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566》提到的兩京一十三省,指哪十三省?

在經典燒腦劇《大明王朝1566》中,會經常出現一個地理名詞:兩京一十三省。

明朝的疆域並不小。但東北的努爾幹都司,西南的烏斯藏、關西七衛(甘、青、疆交界處)等地,屬於羈縻性質,沒有計算在明朝的省級(以民政為主)行政區劃中。

《大明王朝1566》提到的兩京一十三省,指哪十三省?

元朝的地方行省權力過大,朱元璋將行省一分為三,承宣布政使司只管民政,都指揮使司管軍事,提刑按察司管司法。明朝有兩京加十三省,總共15個一級行政區,即承宣布政使司。

哪兩京呢?當然是北京和南京了,即直隸和南直隸。但在朱元璋時期,北京是指河南開封,現在的北京稱為北平,由燕王朱棣鎮守。南京所在地區,當時並沒有冠以“南”字,就是直隸。

北平等地,在洪武九年,公元1376年,設北平等處承宣布政使司,這是北直隸前身。朱棣即位後,自然要提升北平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的地位,升為行在,為遷都北平做準備。到了永樂十八年,公元1420年,紫禁城修好後,朱棣正式遷都北京。北平成了“京”,原來的北平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就不能再用了。所以,原來南京地區所用的“直隸”,成了北平等處承宣布政使司的專用。

《大明王朝1566》提到的兩京一十三省,指哪十三省?

南京雖然不再是國都,但畢竟還是朱元璋孝陵所在,又是明朝龍興之地。南京的政治地位依然非常高,如果取消南京的直隸地位,等於割斷南京之於明朝建立的歷史。怎麼解決?好辦!在南京的直隸前面加個“南”字就行了。這樣,即承認了(北)直隸的國都所在的地位,也不影響南京的政治和歷史地位,兩全其美。

南京的南直隸,包括了現在的江蘇(含上海)、安徽兩省。經濟發達,是明朝的錢袋子、米袋子。明朝設兩京,定都北京,以御北元;以南京為留都,控扼江南錢糧。從這層意義上講,在明朝,北京是政治中心,南京是經濟中心。“兩京一十三省”,兩京是必須排在最前面的。

《大明王朝1566》提到的兩京一十三省,指哪十三省?

夾在兩個直隸之間的是山東。明朝的山東面積非常大,除了現在的山東省區域,還包括遼東。明朝的“一十三省”是不包括遼東(遼寧大部)的,為什麼呢?這是歷史原因造成的。

北元退回蒙古大漠,對明朝形成了巨大的軍事壓力。明朝在遼東設有重兵,一來可以在側翼鉗制北元,二來可以通過遼東控制廣大東北地區,也就是努爾幹都司。遼東在明朝最關鍵的作用是軍事,設有遼東都指揮使司。遼東人口較少,民政事務也不多,明朝就把遼東的民政劃歸隔渤海相望的山東承宣布政使司管轄。你看明朝地圖,山東這兩個字,“山”在遼東,“東”在山東。

《大明王朝1566》提到的兩京一十三省,指哪十三省?

明朝的13省,嚴格來說,是13布政使司,俗稱為省。從沿海算起,有:山東(含遼東)、浙江、福建、廣東,然後還有山西、河南、湖廣、江西、廣西(省會桂林)、雲南、四川、貴州、陝西(包括甘肅東部)。

湖廣省包括現在的湖北省和湖南省,省會駐在武昌。為什麼不叫兩湖省,“廣”是什麼意思?元朝時有個湖廣行省,除了兩湖,還包括廣西,宋朝時置廣南西路。明朝控制湖廣,雖然把廣西分出湖廣,但湖廣這個省名卻沿用下來。

永樂五年,1407年,明朝控制過交趾,也就是現在越南的北部,設交趾布政使司(省)。因為當地人反抗,到了宣德二年,1427年,明軍撤離。次年,交趾省廢。

《大明王朝1566》提到的兩京一十三省,指哪十三省?

明朝的省,在早期,一把手是各省的布政使,也只管民政。明宣宗以後,各省開始設總督或巡撫。不過,這時的總督或巡撫,都不是常設職務。往往是由朝廷派大員到地方,代朝廷治理地方。明景帝后,這種臨時性的職務逐漸固定下來。

有布政使管理一省民政,為什麼還要多此一舉的設總督或巡撫?因為布政使管不了本省的軍事或司法。布政使、都指揮使、提刑按察使,經常發生矛盾,互相扯皮,嚴重降低了辦事效率。所以,設總督或巡撫,對本省的民政、軍事、司法有總責節制之權。

相對來說,如果設總督,重點放在軍事上。比如嘉靖時的名將胡宗憲,他當上浙(江)直(南直隸)總督,主要對付倭寇,民政管的不多。

《大明王朝1566》提到的兩京一十三省,指哪十三省?

巡撫,本來作動詞用,一邊“巡”一邊“撫”,後來成了名詞。明朝的巡撫,在一省範圍內,有時職權比總督還大。因為巡撫要統管民、軍、法三司。巡撫有兩種,一種是非邊塞地區的巡撫,吏部和戶部推薦巡撫人選,比如河南、湖廣等不沿邊的省份。如果是邊塞地區的巡撫,要由吏部找兵部推薦人選,比如山西巡撫。這種內、邊分離的巡撫推薦制度,直到嘉靖十四年,1535年才廢除。九卿大臣開會,吏部官員主持,推薦總督或巡撫的合適人選,然後由皇帝批准。如果是推薦布政使,則三品以上官員都可以推薦。

參考資料:《明史》、《二十四史》、《中國通史 明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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