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誣告陷害幹部者亮劍:為擔當者擔當、為幹事者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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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輿評」向誣告陷害幹部者亮劍:為擔當者擔當、為幹事者撐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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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輿評」向誣告陷害幹部者亮劍:為擔當者擔當、為幹事者撐腰

向誣告陷害幹部者亮劍:為擔當者擔當、為幹事者撐腰

閱讀背景

8月2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公佈了新疆紀委監委通報的5起為被錯告誣告黨員幹部澄清正名典型案例。此前,新疆紀委監委制定《關於為被錯告誣告黨員幹部澄清正名的實施辦法(試行)》,明確4種方式為受到錯告誣告的黨員幹部澄清正名。目前已有黑龍江、貴州、浙江、吉林等10個省區市出臺為被錯告誣告黨員幹部澄清正名、處置誣告陷害行為的相關規範。

保護正當、合理、合法的舉報,是黨紀國法的體現。但在保護舉報人的同時,總有一些能幹事的幹部,由於敢於擔當卻得罪了個別人,一有風吹草動,就有人跳出來匿名“舉報”。極少數人從個人私利出發,借舉報之名行誣陷之實。這種居心叵測的行為惡意混淆正義與非正義的界限,極易挫傷幹部積極性。

今年5月,《人民日報》曾刊文章《不能縱容誣告者(基層走筆)》,指出了這種行為的危害性:一方面,極易讓幹部產生“多幹多錯、少幹少錯、不幹不錯”的消極心態;另一方面,容易產生“劣幣驅逐良幣”的效應,一定程度上縱容了匿名誣告的風氣形成,讓幹事者寒心。有網民認為,一些誣告者為了個人私利,肆意給其他人潑髒水,這些行為的成本極低,有關部門應嚴肅查處。

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工作報告在2019年主要任務中提出,制定紀律檢查機關處理檢舉控告工作規則,保障黨員權利,嚴肅查處誣告陷害行為。《法制日報》評論稱,隨著反腐敗工作的推進,澄清不實舉報和處理誣告陷害,為被誣告黨員幹部澄清正名、向誣告陷害行為亮劍,已成為紀檢監察機關的一項重點工作,並且亟需規範化機制提供製度保障。

最近一週(8月26日至9月2日),網民對相關話題的討論熱度升溫,僅在微信平臺關於“誣告陷害”各類文章1200多篇,總閱讀量超過170萬次。捕風捉影、蓄意栽贓的誣告陷害信訪舉報行為,害人也害己。

今年以來,多地紀檢監察機關出臺澄清正名制度辦法,向誣告者亮劍。例如,1月,內蒙古自治區紀委以2019年第1號文件印發《關於查處誣告陷害信訪舉報為幹部澄清正名的實施辦法(試行)》,建立紀檢監察機關與組織、公安、檢察、審判、審計、信訪等部門、機關信息溝通聯繫機制,及時發現和處理誣告陷害信訪舉報。

7月,安徽省紀委辦公廳印發《為受到誣告陷害錯告誤告幹部澄清正名若干規定(試行)》,明確指出對經核實認定的誣告陷害人,應當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處理。

目前,天津、內蒙古、貴州、新疆等多地紀委監委也已出臺關於澄清正名的相關制度,其中天津出臺的《紀檢監察機關處置惡意舉報行為暫行辦法》要求,實事求是分類處置,特別是對存在明顯惡意發洩或者肆意誇大歪曲等不具有核查價值的舉報,實行單獨管理

在提升制度剛性約束的同時,各地通過集中通報典型案例的方式形成有效震懾。近日,浙江集中澄清一批不實信訪舉報,並查處一批誣告陷害行為。據浙江省紀委監委公佈的數據顯示,已經為1039名遭受非議誤解、或被誣告的黨員幹部公開澄清問題。

另據《法制日報》搜索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統計,2018年以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總計集中公佈了18起澄清不實舉報或為被錯告誣告黨員幹部澄清正名的典型案例。這些作為釋放了為擔當者擔當、為幹事者撐腰的強烈信號,進一步構建了激濁揚清、幹事創業的良好政治生態。《中國紀檢監察報》8月27日刊發《及時澄清正名 讓幹部暖心又擔當》列舉了基層示例。

此前,四川攀枝花米易縣紀委監委接到舉報,稱新安村第十村民小組低保評定不符合政策規定,存在優親厚友等問題。經縣紀委監委調查取證,村民劉某某要求陳文華為其母親辦理低保,因其家庭不符合低保戶標準被拒絕以後,劉某某記恨在心,便與其他幾名群眾聯名向米易縣紀委監委實名舉報,以此來“討要說法”。

匿名誣告之風不可長。良好的社會風氣的形成,離不開扶正祛邪。有過誣告記錄的人,走到哪裡都是害群之馬,都是不受歡迎的。一方面,我們需要進一步從制度層面建立預防和查處誣告陷害行為的常態化工作機制,淨化政治生態,健全完善幹部澄清保護機制,激勵廣大黨員幹部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另一方面,我們也要及時和誣告者合法合規合情展開鬥爭。有網民評論表示,誣告者得到應有懲戒,正氣才能壓倒邪氣。

(作者:人民網輿情數據中心特約輿情分析師 盧永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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