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羅畢的“討要好處”與“遵守規則”

內羅畢的“討要好處”與“遵守規則”

內羅畢上空 攝於2018年11月1日

幾乎每一個踏上內羅畢土地的華人都有過“被討要好處”的經歷。“討要好處”的實踐者遍佈內羅畢社會的各行各業,警察、移民局官員、市政廳官員、海關人員、稅務官、法官、律師、醫務人員、企業員工、無業者等等,不一而足。

2018年11月1日,搭乘南航飛機,從北京到達內羅畢肯雅塔國際機場,下機伊始,我便“幸運”地遇到了“討要好處”。海關窗口,肥碩的女官員盯著護照,鄭重其事道“我可以給你籤7天,亦可3個月,至於籤多久,要看你的表示。”來前拜讀過肯尼亞移民局的簽證規定,可去移民局延期,最長達半年。不願吃此大頭虧,便和顏悅色地迴應道“我就是來感受一下肯尼亞風土人情的,你給個旅遊期限就好。”見一毛不拔,女官員簽了一個月期限,便催促離開。待拿到姍姍來遲的行李,通過最後的安檢,正欲走出大廳時,安檢門斜對面一個男警招手示意我過去。旁邊已有一對中國母女因行李太多被攔,問之,乃藉此索賄爾。繼續詢問道:“如此大庭廣眾、光天化日的,守著這麼多警察同事,就敢這樣!”看我這麼大驚小怪,沒見過世面,那對母女笑了,“這邊都這樣,討要了好處,彼此會共謀一下,請喝杯咖啡,喝點小酒啥的。被攔下,即便你的手續正規,所帶物品合法,也會被敲詐的。他們這邊推行‘禁塑令’,會因為你的物品中含有塑料而向你討要好處;有些人攜帶牛角梳子,會被說成犀牛角而索賄。”“可總不能把黑的說成白的,隨隨便便索賄吧!”見我有點軸,那位母親解釋道,“其實他們對咱中國人這樣,咱們中國人也有責任。有些中國人,當然是極少數了,攜帶象牙之類的東西回國,然後就賄賂海關人員過關。從此,咱們中國人就成了海關索賄的常客。很多來這的中國人英語也不是很好,也不願意耗費時間和精力,乾脆就破財免災。曾經有些剛來的中國人,對此很氣憤,就罵人家,結果就被拉到警局關幾天,最後也不得不行賄才出來。”聞此,心想要趕快逃離這是非之地,扭頭便走,不過眼角餘光發現有一荷槍女警,扭著肥胖身軀背後追蹤,但“走兩步退一步”,似有欲追不追之意,知其並不理直氣壯,趁此溜之大吉。事後得知,被攔的母女經過討價還價,“行賄”了1000先令(約人民幣70元),才被放行。

11月底,一月的簽證有效期將至。Aga Khan大學的教務人員Sandra陪同我前往移民局辦理簽證延期。事畢之後,剛上Aga Khan大學的公務車,一個身材高大,身著淺藍色考究西裝,腳穿黝黑鋥亮皮鞋,散發古龍香水氣息,一派精英打扮的內羅畢市政廳官員順勢鑽進轎車,並坐在了副駕駛座上。轉身對著我,開始滔滔不絕,“你們的車不能停在這兒,不應該停在移民局前面這條路上,這麼做是違法的,我這個人比較友好,可以通融。我的中國朋友!你看如何,是不是給點Pesa(斯瓦西里語,錢的意思)回報我呢?”見我一臉茫然的樣子,這位“一表人才”的官員以為我沒聽懂他的話,乾脆調整語氣,直截了當,理直氣壯道,“Boss!Money!Do you understand me? Give me 3000 shillings.”因當時所坐車輛,乃是Aga Khan大學的校車,即便出事,學校自會擺平,故而裝出一副聽不懂英語的樣子,莞爾一笑,概不言語。司機見狀,直接對市政廳官員說,“哥們,如果我們停車違法,那這些停在這的那麼多車怎麼解釋。我們沒錢,要錢就跟我們去Aga Khan 大學要。”這位”一表人才“的市政廳官員”客客氣氣“地糾纏了近二十分鐘,見毫無效果,無奈姍姍退出,但嘴上卻不停地嘟囔著,“你們要遵守規則!你們要遵守規則!”

