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掌”商標迎反轉!耐克正面開撕,以違規侵犯版權反訴倫納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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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NBA自由市場上的大魚各有所屬,使得各支球隊再進入沉靜期。不過,前段時間剛剛加盟快船隊的倫納德,目前卻遇到了新的麻煩。

還記得上個月,就在總決賽期間曾經傳出消息,倫納德就自己設計的商標權“Klaw”向耐克公司提出了訴訟,他聲稱耐克未經他的同意將他親手設計的標誌出現在耐克服裝上,同時耐克還為該商標申請了版權。

在小卡的訴訟中,他聲稱是在2011年大學素描時想到了這個設計,最初版本是由他名字的首字母K、L以及2號球衣設計而成。他表示自己設計了這個LOGO,他就當擁有它的所有權。

而關於倫納德的這個“Klaw”品牌,快船就曾考慮從耐克手中買下這一標誌的版權,並研究了購買商標部分權利的可能性。同時,增加倫納德對球隊的好感度,以便雙方簽約更加順利。

不過,耐克方面表示會拒絕所有的購買手段,讓耐克儘可能久地擁有這個標誌的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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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NBA自由市場上的大魚各有所屬,使得各支球隊再進入沉靜期。不過,前段時間剛剛加盟快船隊的倫納德,目前卻遇到了新的麻煩。

還記得上個月,就在總決賽期間曾經傳出消息,倫納德就自己設計的商標權“Klaw”向耐克公司提出了訴訟,他聲稱耐克未經他的同意將他親手設計的標誌出現在耐克服裝上,同時耐克還為該商標申請了版權。

在小卡的訴訟中,他聲稱是在2011年大學素描時想到了這個設計,最初版本是由他名字的首字母K、L以及2號球衣設計而成。他表示自己設計了這個LOGO,他就當擁有它的所有權。

而關於倫納德的這個“Klaw”品牌,快船就曾考慮從耐克手中買下這一標誌的版權,並研究了購買商標部分權利的可能性。同時,增加倫納德對球隊的好感度,以便雙方簽約更加順利。

不過,耐克方面表示會拒絕所有的購買手段,讓耐克儘可能久地擁有這個標誌的版權。

“大手掌”商標迎反轉!耐克正面開撕,以違規侵犯版權反訴倫納德

為此,北京時間7月19日根據耐克方面最新消息:已於當地時間週三提交了針對洛杉磯快船隊球員科懷·倫納德(Kawhi Leonard)的反訴,稱倫納德侵犯了耐克的商標權,違反合同守則以及在此前的商標權訴訟案中造假。

至於,針對 “KLAW”標誌由誰創作這一問題?

據美媒報道,耐克方面表示,公司在2014年與小卡合作推出了這一原創設計,並給後者提供了了多種設計概念和設計方案。

不過耐克公司表示,他們最終選定了一個與小卡草圖不同的“原始”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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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NBA自由市場上的大魚各有所屬,使得各支球隊再進入沉靜期。不過,前段時間剛剛加盟快船隊的倫納德,目前卻遇到了新的麻煩。

還記得上個月,就在總決賽期間曾經傳出消息,倫納德就自己設計的商標權“Klaw”向耐克公司提出了訴訟,他聲稱耐克未經他的同意將他親手設計的標誌出現在耐克服裝上,同時耐克還為該商標申請了版權。

在小卡的訴訟中,他聲稱是在2011年大學素描時想到了這個設計,最初版本是由他名字的首字母K、L以及2號球衣設計而成。他表示自己設計了這個LOGO,他就當擁有它的所有權。

而關於倫納德的這個“Klaw”品牌,快船就曾考慮從耐克手中買下這一標誌的版權,並研究了購買商標部分權利的可能性。同時,增加倫納德對球隊的好感度,以便雙方簽約更加順利。

不過,耐克方面表示會拒絕所有的購買手段,讓耐克儘可能久地擁有這個標誌的版權。

“大手掌”商標迎反轉!耐克正面開撕,以違規侵犯版權反訴倫納德

為此,北京時間7月19日根據耐克方面最新消息:已於當地時間週三提交了針對洛杉磯快船隊球員科懷·倫納德(Kawhi Leonard)的反訴,稱倫納德侵犯了耐克的商標權,違反合同守則以及在此前的商標權訴訟案中造假。

至於,針對 “KLAW”標誌由誰創作這一問題?

