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大“查封”賀建奎辦公室,四問“基因編輯”

昨日上午,第二屆人類基因組編輯國際峰會在香港召開,因“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編輯嬰兒”受到關注、並將在此會議上公佈試驗數據的南方科技大學副教授賀建奎並未現身。

南科大“查封”賀建奎辦公室,四問“基因編輯”


▲2018年11月27日,香港,第二屆人類基因組編輯國際峰會開幕,賀建奎未現身其中。圖/視覺中國

“基因編輯嬰兒”事件(詳見往期報道:刷屏的基因編輯嬰兒,最新進展都在這兒了、輿論旋渦中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一場瘋狂的基因試驗)持續發酵,深圳和美醫院稱從未參與該項目試驗環節,審查書籤名疑偽造。參與試驗志願者知情同意書則顯示,項目經費來自南方科技大學,研究團隊將對嬰兒進行至少18年的健康隨訪。昨晚,新京報記者發現南方科技大學賀建奎辦公室門外介紹內容摘除,並貼上印有“請勿入內,後果自負”及學校蓋章的提示條。

南科大“查封”賀建奎辦公室,四問“基因編輯”


▲11月27日晚間,南科大賀建奎辦公室貼上“封條”。新京報記者 陳維城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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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因峰會組委會:不瞭解賀建奎發言


昨日上午8點30分,第二屆人類基因組編輯國際峰會(簡稱國際峰會)在香港大學如期召開,包括研究人員、倫理學界、政策制定者、病患者團體在內的代表參會。

會上,南方科技大學副教授賀建奎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在峰會期間的媒體採訪環節,會議組委會主席、諾貝爾獎學者戴維·巴爾的摩表示,不瞭解賀建奎演講的內容,目前不會對他進行評論。組委會將會在賀建奎發言後,再決定是否發佈相關聲明。

對於賀建奎相關消息,香港科學院主席徐立之向新京報記者表示,暫時不會對此事作出評論。

新京報記者在香港大學李兆基演講廳內峰會現場看到,賀建奎並未出席。同時,會場的嘉賓席名牌中也未出現賀建奎。

前日晚間,國際峰會組委會針對賀建奎與基因編輯雙胞胎相關事件發佈聲明表示,遺傳基因編輯臨床試驗的標準一直是許多研究團體爭論和討論的主題,本次峰會上將探討人類基因組編輯相關問題。同時,美國國家科學院新聞發言人Molly Galvin回覆新京報記者稱,賀建奎將按照計劃在28日上午,參與“人類胚胎編輯”的相關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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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和美醫院:倫理審查材料疑造假


“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編輯嬰兒”引發關注,而負責此項試驗倫理審查的單位是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昨日,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發聲明稱,一貫堅決反對開展違反人類倫理道德及突破人類底線的相關基因試驗,醫院從未參與賀建奎及其研究團隊在網上所提及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中的任何試驗環節,事件中提及的嬰兒也並非在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分娩。

聲明稱,經初步調查,網傳《深圳和美婦兒科醫院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申請書》上的簽名有偽造嫌疑,且未召開醫院倫理委員會會議。醫院申請公安機關介入調查並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昨晚,新京報記者在南方科技大學賀建奎所屬辦公室發現,辦公室門外的介紹內容已摘除,並貼上印有“請勿入內,後果自負”及南方科技大學蓋章的提示條。

另據央視報道,對近期關注的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科技部副部長徐南平昨日表示,2003年頒佈的《人胚胎幹細胞研究倫理指導原則》規定,可以以研究為目的,對人體胚胎實施基因編輯和修飾,但體外培養期限自受精或者核移植開始不得超過14天。而本次“基因編輯嬰兒”如果確認已出生,屬於被明令禁止的,將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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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新京報記者在南方科技大學賀建奎研究室官網發現了參與試驗志願者的知情同意書。據知情同意書披露,項目經費來自南方科技大學,研究團隊將對嬰兒進行至少18年的健康隨訪。此外,項目組承擔每對夫婦的試驗費用28萬元。志願者無故退出項目需要償還此前項目組提供的所有資金