次月5日中午,和明尼蘇達大學的葉博前往中華美食街。說是中華美食街,其實就是個被柵欄圍起來的院子,內有“雞公煲兼沙縣小吃”、“山東煎餅”、“小龍蝦”、“蘭州拉麵”幾家店面而已。食至一半,一輛貌似政府車輛不期而至。車上兩人,開車者為壯碩之中年男子,坐車者為豐腴膩脂之婦女,兩人皆正裝打扮。出於好奇,凝視其工作掛牌,發現乃是婦幼保健院的工作員工。體態豐腴的婦女左手持本,右手拿筆,一別一扭地進入店鋪“上看、下看、左看、右看”,不時在小本上記錄著什麼,而中年男子緊隨其後,言語不多,彷彿是其侍衛。婦人見現任總統照片懸掛得體,室內桌椅安置整齊,衛生尚可,便一頭扎進了廚房,見廚房為水泥地面,面露喜色,“你們廚房地面沒有貼瓷磚,是違法的”。店家為福建人,來此做生意剛兩個月,不懂外語,便請求隔壁“山東煎餅店”懂中文的本地僱員幫忙翻譯。福建老闆有點無奈,“那條法規規定還要貼瓷磚的,從來沒聽說呀!”“你這麼說是不對的!另外你們店應該有衛生間,可是也沒有,限期整改,處罰一下,以儆效尤!” 福建老闆又接著申辯道,“十米外就有公共衛生間,是中華美食街這四五家店鋪共用的,哪有再這麼多此一舉的!如果你要罰錢,請給我出具法律條文和正規的罰單。再說,這事跟你們婦幼保健院有什麼關係!”一個要罰錢,一個不願給,局面陷入了僵局,旁邊一大堆正在吃飯的華人和店鋪老闆都抱著看熱鬧的心態聚了過來。婦幼保健院的兩位員工一看,要不到錢,還可能陷入“孤軍被圍”的尷尬境地,留下一句,“好!那我回去給你開罰單去”,便鑽進車裡,怏怏而去。雖然送走了“瘟神”,但福建老闆卻一點也不高興,畢竟是人家的地盤,去而復返該如何是好。

因對走出國門的學術研究機構感興趣,便同在內羅畢做安防生意的成文一起參觀肯雅塔農業技術大學中非聯合研究中心(中國科學院負責,中國第一個對外援助的科研機構)。結束參觀後,返回市區。車行到State House 附近被一個警察所攔。這位內羅畢警察,白蓋帽、黑毛衣、藏青色褲子、黑皮鞋,一派標準制服裝束。伊始,便索要駕駛證,成文將國際駕駛證和飛機駕駛證一併交於警察。成文之所以出示飛機駕駛證,是藉此強化其合法身份。稍後,警察開始吹毛求疵,“汽車沒得到很好擦拭,後視鏡有灰塵,這樣可能會妨害交通。”成文見狀,知其索賄,但不欲助長其囂張氣焰,正色道“我們遵守肯尼亞法律,遵守交通規則,汽車得到很好的維護,我們希望在肯尼亞這片美麗的土地上安全行駛。”見此不奏效,警察開始抱怨道,“你們中國人歧視我們,曾經有個被抓到警察局的中國人,出來之後在YouTube上罵我們,上至總統,下到平民,都是猴子,說我們又黑又窮又懶又笨。”成文迴應到,“人與人是不同的,有很強的個體化差異。中國人跟肯尼亞人一樣,有善良之人,也有刻薄之人,但絕大多數人都心存善意,願意彼此做朋友,你也知道,肯尼亞也有壞人,到處搬弄是非,但我們相信肯尼亞絕大多數都是好人。”警察看吾等寧願浪費時間與其辯論,也不願意破財免災,稍後交還駕照,只好放我們揚長而去。當晚,成文告訴我們,“其實一般的索賄,如果你不惹事,也沒有什麼證件問題,只要跟他乾耗著,雖然浪費時間,但基本就能擺脫麻煩。但是,涉及咱們要找他們辦事的,給好處就必不可免。說實在的,在內羅畢這五六年,只要跟當地人打交道,基本上都會被‘討要好處’,辦工作簽證,如果不給移民局官員好處,基本不可能通過;公司納稅,不給稅務官甜頭,必然會找你麻煩(當然也存在一些“共謀”的成分);員工被移民局關進拘留所,如果不通過律師給法官獻禮,員工很難及時釋放;平常工作,當地僱員也會變著花樣的跟你要好處;即便萍水相逢,聊聊天,問問路,有時都會跟你要點東西做禮物。“

“討要好處”,於公職人員而言,為“索賄”;而對非公職人員而言,只不過是“索惠”。“索賄”之罪名,於公職人員而言,很易規避:一是因為很難有證據證明是送禮,還是索賄;二是很難有證據證明是“索賄”,還是“行賄”,見諸報端,只見華人行賄被捕,從未見內羅畢公務員因索賄被抓;三是向外國人“討要好處”的思維深入到內羅畢官員的骨髓,其本身對“索賄”具有很高的容忍度。

“討要好處”在內羅畢這片天地,如此全民參與、積極主動、大大方方、理直氣壯,的確讓我們困惑不已,畢竟這種行為在國內的呈現方式一般是單獨介入、半推半就、偷偷摸摸、虛以委蛇。當華人來到內羅畢,不免會對“討要好處”不勝其擾。如果一味抱怨,則難覓其因;但如果報以“同情之理解”,則或有一種“理解之同情”。當然,同情的可能是中產階層以下民眾的處境和國家官僚體制的悲傷。

