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10月23日《大眾日報》“齊魯文史版”,頭條刊登了一篇劉傳錄先生撰寫的題為《明進士杜三策曾冊封琉球王,因彈劾魏忠賢遭削職》的文章,說是在明崇禎六年(1633年),山東東平府籍一位名叫杜三策的進士,受大明崇禎皇帝朱由檢派遣,作為冊封琉球國王的冊封正使出使琉球國(即今天的沖繩)。文章說,這是山東歷史上唯一的一位琉球王冊封使。

其實,在這200年之前的明正統七年(1442年),正統皇帝朱祁鎮也曾派行人司行人劉遜作為冊封副使,並欽賜一品朝服,與正使給事中餘忭一起前往琉球國,冊封尚忠為琉球中山王。而這位冊封副使劉遜,就是宣德丁未科進士、安徽鳳陽府人。

一、 中年登榜,得中進士授行人

劉遜是明代安徽省鳳陽府盱眙縣人,生於洪武中。據說盱眙劉氏是為望族,早在三國魏晉時期,就有陳矯輔佐東吳,陳騫建功西晉(《晉書》)。繼而南唐劉金,保曲溪,戰亂寇,驍勇善戰,名居”三十六英雄”之列(《十國春秋》);名將劉仁瞻固守壽州,大義斬子,守城兩年,以身殉職(《南唐書》)。到了南宋,劉位率“劉家軍”,據橫山、掃淮泗,抗擊金兵,血灑疆場(《系年錄》);劉綱團結民社,堅守淮西,御金兵、破賊寇,屢立戰功(《系年錄》);劉鐸聚眾清平山,鐵騎踏金賊,夜襲泗州,堪稱英雄膽虎(《北盟會編》)。劉遜的父輩跟隨朱元璋舉義反元,時為淮上“盱眙子弟兵”,為建立大明王朝立有功勳。

劉遜從小敦實憨厚,為人誠懇,謹言謙和,與世無爭,傳承家風而愷悌鄉里,誠心善舉更樂於助人。一心奉讀經儒,萬事效法聖賢,為鄉里所稱道。雖少年入庠,苦讀寒窗,試圖求取功名,然屢試不第。儘管如此,劉遜仍毫不氣餒,用功不輟,苦讀不懈。功夫不負有心人,宣德元年(1426年),劉遜參加丙午科鄉試,與同裡的楊義、於瑛三人同時中舉。第二年(即宣德二年,1427年),他們又一起趕赴京都,參加丁未科全國大考。劉遜不負眾望,榮登第三甲第四十四名進士榜。

明萬曆《帝裡盱眙縣誌》“卷之六·學校志·選舉志”載:

劉遜,宣德二年丁未科馬榆榜第三甲四十四名進士,宣德元年丙午科舉人,初任行人。正統八年,欽賜一品服使琉球,歸,陛戶部員外郎。

劉遜得中進士後,即被授任於行人司行人。在明代,朝廷專門設有行人司,以取《周禮·秋官》:“邦有賓客,則與行人送逆之”中之“行人”之名,行拄節奉使之事。行人司置“司正”及左右“司副”,下有“行人”若干,皆以進士充任,故官位品秩為正八品以上。行人專掌傳旨、冊封等事,凡頒行詔敕、冊封宗室、撫諭四方、徵聘賢才,及賞賜、慰問、賑濟、軍務、祭祀等諸事,皆歸其掌握。皇上的聖旨亦由行人攜帶,至時予以宣讀。在京官中,行人的官階雖然不算高,但能常陪同於皇帝身側,執皇上聖旨,傳帝王旨意,聲望甚高,升轉極快。初中進士之人,皆以任此職為榮。劉遜剛中進士,初入仕途,即授行人,官居清要,真可謂出師大利。


明代出使琉球的冊封副使——劉遜


劉遜成了行人司行人,便更加認真學習禮儀,熟悉禮節,效仿長者行人之風,按照規範嚴於自律。平日裡他注重儀表,舉止莊重,衣著得體,言語謙和;如執公務,更是儀表堂堂、凜然正氣,以顯皇家風範,朝廷威嚴。且辦事果練,緘言謹慎,老成持重,深謀遠慮,故而劉遜不僅在捧檄所達之處深得官員敬重,在行人司也得到大家的尊敬,在朝堂上也得到眾人的認可。從宣德二年初授行人,一干就是十多年,官階也從正八品升至六品之階。