試驗存在脫靶風險

按照知情同意書,在臨床試驗中產生的費用由項目組承擔,金額為每對夫婦28萬元,包括住宿費、誤工費、看護費、保險費等。在對胚胎進行基因編輯後,除非志願者母親沒有懷孕或流產,又或胎兒被檢測出重大疾病,否則志願者想要退出項目需要償還此前項目組提供的所有資金。

風險告知方面,知情同意書提到試驗存在脫靶的風險。但是項目組會通過全基因測序、PGD基因篩查技術、羊膜穿刺術等手段降低傷害的可能性,項目團隊表示不承擔超出現有醫學科學和技術的風險後果。

同時,不能完全排除人工授精手術期間HIV病毒感染母親或嬰兒的風險,但這並非項目造成,因此團隊不會為此負責;參與項目的新生兒如果出現畸形、先天缺陷、患有遺傳性疾病,這些屬於自然風險,項目團隊對此不承擔法律責任。

知情同意書寫明,項目團隊的權利包括:嬰兒出生後,項目組或醫療機構應保留臍帶血供以後使用。嬰兒出生後,需要與項目團隊或合作醫療機構進行一系列例行檢查。嬰兒出生當天的照片將由項目團隊保存,項目團隊有嬰兒的肖像權,可以向公眾開放。嬰兒的血液樣本需向公眾披露。如果家長願意透露她們的肖像和姓名,以他們的願望為準。只有項目團隊才有最終解釋權對外公告項目結果,志願者未經許可無權解釋、發佈或宣佈項目相關信息。

制定18年隨訪計劃

在知情同意書的補充說明中,研究團隊為“基因編輯嬰兒”制定了一項為期18年的健康隨訪計劃。知情同意書提到,這樣做的原因是基因編輯技術存在不確定因素,如脫靶效應、療效和持久性等。

整個隨訪計劃包含10次檢查,分別在孩子出生日、出生後28天、6個月、1歲、3歲、5歲、7歲、10歲、13歲、17.5歲。檢查內容包括身高、體重、頭圍、胸圍、肝功能等基本體檢項目,此外還會進行智力檢測、HIV檢測等。當參與項目的孩子年滿18週歲時,需要親自在這份隨訪計劃同意書上簽字。

如果試驗中發生基因編輯引起的異常,志願者孩子將在一流醫院進一步治療,所有治療費用由保險公司和研究小組承擔(無金額限制)。孩子出生前後的幾個月,如果發生任何意外,即使它與本研究無關,該項目團隊也將承擔相應的賠償,但限額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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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願配合有關部門聯合調查


昨晚7時許,中國科學院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發表了關於免疫艾滋病基因編輯嬰兒的聲明,表示對免疫艾滋病基因編輯嬰兒誕生一事高度重視,同時堅決反對任何個人、任何單位在理論不確定、技術不完善、風險不可控、倫理法規明確禁止的情況下開展人類胚胎基因編輯的臨床應用。

聲明稱,作為負責組織和領導學部科學道德和學風建設工作的專門委員會,中國科學院學部科學道德建設委員會願意積極配合國家及有關部門和地區開展聯合調查,核實有關情況,並呼籲相關調查機構及時向社會公佈調查進展和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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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萊斯大學:啟動調查相關學者


據美國媒體11月26日報道,萊斯大學生物系教授Michael Deem,也是基因編輯嬰兒牽頭人賀建奎博士期間的導師,曾在萊斯大學與賀建奎合作疫苗研究,認為基因編輯與疫苗類似,並擔任賀建奎兩家公司的科學顧問。

對此,萊斯大學發表聲明稱,萊斯大學此前對該項研究毫不知情,並表示“不管在何處進行,該項目都違反了科學研究的準則,不符合科研界與萊斯大學的倫理道德要求”。萊斯大學已經啟動了對Michael Deem 博士與這項研究的關係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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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問“基因編輯嬰兒”


“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編輯嬰兒”一石激起千層浪。新京報記者注意到,兩天來,科學界、法學界不少人對上述基因編輯嬰兒行為提出質疑。有專家認為,基因編輯對人類獲益有限,而風險是長遠和不可預期的。一些法學界人士也指出,所謂的“基因編輯嬰兒”涉嫌違法。

1問:“基因編輯”技術難度如何?

