少的城市居民持有一種態度:一如既往的地主階級代言,給戶口了,在公共福利上就和市民一樣了,還能分地,是不是就是人民內部不平等了。總幻想著家鄉的既有利益不放手,還要討要新的利益。社保房子是每一個市民都有的麼,答案是否定的,憑什麼進城的農民一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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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鹹吃蘿蔔淡操心:部分城市居民反對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自《最糟糕的是農民賣了地進了城得了戶口,戶口上的福利卻沒了》發佈後,評論中有一種聲音很刺耳,有不少的城市居民持有一種態度:一如既往的地主階級代言,給戶口了,在公共福利上就和市民一樣了,還能分地,是不是就是人民內部不平等了。總幻想著家鄉的既有利益不放手,還要討要新的利益。社保房子是每一個市民都有的麼,答案是否定的,憑什麼進城的農民一定有?

讓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城裡人心裡怎麼就不平衡了?

意思很簡單明瞭:城市的保障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憑什麼農民進來了享受城裡的各項福利,還要死守農村的各種“既得利益”?這不就成了新的城鄉不平等嗎?這樣農民不就成了“特權階層”了嗎?

這種意見很出人意料,因為目前關於是否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市場關注的重點是政策是否會放開並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沒想到在這個問題上的吃過群眾-城裡人卻有人說反對了!

2、掰開了揉碎了:能否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從集體所有制的制度設計上看,農村各種土地等權益的分配是以成員權為基礎分配的。但是成員權的確認標準卻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定義。農民集體成員的認定都是地方政府在中央的大原則下的延伸認定,一般是根據戶口、居住、對集體的貢獻等因素綜合認定。

成員權就是一種排他權,因此從集體所有制的制度設計看,如果農民全家進城不再需要依靠土地收入,那麼理應從集體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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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鹹吃蘿蔔淡操心:部分城市居民反對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自《最糟糕的是農民賣了地進了城得了戶口,戶口上的福利卻沒了》發佈後,評論中有一種聲音很刺耳,有不少的城市居民持有一種態度:一如既往的地主階級代言,給戶口了,在公共福利上就和市民一樣了,還能分地,是不是就是人民內部不平等了。總幻想著家鄉的既有利益不放手,還要討要新的利益。社保房子是每一個市民都有的麼,答案是否定的,憑什麼進城的農民一定有?

讓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城裡人心裡怎麼就不平衡了?

意思很簡單明瞭:城市的保障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憑什麼農民進來了享受城裡的各項福利,還要死守農村的各種“既得利益”?這不就成了新的城鄉不平等嗎?這樣農民不就成了“特權階層”了嗎?

這種意見很出人意料,因為目前關於是否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市場關注的重點是政策是否會放開並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沒想到在這個問題上的吃過群眾-城裡人卻有人說反對了!

2、掰開了揉碎了:能否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從集體所有制的制度設計上看,農村各種土地等權益的分配是以成員權為基礎分配的。但是成員權的確認標準卻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定義。農民集體成員的認定都是地方政府在中央的大原則下的延伸認定,一般是根據戶口、居住、對集體的貢獻等因素綜合認定。

成員權就是一種排他權,因此從集體所有制的制度設計看,如果農民全家進城不再需要依靠土地收入,那麼理應從集體退出。

讓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城裡人心裡怎麼就不平衡了?

但問題是,農村集體成員的退出同樣是村規民約,土地管理法中僅有明確了一種情況需要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那就是“全家進入設市的區”落戶。這個不太合理清晰的界定,並沒有提及宅基地,也沒有考慮到進城農民能否脫離農業獨立生存等綜合因素,略顯草率。

城鎮化說白了就是農民進城,農民進城對經濟發展有利,也是未來的發展趨勢,按照75%的城鎮化率,這個目標顯然仍然任重道遠,還需要2億農民再進城。

農民進城的最大顧慮,就是農村的土地權益是否被當做進城的代價。對於農業這個數千年的“土裡刨食兒”低利潤行業,進城是一個大風險的事情。

因此,旗幟鮮明的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必須且急迫!

3、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才是最大的公平:城鄉二元分割的制度,城市是受益者!