二、御任副使,欽賜朝堂一品服

中國福建東方的東海之上有島國,北起奄美大島,東到喜界島,南止波照間島,西界與那國島,號稱“三省並三十六嶼”,其實有島嶼460多個。隋大業中,遣使者羽騎尉朱寬始至其國,因於萬濤間見地形如虯龍浮水中,故稱之為“流虯”(《中山世鑑》)。元稱其為“流求”,明改稱為“琉球”,時琉球分三國立三王,即為:察度王中山、承察度王山南、帕尼芝王山北,以中山王為最強。


明洪武五年(1372年)始,琉球中山王首先依附大明,成為明朝的附屬藩國,並建立“封貢”關係:琉球向宗主國大明朝進貢,國王即位由明朝冊封。自此,冊封新國王一直就是琉球國政治上的一件大事。而對於琉球王的“冊封”,就是“修外藩禮,王薨則世子嗣位,遣使請命,朝廷遣文臣二為正副使,持節航海,冊為中山王”。琉球王世子的繼位受到中國認可並由中國朝廷冊封,這也是其獲得聲威地位的重要手段,因而也就成為琉球王國的傳統和定律。明宣德四年(1429年)中山王巴志先後征服山北、山南,形成統一的琉球王國。宣德五年(1430年),巴志遣使嚮明朝呈貢,並稟情於明宣宗,明宣宗則賜琉球王姓為“尚氏”,是為琉球第一尚氏王朝,琉球王巴志則名“尚巴志”。

正統已未(正統四年,1439年),琉球王尚巴志薨;次年,王世子尚忠遣使赴大明,請求嗣位冊封。琉球世子尚忠的使臣漂洋過海,於正統七年(1442年)一月來到北京,呈獻貢品禮物、稟呈冊封請奏。收到琉球使臣的奏函,明英宗朱祁鎮甚為重視,他深知,冊封藩王之事非同小可,自洪武五年起,已有永樂二年(1404年)、永樂十一(1413年)、洪熙元年(1425年)共四次遣使琉球,冊封其王。自改號正統,琉球國已三次遣使來朝,今琉球王世子又報父喪,請奏冊封嗣位,當然不能疏忽。此事記於《明史》之中:

正統元年,其使者言:“初入閩時,止具貢物報聞。下人所齎海貝、螺殼,失於開報,悉為官司所沒入,致來往乏資,乞賜垂憫。”命給直如例。明年,貢使至浙江,典市舶者復請籍其所齎,帝(明英宗)曰:“番人以貿易為利,此二物取之何用,其悉還之,著為令。”使者奏:“本國陪臣冠服,皆國初所賜,歲久敝壞,乞再給。”又言:“小邦遵奉正朔,海道險遠,受歷之使,或半歲一歲始返,常懼後時。”帝曰:“冠服令本邦自制。《大統歷》,福建布政司給予之。”七年正月,中山世子尚忠來告父喪,乞冊封世子(尚)忠嗣位襲為中山王。(《明史》卷三百二十三·列傳第二百十一“外國四·列傳·琉球”)

明英宗當即下旨,選派正副冊封使,組建冊封使團,擇機前往琉球,行冊封大典。但是,此次冊封派誰充任冊封使呢?明英宗詢於宰相曹鼐。曹丞相言:“洪武五年遣行人楊載,永樂二年遣行人時中,永樂十三年遣行人陳秀芳,三任冊封使皆為行人司行人。自洪熙元年,則改為冊封正副使二人,正使為中官給事中柴山、副使為行人阮鼎。臣認為,此後應成規範,定為制式,均由給事中出任正使、行人出任副使。以後皆以此例。”英宗納之。