據美媒報道,耐克方面表示,公司在2014年與小卡合作推出了這一原創設計,並給後者提供了了多種設計概念和設計方案。

不過耐克公司表示,他們最終選定了一個與小卡草圖不同的“原始”版本。

“大手掌”商標迎反轉!耐克正面開撕,以違規侵犯版權反訴倫納德

同時,耐克聲稱雙方簽署了最終版LOGO的使用協議,因此他們才提出了商標申請,因此耐克擁有該LOGO的所有權。

耐克指出,公司發現小卡在2017年為這個LOGO註冊商標,這讓耐克很氣憤,他們認為小卡無權使用這個LOGO,並稱小卡“欺騙性地聲稱自己是這一設計的作者和唯一所有者”。

在耐克的反訴文件中,他們稱小卡甚至曾公開表示將“粗糙的手繪圖案”變成一個專業的LOGO,這完全是耐克的功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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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NBA自由市場上的大魚各有所屬,使得各支球隊再進入沉靜期。不過,前段時間剛剛加盟快船隊的倫納德,目前卻遇到了新的麻煩。

還記得上個月,就在總決賽期間曾經傳出消息,倫納德就自己設計的商標權“Klaw”向耐克公司提出了訴訟,他聲稱耐克未經他的同意將他親手設計的標誌出現在耐克服裝上,同時耐克還為該商標申請了版權。

在小卡的訴訟中,他聲稱是在2011年大學素描時想到了這個設計,最初版本是由他名字的首字母K、L以及2號球衣設計而成。他表示自己設計了這個LOGO,他就當擁有它的所有權。

而關於倫納德的這個“Klaw”品牌,快船就曾考慮從耐克手中買下這一標誌的版權,並研究了購買商標部分權利的可能性。同時,增加倫納德對球隊的好感度,以便雙方簽約更加順利。

不過,耐克方面表示會拒絕所有的購買手段,讓耐克儘可能久地擁有這個標誌的版權。

“大手掌”商標迎反轉!耐克正面開撕,以違規侵犯版權反訴倫納德

為此,北京時間7月19日根據耐克方面最新消息:已於當地時間週三提交了針對洛杉磯快船隊球員科懷·倫納德(Kawhi Leonard)的反訴,稱倫納德侵犯了耐克的商標權,違反合同守則以及在此前的商標權訴訟案中造假。

至於,針對 “KLAW”標誌由誰創作這一問題?

據美媒報道,耐克方面表示,公司在2014年與小卡合作推出了這一原創設計,並給後者提供了了多種設計概念和設計方案。

不過耐克公司表示,他們最終選定了一個與小卡草圖不同的“原始”版本。

“大手掌”商標迎反轉!耐克正面開撕,以違規侵犯版權反訴倫納德

同時,耐克聲稱雙方簽署了最終版LOGO的使用協議,因此他們才提出了商標申請,因此耐克擁有該LOGO的所有權。

耐克指出,公司發現小卡在2017年為這個LOGO註冊商標,這讓耐克很氣憤,他們認為小卡無權使用這個LOGO,並稱小卡“欺騙性地聲稱自己是這一設計的作者和唯一所有者”。

在耐克的反訴文件中,他們稱小卡甚至曾公開表示將“粗糙的手繪圖案”變成一個專業的LOGO,這完全是耐克的功勞。

“大手掌”商標迎反轉!耐克正面開撕,以違規侵犯版權反訴倫納德

其中還有一點是,2011年10月至2018年9月,倫納德是耐克的簽約球員,期間曾出任耐克旗下品牌Air Jordan的籃球產品線代言人。在合同到期後,倫納德轉投New Balance。根據他與耐克此前簽訂的合約,倫納德不能授權第三方使用“KLAW”標誌。

