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車公養”不是小問題

南宋 周紫芝 時政 燕趙都市報 2017-05-07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5月3日發佈每週通報,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查處68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其中,福建省南平市計量所黨支部書記、所長江迎春私車公養問題被公開曝光。2015年1月至2016年7月,江迎春使用計量所公務用車加油卡多次給女兒私車加油,金額達7492元。2016年12月,江迎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責令退賠全部費用。

“私車公養”不是小問題

以往,“公車私用”是長期困擾公務用車改革的老大難問題,開著公家的車,辦著私家的事,自我逍遙自在,群眾怨聲載道。然而,隨著八項規定和公車改革的深入推進,公車私用的情況在各地黨政機關等單位已大為減少,但“私車公養”的情況卻開始浮出水面。一些官員在公車私用受到限制後,不是認認真真轉變作風,紮紮實實廉潔從政,而是挖空心思揩“公家油”,在他們眼裡,“開著私家車,加著公家油”,既可以不碰公車私用的紅線,又能繞過監督,讓自己得到實惠,真可謂是機關算盡。如今,揩公家之油的江迎春最終“滑倒”,無疑大快人心。

然而,值得憂慮的是,“私車公養”被抓現行,很多人覺得是小題大做,認為不必對這些小問題過於認真。同時,與公車私用的招搖過市相比,“私車公養”更隱蔽,欺詐性更強。試想,如果不是被曝光,誰會知道私車裡面加的是公油還是私油?由於手段隱蔽性強、費用查證困難等因素,對“私車公養”現象監管難以面面俱到。即便在報銷環節發現了蛛絲馬跡,有的也礙於“同事情面”,對其“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使得“私車公養”很多時候成為監管的盲區,被一些存有私心者屢試不爽。

“私車公養”不是小問題!現實當中,貪官之所以成為貪官,絕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而是一個漸進的麻木過程。“私車公養”看似問題不大,但卻涉嫌腐敗。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構成貪汙罪。其立案標準是,個人貪汙數額在5000元以上。所以,“私車公養”只要過了5000元的立案線,就已是實實在在的貪汙行為,就應該依法懲處、絕不姑息。

即便只從官德的角度出發,“私車公養”也是涉及官員品質的大問題。正所謂“公者千古,私者一時”,南宋詩人周紫芝在《竹坡詩話》中記載:李氏家族有一人為官廉潔,公私分明。一天,他正在燭光下辦理公務,有人送來一封家書。他當即滅掉公家的蠟燭,點燃自家的蠟燭。古人尚有“公燭之下不展家書”的認識,各級幹部更要樹立正確的公私觀,心存敬畏,手持戒尺,“苟非吾之所有,雖一毫而莫取”,真正做到不為私慾所動,不為私情所困,不為私利所惑,永葆本色。

(燕趙都市報 宛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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