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推寧晉走向輝煌先進模範人物——王小申

助推寧晉走向輝煌先進模範人物——王小申

七一特輯

為隆重紀念黨的98歲華誕,謳歌黨的豐功偉績,“七一”來臨之際,《助推寧晉走向輝煌先進模範人物》欄目特推出5位來自最基層的黨員幹部,以其先進模範事蹟,向黨的生日獻禮。

這5位黨員是:在全縣最早探索並率先實施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曹伍疃公社原書記王小申、戰天鬥地將千畝鹽鹼地改造為良田的大疙瘩村原黨支部書記張同紳、以身作則勤政為民的北樓下村原黨支部書記陰秀榮、身患重病仍堅持工作的大陸村一村原黨支部書記王栓馬、全縣首個在年底公開村級財務的西林子村原黨支部書記韓祖音。幾十年來,他們以普通黨員的身份,在自己的工作崗位上,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在寧晉這片熱土上奏響了一曲又一曲壯麗華章!

茲將他們的先進模範事蹟在此依次刊發,以饗讀者。

助推寧晉走向輝煌先進模範人物

王 小 申

助推寧晉走向輝煌先進模範人物——王小申

王小申(1932——1999),原名王潤申,男,漢族,中共黨員,寧晉縣鳳凰鎮大及村人。1951年在縣糧食局參加工作。歷任寧晉縣糧食局會計、祕書、寧晉縣委組織部組織員、寧晉縣孫家莊鄉代理書記、寧晉縣耿莊橋鄉代理鄉長、寧晉縣曹伍疃公社黨委書記、寧晉縣政府常務副縣長、寧晉縣人大副主任等職。第四屆黨代會代表、第七、八、九、十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先後榮獲河北省政府通令嘉獎、河北省政府模範工作者、河北省勞動模範、邢臺地區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

“改革不停頓、開放不止步”。1978年冬,幾乎在安徽小崗村18戶村民按下手印的同時,寧晉縣曹伍疃公社緊緊依靠廣大幹部群眾創立了 “五定田間管理責任制”,在全省範圍內率先實現了聯產承包責任制,掀開了寧晉縣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第一頁。1978年12月,中央召開了十一屆三中全會,各級有關中央三中全會精神的報紙和雜誌撲面而來,時任曹伍疃公社書記的王小申夜不成寐,不停地閱讀文件、翻看工作日記。他的日記上有這樣一組數字:一生產隊,工值0.15元,16戶社員“倒貼”,吃飯有困難;二生產隊,工值0.08元,25戶社員“倒貼”,吃飯有困難……

從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中領悟到,既然中央提倡各種形式的崗位責任制,那麼農民能不能實行崗位責任制呢?農民的崗位是大田,是農活,能不能搞階段性小包工?他想起年初實行過一個“工獎糧”的辦法,也就是不管誰出工,一個工分獎給半斤糧食。過去隊長敲了鍾還要挨家挨戶喊人們下地,這個辦法出臺後,人們爭著搶著找隊長要活幹,群眾出工的積極性調動起來了,糧食就能奪高產。

助推寧晉走向輝煌先進模範人物——王小申

“工獎糧”還是責任制的探索階段,也有領導對這種做法表示懷疑。但從這件事,他看到了蘊藏在人民群眾中的無窮力量,唯有實行崗位責任制,才能解放生產力,才能改變農村的貧窮面貌,這是大勢所趨,勢在必行。他想到全國都在進行“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大討論,於是鐵定了心須從實踐中摸索出一條農村發展的廣闊道路。沒想到,他們的方案成了全縣實現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先聲和典範。

1979年春節,工作人員都回家團聚,他和公社一名副書記卻利用這一空暇,專心研究改革方案。1979年2月12日(農曆正月十六)曹伍疃公社召開黨委擴大會,在這次會上首先提出了“五定田間管理責任制”,即把大田作物管理階段的農活分包給每位社員,秋後按產量給報酬,給獎勵。這樣既可以把脫產幹部從催種、催管、催收中解放出來,又能充分發動起社員管理的積極性。會後,他到田間地頭調查民意,這一想法得到群眾擁護,王小申同志又經過5天周密思考,制定了“定勞力、定地塊、定產量、定工分、定獎懲”的“五定田間管理責任制”實施方案。

助推寧晉走向輝煌先進模範人物——王小申

至此,“五定田間管理責任制”已經成為一套成熟的方案,但是要想把方案變為現實,還有很大一段路要走,人們對這個方案有一個認識過程,有的不理解,有的不支持,王小申同志也非常清楚,這個決策一旦失誤損失將無法挽回,但是為了全公社1.5萬名群眾不再捱餓,只有背水一戰,他下定決心說:“這一年要幹砸了,咱就捲鋪蓋回家!”

1979年2月18日(正月二十二)召開了曹伍疃公社支部書記會,開始在全公社10個村、89個生產隊、3.6萬畝土地上落實這一方案。米家莊村二大隊率先實行。定地塊,就是將零星地塊進行調整,一個生產小隊最多的47塊地,整合成一個小隊兩、三塊地;春季正是播種棉花的時節,從定苗、打杈、採摘等多個工序,在生產隊時一共需要多少工分,定下來,產量大約是多少定下來,各個勞力和所在地塊也定下來,收穫後超多少,獎多少。群眾的生產積極性一下子就激發出來了,隨後公社在米二大隊召開現場會,在全公社幹部群眾中引起極大反響,各村都搞了具體的實施辦法,一場新的農業改革浪潮在曹伍疃公社掀起,進一步推進了“五定田間管理責任制”在全公社的落實。

1979年全地區糧食大減產,曹伍町周圍幾個高產公社都減產100萬斤,曹伍疃公社夏糧增產30萬斤,秋糧增產70萬斤,全年增產100萬斤。實踐證明,“五定”責任制增產增收,群眾滿意,符合實事求是的思想路線,成為實行聯產承包責任制的有益探索和經驗。1980年3月,省委、省政府提出普遍實行責任制,具體辦法由社員討論確定,因隊制宜,不搞一刀切。寧晉縣開始在全縣普遍推廣 “五定田間管理責任制”,是年底,全縣有91%的生產隊實行了實行了“五定田間管理責任制。”

1981年5月,中央農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潤生到寧晉調查研究,肯定了曹伍疃公社和寧晉縣的做法。1981年8月11日,《邢臺日報》頭版頭條刊登《三年責任制,年年都增產》,介紹曹伍疃公社不斷完善責任制的經驗。

助推寧晉走向輝煌先進模範人物——王小申

1982年,全縣2599個生產隊,實行“五定”責任制的佔總數的95%。1983年,根據《中共中央關於印發〈當前農村經濟政策的若干問題〉的通知》精神,全縣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縣委統一調整土地,由縣政府頒發《土地承包使用證》,把土地分包給社員,承包期限為15年。

1983年11月,中共邢臺地委向全地區發出通知,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帶領廣大幹部群眾大力開展“兩創”活動,即創建張莊式大隊和曹伍疃式公社活動:學習威縣張莊棉花高產再高產,學習寧晉縣曹伍疃公社糧食增產再增產。11月4日《邢臺日報》頭版頭條刊發文章《敢字當頭,勇於創新,曹伍疃公社糧食持續奪豐收》及評論員文章《學習曹伍疃,糧食創高產》。

助推寧晉走向輝煌先進模範人物——王小申

1984年,王小申被評為河北省勞動模範。1989年10月,寧晉縣委、縣政府授予其 “改革楷模”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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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單位:

縣檔案館、黨史辦、方誌辦、融媒體中心、政協文史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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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 括

編審賈 凡

監製段振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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