中科院院士:是一項門檻極低的常規化技術

中國科學院院士、北京生命科學研究所副所長邵峰昨日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基因編輯技術操作上並不難,賀建奎的基因編輯手術沒有任何創新性。他認為,在現階段和可預見的將來,應該嚴格禁止以任何理由在人的生殖細胞和胚胎上做基因編輯並讓嬰兒出生。

邵峰介紹說,CRISPR-Cas9基因編輯技術在過去5年內由美國發端,進而發展起來,“以我們想要的方式編輯基因,實際上是一項門檻極低的常規化技術,可以說任何一個生物學家都可以操作。賀建奎的基因編輯手術並不具有任何創新性。”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沒有科學研究可以證明,進行基因編輯的操作是安全的。”邵峰提到,基因編輯技術出現至今不過短短5年時間,而對其安全性的評估則需要十幾年甚至幾十年的長期觀察試驗才能得出。從科學和醫學角度來說,基因編輯對病人的風險根本沒法估計,很可能有很大風險。

邵峰認為,基因編輯即便對少數個體的疾病治療有幫助,但人類繁衍和進化有自身的規律,基因編輯對整個人類獲益有限,而且被編輯了的基因是會傳給後代的,對人類這個物種繁衍帶來的風險是長遠和不可預期的,“在現階段和可預見的將來,應該嚴格禁止以任何理由在人的生殖細胞和胚胎上做基因編輯並讓嬰兒出生。”

2問:“基因編輯”可否人體試驗?

基因編輯技術權威:目前不應該應用於人

就賀建奎的“基因編輯”項目,CRISPR-Cas9基因編輯技術的兩位共同發明人——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化學與分子和細胞生物學系教授詹妮弗·杜德娜和華人生物學家、麻省理工學院教授張鋒,分別發表聲明表示反對。

“現在就在人身上進行試驗是不應該的,”在香港舉行的第二屆國際人類基因組編輯峰會上,張鋒在發表主題發言後,接受新京報記者的獨家專訪時表示,基因編輯作為一項新技術,應該進一步通過大量的試驗和較長時間的反覆論證,在現階段不應該應用於人。

此前,中國知識界質疑賀建奎相關項目的有利性,認為通過對精液充分洗滌,進行垂直上的阻斷完全有希望讓後代避免垂直感染HIV,相關技術也比較成熟。為此專門去做基因編輯,並將這種試驗性的技術直接運用於人體,在沒有確切獲益的情況下,要冒很大風險,這是對患者本身利益和後代利益的一種損傷。

對此,張鋒並未直接表示贊同,他認為疾病的解決可能會存在更多方案,對於通過基因編輯的方式來幫助嬰兒抵抗HIV理論上有效性更高,也相對更安全。

但張鋒同時強調,我們在探索其他解決方案的同時,應該通過試驗進行更多的研究,反覆證明技術的可行性和安全性,然後再進行實施。

對於如何能夠證明這對雙胞胎嬰兒能夠天然抵抗艾滋病的問題,張鋒稱,可以通過從嬰兒體內抽血,並將其與HIV病毒結合,觀察是否會被HIV感染來判斷。

有關中國地區相關政策法規空白的問題,張鋒表示,政府應該出臺完善的整體架構,並由指定部門負責完善。

3問:“基因編輯”是否違反法律?

法學專家:可能涉嫌嚴重違法,甚至犯罪行為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衛生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解志勇接受新京報記者採訪時說,所謂的“基因編輯嬰兒”這一說法本身與科學不符,是對人類的大不敬。

解志勇表示,眾所周知,任何嚴肅的科學研究行為都彰顯了人類對於文明和進步的追求,都是以關懷人類持續發展為終極使命。但是,“人類生殖細胞基因(或胚胎基因)編輯技術”並非如此,這種研究並不是公眾所理解的基因科學研究,不僅不是嚴肅的科研行為,而且極有可能對整個人類的繁衍生息、對整個人類的生命安全造成威脅,因此,全球科學界都持非常謹慎的態度,就其造成的危害後果而言,“人類生殖細胞基因(或胚胎基因)編輯技術”可能涉嫌嚴重違法,甚至是犯罪行為。

解志勇強調,“人類生殖細胞基因(或胚胎基因)編輯技術”試驗是一種瘋狂的冒險行為。目前,對於所謂的“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基因編輯嬰兒”事件,相關事實還未經權威機構調查清楚,參與主體也是撲朔迷離,因此不能以假定為基礎去討論法律責任。但是,這起事件也給我國的立法機構、行政主管部門提了一個醒,應該加強這方面的立法和制度設計,嚴格禁止在生育中編輯人類基因的行為。

4問:賀建奎是否會在峰會亮相?