英宗命吏部取來官員名冊,挑出正統元年丙辰科(1436年)進士、禮科給事中餘忭以充任冊封正使;又挑出宣德二年丁未科(1427年)進士、行人劉遜以充任冊封副使。

正統七年三月,宣旨劉遜、餘忭二人朝堂覲見。餘忭、劉遜入朝覲見英宗,三叩謝主隆恩,並分別將其籍貫、履歷稟報聖上。英宗一看,此劉遜乃太祖洪武大帝故里直隸鳳陽府盱眙縣人,是為祖籍同鄉;且劉遜得中進士比餘忭早,在朝堂行事亦比餘忭時間長,官階也比餘忭高,年齡也比餘忭長,若讓劉遜出任副使是不是有點委屈了?但餘忭是禮科給事中,劉遜是行人,使臣規制不可不遵啊。劉遜看出英宗的意思,便跪地參奏道:“吾籍乃帝王故里,先輩追隨太祖充為盱眙子弟兵,今吾又為大明朝廷之臣,皇上之遣乃為重任,出使琉球以彰顯大明之威,臣今與餘忭正使一同拄節前往,已是榮耀之至,何須謂之正副之差?吾為朝廷之奴,今充當副使,當聽從正使之差,確保冊封之事圓滿,不負吾皇隆恩!”

明英宗看到劉遜如此胸懷大度、甚明事理,大為欣喜,當即賜予餘忭、劉遜二人“皮弁冠服”,又特賜劉遜“一品朝服”。《明實錄》、明萬曆《帝裡盱眙縣誌》記其事:

(正統七年)三月,明廷派正使給事中餘忭、副使行人劉遜前往琉球冊封尚忠,並賜以皮弁冠服。(《明實錄》)

劉遜,宣德二年丁未科進士,初任行人。正統八年,欽賜一品服使琉球。(明萬曆《帝裡盱眙縣誌》)

所謂“皮弁冠服”,乃指冠帽的禮儀,《詩經·衛風·淇奧》曰:“充耳繡瑩,會弁如星”。《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記:“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杜注云:“弁以鹿子皮為之。”據說,以皮革為冠衣,冠上飾綴珠玉寶石。賜以皮弁冠服,以顯使節服飾莊重。英宗皇帝又特賜劉遜一品朝服,更是看出皇上對劉遜的看重。在清朝,若能得到皇上賞賜的一件“黃馬褂”,都會感激涕零、三拜九叩,何況劉遜得到的賞賜是“一品朝服”,那可是朝堂中最高級別的官服啊!餘忭、劉遜二人叩拜聖上、接旨謝恩!

三、出使琉球,宣旨冊封琉球王

劉遜、餘忭二人接到聖旨,便開始籌備渡海越洋、出使琉球之事。琉球在海外,無陸路可達,只有乘船前往;大海茫茫,無邊無際,一往一歸,須時數月逾年;時有蛟龍鬧海,颶風狂狼,航程凶險異常。往來時節,也只能乘南風以可渡往,候北風方可歸返,等待時機。觀其前朝使者,當須建造冊封寶船、備冊封厚禮,且選擇船工,組織從眾,訓練技能,備足各類所需器材、物資。

第一件事情便是造船,海船與江船形制不同,要能抗禦更大的風浪,且能適應長時間航行,滿足持久的生活需要。福建擅造海船,且曾為洪武、永樂、洪熙年間4次出使琉球使臣建造冊封寶船,故而前往督造。七月動工,直至次年三月,寶船方成。有記雲:

“至福州造舶艦如式,以鐵黎木為柁幹,經年造成巨舟一艘,建造費二千五百兩有奇。通舶以紅布為慢,五色旗幟大小凡三十餘面。”

“癸亥三月,舶艦工畢。舶之制與江河間所謂坐船者不同。坐船上下適均,八窗玲瓏,明爽開溪,真若浮屋然。坐其中者,不覺其為舟也,且出入甚便。此則艙口與艦面平,高不過二尺,深至艦底。上下以梯,艱於出入。面雖啟小牖,亦如穴隙。蓋以海中風濤甚巨,艦高則衝,低則避也。艙外前後俱護以遮波板,高四尺許。雖不雅於觀美,實可以濟險。長一十五丈,闊二丈六尺,深一丈三尺,分為二十三艙。前後豎五桅,大者長七丈二尺,圍六尺五寸餘,以次而短。舶後作黃屋二層,上安詔敕,中供天妃。舶中之器具無不備。舵設四具,用其一而置其三,以防不虞。櫓三十六枝,遇風微逆,或求以人力勝之。大鐵錨四,約重五千斤。大繂八,每繂圍尺許,長百丈。小划船二,不用則載以行,用則藉以登岸。水四十櫃。海中惟甘泉難得,勺水不以惠人,多備以防久泊也。”(《使琉球錄》)

