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二級市場將全面激活 農地參照城市用地入市'

農村 中山 華夏時報 華夏時報 2019-08-03
""土地二級市場將全面激活 農地參照城市用地入市

華夏時報(chinatimes.net.cn)記者楊仕省 北京報道

7月30日,自然資源部召開新聞發佈會,決定廢止8部部門規章,修改15部部門規章,內容涵蓋國土空間規劃、土地“增存掛鉤”機制和全域國土綜合整治等多個方面。

此前,自然資源部召開解讀《關於完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新聞發佈會。“《指導意見》是首個專門規範二級市場的頂層設計,確立了一系列基礎性、系統性制度安排。不僅如此,依法入市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可參照執行。”會上,自然資源部自然資源開發利用司司長鄭凌志透露,與交易規則健全的土地一級市場相比,二級市場長期處於自發分散的狀態,面臨的問題較多,而此次《指導意見》提出了完善的交易規則,為建立城鄉統一的用地市場提供保障。

“過去的二級市場出現了一些不規範的地方,對二級市場的規範,不是單純的中央與地方關係的調整,而是建立全國統一的用地大市場。”長期從事土地政策研究的北京京鼎律師事務所律師杜兆勇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

“此次《指導意見》侷限於土地的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體現的是小步前進。應該鼓勵市場競爭,注重保護市場主體的權利,對政府違法增加剛性規定,加強問責,預防腐敗。”杜兆勇告訴本報記者。

激活存量土地

“土地一級市場體現在土地所有者與使用者的關係,二級市場則主要是土地使用權人之間的交易行為。”自然資源部開發利用司副司長陳國慶指出,《指導意見》將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從根本上解決交易門檻過高、流轉不暢等問題。

“《指導意見》明確規定,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在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和出讓合同約定的前提下,應充分保障交易自由,這表明我國城鄉土地二級市場都將全面激活,整個土地市場迎來利好。”中國城市房地產研究院院長謝逸楓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

土地是我國資源要素市場的重要內容。長期以來,我國以政府供應為主的土地一級市場形成了相對完善的制度體系,但土地二級市場長期處於自發、分散的狀態,一二級土地市場發展不協調,大量土地被閒置、利用率低。

與此前不同,此次《指導意見》大力支持土地進入二級市場轉讓和流通,特別是一些久置未開發的存量土地,企業在開發投入乏力的情況下可轉讓存量土地,回收部分資金用於彌補經營漏洞,給有相關需求的企業擴寬了拿地的途徑。

“這將很大程度盤活現有的大量的存量土地,提升土地開發利用度。”謝逸楓說,此次更大的利好還是農地入市。“依法入市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可參照《指導意見》執行,可自行協商交易,也可委託交易,從根本上解決農地入市難的問題。”謝逸楓說,

記者瞭解到,一些地方已經開始積極行動,比如廣州中山市就出臺了閒置土地處置措施。

據悉,中山市人民政府日前對外發布《中山市閒置土地處置實施細則》針對閒置土地處置中存在的問題,明確了分類處理、多途徑盤活利用的措施。“可通過置換土地,既保障土地使用權人權益,又可將閒置土地收儲再出讓,有利於資源盤活利用。”中山市自然資源局開發利用科相關負責人表示。

過去,按照規定動工開發日期期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土地,其用地使用權將一律被國土部門無償收回,而《指導意見》允許在市場主體間轉讓,提高了閒置土地的利用率。

農地可參照

“《指導意見》是在前期開展試點探索、總結提煉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形成的。”鄭凌志說。2017年以來,自然資源部選取全國34個市縣區開展試點,大多數城市初步形成產權清晰、市場定價、信息聚集、交易安全的土地二級市場。

據鄭凌志介紹,從兩年試點情況看,試點地區的土地二級市場交易規則體系不斷完善,土地交易的宗數、面積、價款都出現大幅增長,激發了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潛力。

“試點形成了土地一二級市場協調發展、規範有序的良好局面,並形成了一批可複製、可推廣的改革經驗。”鄭凌志說。試點期間,34個試點地區共轉讓土地6112宗,面積157.5萬畝,成交金額968.74億元;出租土地6117宗,面積8.4萬畝;抵押土地26084宗,面積92.5萬畝,涉及金額22050億元。

“完善土地二級市場”的表述來自十八屆三中全會。經中央同意,2017年以來,自然資源部在全國34個市縣開展了為期兩年的試點。今年5月2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審議通過《指導意見》,試圖徹底解決土地二級市場中長期存在的交易規則不健全、交易信息不對稱、交易平臺不規範、政府服務監管不完善等問題。

“改革開放40多年來,我國以政府供應為主的土地一級市場取得長足發展,形成了相對完善的制度體系,但以市場主體之間轉讓、出租、抵押為主的二級市場發展非常滯後。”自然資源所有者權益司副司長王薇介紹,《指導意見》圍繞交易規則、創新運行模式、健全服務監管等方面,分別作出了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設計,明確了什麼能交易、什麼不能交易,包括在哪兒交易、由誰交易、怎麼交易的問題。

不過,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對《華夏時報》記者表示,對市場來說,《指導意見》主要是針對國有土地規範化交易,對於市場影響並不大。

責任編輯:徐芸茜 主編:陳巖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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