峰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尚不清楚賀建奎的行蹤

中國醫學科學院人文學院院長、生命倫理學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翟曉梅,是第二屆國際人類基因組編輯峰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她介紹說,26日下午峰會召開了緊急會議,其中有一個部分專門討論賀建奎基因編輯試驗的問題,直到昨晚,“國內外專家意見出奇得一致”,商討出了一份相關的聲明,翟曉梅表示將會在會上公佈。

賀建奎在郵件中設置的自動回覆是在香港,但對於賀建奎本人的行蹤,她並不清楚,“昨天他的房間一直沒有人,打電話過去一直沒人接,我其實想當面和他核實一些問題”。

其實就在上個月,峰會在美國加州召開了一次預備會,翟曉梅作為學術委員會委員,和其他委員一起研究參加者的名單,“當時開會確定與會者名單的時候還沒有他,因為當時每一個要發言的人我們都仔細審過”。

然而短短一個月內,在最終的這份名單裡,翟曉梅看到了賀建奎的名字,“不知道誰把他請過來的”。另有委員會成員猜測在開會前一天曝出消息,可能是事先有安排。

“這件事他對媒體講,而實際上沒有經過同行的期刊發表,我們認為這是一種嚴重的學術不端。他繞過了同行,直接對媒體,這是一種不太好的做法,因為媒體不太懂你的專業,會帶來很多不確定的信息,對科學、學術界會造成許多不良的影響”,翟曉梅說。

新京報記者盤點有關生命科學領域最近五年的報道發現,“基因編輯”四個字是高頻詞彙。實際上,“基因編輯”技術,至少在60年前就已出現在科學界。

1952年,美國微生物學家盧里亞發現了細菌限制和修飾現象。在瑞士科學家阿爾伯、美國微生物遺傳學家史密斯等人努力下,相關研究不斷進步;1972年,伯格首次在體外實現了兩個不同來源DNA的人工重組,伯格因這項成就分享1980年諾貝爾化學獎。

1987年,多家實驗室製備成功疾病模型。這種技術一般被稱為基因打靶(gene targeting)。隨後經過完善與改進,上述技術在生命科學多個領域中得到廣泛應用,多名科學家也因此分享2007年度的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

基因編輯技術始於外國,但實際上,基因編輯的中國速度遠超全球,爭議如影隨形。

2015年,中山大學教授黃軍就完成世界上第一例人類胚胎基因編輯,引來巨大爭議,還入選了《自然》雜誌2015年十大影響人物。

日本北海道大學生物倫理學家石井哲表示,黃軍就的研究雖規避了道德倫理問題,但依然引起科學界對於其可能帶來的倫理後果的擔憂。

2016年11月,《自然》雜誌報道,四川大學華西醫院腫瘤學盧鈾教授以及團隊已開展全球首例應用CRISPR技術的人體試驗;2018年1月,《華爾街日報》報道稱,華西醫院盧鈾教授所做的人體試驗並非全球首例。早在2015年,安徽合肥的解放軍第105醫院已在病人身上使用CRISPR技術開展治療,合作方是一家名為安徽柯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初創公司。

公開資料顯示,黃軍就獲得了胚胎捐贈者的知情同意書和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倫理委員會的批准;盧鈾和解放軍第105醫院的試驗都是在體外進行基因編輯,最後將編輯好的細胞返輸回人體內,相對來說比較保守。

而賀建奎的項目,從倫理審批到試驗者挑選都備受爭議,志願者招募平臺事後稱不清楚具體試驗情況,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負責人稱感到“被欺騙”。

同時,對於基因編輯技術,美國只允許將其用於實驗室科研,英國嚴禁將基因修飾後的胚胎植入到子宮內培育。但中國法律禁止克隆人,卻沒有明確禁止基因編輯。對於這一技術的應用,法規上實際存在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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