為此,耐克公司正以侵犯版權、欺詐以及違反合同為由進行反訴,他們正要求法官禁止小卡使用該設計,同時還希望得到未具體說明的金錢損失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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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NBA自由市場上的大魚各有所屬,使得各支球隊再進入沉靜期。不過,前段時間剛剛加盟快船隊的倫納德,目前卻遇到了新的麻煩。

還記得上個月,就在總決賽期間曾經傳出消息,倫納德就自己設計的商標權“Klaw”向耐克公司提出了訴訟,他聲稱耐克未經他的同意將他親手設計的標誌出現在耐克服裝上,同時耐克還為該商標申請了版權。

在小卡的訴訟中,他聲稱是在2011年大學素描時想到了這個設計,最初版本是由他名字的首字母K、L以及2號球衣設計而成。他表示自己設計了這個LOGO,他就當擁有它的所有權。

而關於倫納德的這個“Klaw”品牌,快船就曾考慮從耐克手中買下這一標誌的版權,並研究了購買商標部分權利的可能性。同時,增加倫納德對球隊的好感度,以便雙方簽約更加順利。

不過,耐克方面表示會拒絕所有的購買手段,讓耐克儘可能久地擁有這個標誌的版權。

“大手掌”商標迎反轉!耐克正面開撕,以違規侵犯版權反訴倫納德

為此,北京時間7月19日根據耐克方面最新消息:已於當地時間週三提交了針對洛杉磯快船隊球員科懷·倫納德(Kawhi Leonard)的反訴,稱倫納德侵犯了耐克的商標權,違反合同守則以及在此前的商標權訴訟案中造假。

至於,針對 “KLAW”標誌由誰創作這一問題?

據美媒報道,耐克方面表示,公司在2014年與小卡合作推出了這一原創設計,並給後者提供了了多種設計概念和設計方案。

不過耐克公司表示,他們最終選定了一個與小卡草圖不同的“原始”版本。

“大手掌”商標迎反轉!耐克正面開撕,以違規侵犯版權反訴倫納德

同時,耐克聲稱雙方簽署了最終版LOGO的使用協議,因此他們才提出了商標申請,因此耐克擁有該LOGO的所有權。

耐克指出,公司發現小卡在2017年為這個LOGO註冊商標,這讓耐克很氣憤,他們認為小卡無權使用這個LOGO,並稱小卡“欺騙性地聲稱自己是這一設計的作者和唯一所有者”。

在耐克的反訴文件中,他們稱小卡甚至曾公開表示將“粗糙的手繪圖案”變成一個專業的LOGO,這完全是耐克的功勞。

“大手掌”商標迎反轉!耐克正面開撕,以違規侵犯版權反訴倫納德

其中還有一點是,2011年10月至2018年9月,倫納德是耐克的簽約球員,期間曾出任耐克旗下品牌Air Jordan的籃球產品線代言人。在合同到期後,倫納德轉投New Balance。根據他與耐克此前簽訂的合約,倫納德不能授權第三方使用“KLAW”標誌。

為此,耐克公司正以侵犯版權、欺詐以及違反合同為由進行反訴,他們正要求法官禁止小卡使用該設計,同時還希望得到未具體說明的金錢損失賠償。

“大手掌”商標迎反轉!耐克正面開撕,以違規侵犯版權反訴倫納德

由此可見,雖然倫納德和耐克公司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雙方都認為logo是屬於自己的。

但倫納德“大手”LOGO的歸屬權鬧到如今這種地步,都不是靠著雙方各執一詞能夠解決的問題的,最終都是要經過法庭的審理才能夠得出結果。

要知道耐克可是聯盟的最大金主也是贊助商,但如今雙方的矛盾再因LOGO版權而升級。

不得不說,如果倫納德真的要和耐克打起了一場關於商業價值的戰爭是否有利於自己接下來的發展,與耐克公司鬧掰是否是正確選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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