他們自知航程凶險,故而在船艙裡放置空柩兩具,柩前刻有“大明天朝使臣某某之柩”,上系重達百兩的銀牌。說是“倘遇風波之惡,知不免,仰臥柩中,以釘錮之。舟覆而任其漂泊,欲俾漁人見之,取其物,舁柩置於山島,俟後使者過,載以歸。”(《使琉球錄》)這塊百兩銀牌便是給予好心漁人的答謝。另外,在寶船上還儲有刀槍弓箭之屬,火炮二架,以防海盜倭寇。而穀物糧草、蔬菜瓜果、生活所需、飲用淡水等各項之備,更是不可勝數。隨船還帶著中國的絲綢、瓷器、藥材、紙張、食品、日用品、工藝品及原料等。


正統八年(1443年)六月,餘忭、劉遜二人率使團300餘人,其中有駕舟水手140餘人,護送軍卒100餘人,廚師4名、糕點師1人,通事、引禮、醫生、先生、匠役等100餘人,總600餘人。出海之前,先祭江祭海,拜謁天妃海神,祈禱媽祖娘娘。乘上冊封寶船,由千戶、百戶各一人領之,啟航前往琉球。船出零丁洋,過澎湖島,穿越臺灣海峽,經釣魚島、黃尾嶼、赤尾嶼,歷經三月顛沛,一路風高浪急,歷盡千難萬險,九月抵達琉球國都首裡(即今沖繩那霸)。


琉球中山王世子尚忠親自率人出港迎接。入首裡城,經迎恩亭,接至天使館下榻。擇定吉日,在王府城正殿大殿舉行冊封大典。大典由正使餘忭主持,先諭祭先王,再由副使劉遜宣讀朝廷頒發給琉球王尚忠的冊封詔書《大明英宗正統皇帝冊封琉球國王敕諭》,敕諭文曰:

皇帝敕諭琉球國王世子尚忠。

得奏。爾父王尚巴志於正統已未薨世,爾以世子理宜承襲。特遣禮部給事中餘忭、行人司行人劉遜,前往宣詔,封爾為琉球國中山王,嗣理國政,並賜爾及妃冠服彩幣等物及冊封大宴。念爾父統一三山,眾島歸一,坐鎮海幫,率職輸誠,慎終如始。克綏提封,迄於末世。爾以原胤,國人歸心,嗣服之初,倍宜兢惕。其尚祗循侯度,恪守王章。褆身以率勵臣民,飾政以輯寧城邦。綢繆窗戶,保國藩籬,應無忝爾前人。用副予之顯命。

欽哉。

尚忠虔誠跪地,俯首聽旨,待劉遜宣旨完畢,起身大禮,恭恭敬敬地接過聖旨,捧於眉宇之上。尚忠想:自正統已未四年(1439年)先王尚巴志薨,自己即接理王事,如今4年已過,直至今日方才得到大明皇帝的冊封聖旨。尚忠知道,今日得到朝廷的冊封,王位方為正統,自己掌管三山三十六嶼之位也可以坐得更加牢固了。


冊封大典之後,餘忭、劉遜等使團便住在琉球,先詣孔廟行香,祭天妃宮海神。又與隨員在琉球各地遊歷,到久米村(唐營),會見了閩籍三十六姓的後裔。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太祖朱元璋決定“賜閩人三十六姓善操舟者,令往來朝貢”。“閩人三十六姓”到琉球后,琉球國王“即令三十六姓擇土以居之,號其地曰唐營,亦稱營中。……賜閩人三十六姓中知書者授大夫、長史,以為貢謝之司;司海者授通事,總管指南之備”(《明神宗實錄》)。他們還與當地人士進行了經濟、文化、藝術、生產等各方面的交流。