12月的一日,買菜回公寓,在門口處,被一個西裝革履、拎著公文包的職業男士所攔,“朋友,我回家沒錢了,可不可以給我100先令讓我坐Matatu(空間狹窄的小麵包車)回去?”因為想了解一下當地人對“討要好處”的看法,便說:“我可以給你100先令,但是你要跟我實話實說,為什麼在內羅畢,你們跟別人‘討要好處’如此理所當然?”那位職業男士愣了一下子,略作思索,“內羅畢失業率和貧困率高達40%,生計艱難,即便是有正式工作的人,月薪一萬先令(約人民幣700元)者比比皆是,我稍微好一點,一個月有兩萬先令,可是也沒法維持生活。我信基督教,人只是上帝財富的管家,當看到別人生活不好時,應當施捨。”“那為什麼經常向華人伸手呢?”“你們華人在我們這賺了很多錢,過著優渥的生活,而我們卻很窮,你們應該補償我們。還有就是你們比較好說話,容易給錢。”既然事先答應了人家,支付了對方100先令。職業男士接過了錢,說了句“Asante(謝謝)”。淘氣了一下,我笑道“你們真得會感激給你們好處的人嗎?”“哈哈,其實我更感激上帝派你過來幫助我。”說完,他便昂首闊步走向了路口的Matatu集聚點。

Karisa是肯尼亞Aga Khan University Hospital的醫生,少年時在KCSE考試(Kenya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功能類似中國高考)中拿到A的成績,進入肯尼亞最好的內羅畢大學醫學院讀書,之後在武漢大學攻讀6年,拿到醫學博士學位,是地地道道的肯尼亞精英。跟他喝咖啡時,聊起關於內羅畢“討要好處”的現象。Karisa對此興趣頗濃,便打開了話匣子,“‘討要好處’這種事在內羅畢也是因人群而異,像我們這種有體面工作的中產階層不會去‘討要好處’,而生活不太好的平民和過著優渥生活的官員們在這方面比較突出。平民‘討要好處’,主要是太窮,而現在媒體都把外國人描述成資源爭奪者,他們也覺著跟外國人‘討要好處’理所當然。當官的,跟你們‘討要好處’呢,那是他們太貪婪。”我回應道,“窮人討要點好處也就罷了。內羅畢那些官老爺,尤其是警察、移民局官員,總是找各種藉口跟外國人,尤其是中國人‘討要好處’。即便你遵守所有規則,程序完全合法,都照要不誤。週末法院不開庭,警察就喜歡週五去華人聚集區抓人,這樣就容易索要個好價錢。如果不給錢,就會把人關在汙濁的看守所待兩天。很多人講肯尼亞法律相對健全,可是你們的官老爺們一點都不遵守你們國家制定的規則。”Karisa笑道,“你說的規則,那是內羅畢紙面上的規則。要是按照這個規則,內羅畢政府早就清廉高效了。其實在內羅畢,腐敗不僅僅是官員的貪婪,而是一種整體性的腐敗。這個腐敗的根,在肯尼亞獨立的時候就種下了。我最近在讀Daniel Branch寫的Kenya: Between Hope and Despair(1963-2011)。他通過大量的外交檔案,挖掘肯尼亞的高層政治,我覺著挺符合肯尼亞社會現實的。書中講,肯尼亞所謂的‘開國元勳們’就利用從英國人手中接收的職權,將本來為無地農民贖買土地的英國貸款,購買了歐洲農場主的土地之後,或者自己留下,或者低價出售給自己的利益同盟。火車跑得快,全憑車頭帶,領導帶了頭,幹部有勁頭。地方社會精英家族,勢力雖不及那些‘開國元勳家族’,但基於“囚徒困境”,也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大肆聚斂。在這個過程中,圈地、走私、貪汙、挪用在政府機構中就是家常便飯。腐敗從政府的最高層起源,而後蔓延到肯尼亞整個政治網絡,從而使腐敗由某些家族的貪慾演變成整個官僚機構的共謀。肯尼亞獨立的第一個十年,用美國外交官Mcllvaine的話來說,就是一個巧取豪奪、充滿‘叢林法則’的時代。歷史的結果,還是需要現實買單。現在內羅畢政治也沒什麼太大改變,還是老樣子,父輩的理念和錯誤隨著代際交替和政治同盟依舊在延續。所以,當你在聽到政府官員跟你說‘遵守規則’的時候,你要明白人家那是在跟你談價錢,當然這個是可以討價還價的。而這個呢,才是內羅畢官老爺的規則。“

聽完Karisa的話,我低頭細思,泯了一口咖啡,腦海中浮現出那位“一表人才”的市政廳官員,彷彿還在嘟囔著“你們要遵守規則!遵守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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