怎麼去反駁小部分城裡人眼紅農民帶著土地進城?這得從歷史中去找答案。

城鄉分割的制度設計之初,城裡的房子是分配的,工作是分配的,養老是單位要管的。

農村是這樣嗎?房子是自己攢錢蓋的,工作就是修地球,養老就是靠兒子。

隨著社會的發展,商品房市場化已經20年,但是別忘了,目前市場上的純商品房佔比不到30%,大部分還是福利分配的房子。目前城市的養老金改革,很多原來沒有繳納過一分錢養老金的人也在領著不菲的養老金,由全國的專家醫生看病。

而這些年農村呢?蓋房子還得是自己花錢,每個月幾十塊錢養老金幾乎可以忽略,看病也只能找農村的赤腳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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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鹹吃蘿蔔淡操心:部分城市居民反對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自《最糟糕的是農民賣了地進了城得了戶口,戶口上的福利卻沒了》發佈後,評論中有一種聲音很刺耳,有不少的城市居民持有一種態度:一如既往的地主階級代言,給戶口了,在公共福利上就和市民一樣了,還能分地,是不是就是人民內部不平等了。總幻想著家鄉的既有利益不放手,還要討要新的利益。社保房子是每一個市民都有的麼,答案是否定的,憑什麼進城的農民一定有?

讓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城裡人心裡怎麼就不平衡了?

意思很簡單明瞭:城市的保障也不是天上掉下來的餡餅,憑什麼農民進來了享受城裡的各項福利,還要死守農村的各種“既得利益”?這不就成了新的城鄉不平等嗎?這樣農民不就成了“特權階層”了嗎?

這種意見很出人意料,因為目前關於是否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市場關注的重點是政策是否會放開並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沒想到在這個問題上的吃過群眾-城裡人卻有人說反對了!

2、掰開了揉碎了:能否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

從集體所有制的制度設計上看,農村各種土地等權益的分配是以成員權為基礎分配的。但是成員權的確認標準卻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定義。農民集體成員的認定都是地方政府在中央的大原則下的延伸認定,一般是根據戶口、居住、對集體的貢獻等因素綜合認定。

成員權就是一種排他權,因此從集體所有制的制度設計看,如果農民全家進城不再需要依靠土地收入,那麼理應從集體退出。

讓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城裡人心裡怎麼就不平衡了?

但問題是,農村集體成員的退出同樣是村規民約,土地管理法中僅有明確了一種情況需要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那就是“全家進入設市的區”落戶。這個不太合理清晰的界定,並沒有提及宅基地,也沒有考慮到進城農民能否脫離農業獨立生存等綜合因素,略顯草率。

城鎮化說白了就是農民進城,農民進城對經濟發展有利,也是未來的發展趨勢,按照75%的城鎮化率,這個目標顯然仍然任重道遠,還需要2億農民再進城。

農民進城的最大顧慮,就是農村的土地權益是否被當做進城的代價。對於農業這個數千年的“土裡刨食兒”低利潤行業,進城是一個大風險的事情。

因此,旗幟鮮明的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必須且急迫!

3、允許農民帶著土地進城才是最大的公平:城鄉二元分割的制度,城市是受益者!

怎麼去反駁小部分城裡人眼紅農民帶著土地進城?這得從歷史中去找答案。

城鄉分割的制度設計之初,城裡的房子是分配的,工作是分配的,養老是單位要管的。

農村是這樣嗎?房子是自己攢錢蓋的,工作就是修地球,養老就是靠兒子。

隨著社會的發展,商品房市場化已經20年,但是別忘了,目前市場上的純商品房佔比不到30%,大部分還是福利分配的房子。目前城市的養老金改革,很多原來沒有繳納過一分錢養老金的人也在領著不菲的養老金,由全國的專家醫生看病。

而這些年農村呢?蓋房子還得是自己花錢,每個月幾十塊錢養老金幾乎可以忽略,看病也只能找農村的赤腳醫生。

讓農民帶著土地進城,城裡人心裡怎麼就不平衡了?

不可否則,二元的城鄉制度,城市這些年是純粹的受益者。

工農業剪刀差完成了工業化的原始資本積累,是犧牲了農民的利益補貼城市。

農村的“廉價”土地徵收,是農村的土地在支援城市的建設。

2.8億農民工進城打工,是農村的勞動力在支援城市建設。

幾次上山下鄉,又是農村無條件承接了城市的過剩人口,確保了城市的穩定。

農村的存款通過銀行體系,也流入到城市的建設中,而農民卻幾乎沒有貸款的途徑,土地不行、農房也不行。

而中央正是站在歷史的高度,先後做出了新農村建設、美麗鄉村、新型城鎮化、鄉村振興等一系列城市反補農村的工程。

少部分反對農民必須放棄土地權益才能進城的城裡人,該閉嘴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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