四、出使歸來,陛升戶部員外郎

次年(正統九年,1444年)春,信風已轉,東北風始盛,大明冊封使團圓滿完成冊封使命,將返故國。於是告別琉球,離開琉球國都首裡。臨行前,琉球王尚忠再次拜見冊封使餘忭、劉遜,謝之又謝,並贈予黃金、沉香等貴重物品及倭扇、貝殼等地方特產,以謝冊封之事。劉遜婉言謝絕,曰:“吾身為大明之臣,鄉乃太祖故里,吾常捧旨宣詔,足跡各地,皆為我主之遣也。答謝之物,當應進貢皇上,為臣者不可受之。”正使餘忭也一再推辭。尚忠王再三勸說道:“此乃本地之物,地方特產,其值價無幾,略取些許存之,以記琉球之旅也。”無奈,餘忭便取金幣、銅錢數枚、沉香少許、倭扇二折,攜之以回。


始返程。尚忠王遣樑回作為琉球使臣,率琉球使團30餘人,乘進貢船同來大明。使者到京,以向大明皇帝上表貢品方物,並回稟冊封典禮之事,以謝命襲爵。此事《明史》有載:

正統七年(1442年)一月,中山王世子尚忠,遣使請求嗣位。三月,明廷派正使給事中餘忭、副使行人劉遜前往琉球冊封尚忠,並賜以皮弁冠服。冊使於正統八年(1443年)到達琉球,正統九年(1444年)回到北京。(《中國和琉球:特殊友好500年》)

《明實錄》《琉球傳》和明萬曆《帝裡盱眙縣誌》等,還載有琉球冊封正副使餘忭、劉遜返回京都之事,雲:

正統九年,禮科給事中餘忭、行人劉遜奉使琉球還,以船順帶琉球使臣樑回等三十名來京。並受黃金、沉香、倭扇之惠。校尉廉其事以聞,下錦衣衛獄鞠實。上命杖而有之。(《明實錄·英宗實錄》)

(餘)忭等還,受其黃金、沉香、倭扇之贈,為偵事者所覺,並下吏杖而釋之。(《明史·琉球傳》)

劉遜,……正統八年,欽賜一品服使琉球,歸,陛戶部員外郎。(明萬曆《帝裡盱眙縣誌》)

可見,餘忭、劉遜從琉球返回後,即被“偵事者”舉報“收受賄賂”,廉政校尉知道此事,即呈報皇上,上命錦衣衛將二人拘捕入獄,審訊核查,後瞭解了實情:一是收受物為琉球王所贈予的答謝之物,並非賄賂;二是正使餘忭只收取少量物品以作為出使琉球之紀念,價值低微,不構成索賄之罪;三是副使劉遜沒有收取物品。此情再稟皇上,皇上命:將正使餘忭“杖而釋之”,打了一頓放了;對副使劉遜則給予升遷,“陛戶部員外郎”,官階升至五品。一場“使臣受賄風波”就此停息。

自宣德二年劉遜京城赴考中得進士,授行人司行人,至正統八年出使琉球歸來,離開行人司,遷戶部員外郎,劉遜在任行人17年時間。今得陛升,實為所屬。

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朱元璋派使臣楊載,攜帶詔書出使琉球,琉球國中山王察度首先領詔,並派遣王弟泰期,與楊載一同來到中國,向大明朝廷奉表稱臣(《殊域周咨錄》)。由是,琉球始通中國,以開人文維新之基 (《中山世譜》1725年琉球國用漢語撰寫的正史)。從此,明清兩朝一直把對琉球的冊封當成大事。自明永樂二年(1404年)由行人時中首次出使算起,到清同治五年(1866年)由翰林院編修趙新、於光甲最後一次出使止,中國政府共23次派出冊封使團出使琉球進行冊封,共派出正、副使共43名,其中明代15次、27人,清代8次、16人。而琉球國更是常派使團來華,一年數次。從明洪武五年到清光緒五年(1879年),琉球來華使團達884次之多,平均每年1.7次,其中明代537次,清代347次(《福建省外事志》)。可見中國與琉球的關係源遠流長、根深蒂固。

盱眙劉遜與明清兩代四十多位琉球冊封使一樣,肩負著泱泱中華的使命,為加強與琉球的友好往來和經濟交往做出了重大的貢獻。在劉遜之前,出使琉球的有永樂二年(1404年)的行人時中、永樂十三年(1415年)的行人陳秀芳、洪熙元年(1425年)的中官柴山共3人,而籍江蘇者、籍盱眙者,僅劉遜一人。所以說,劉遜是盱眙出使琉球第一人、江蘇出使琉球第一人,當之無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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