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明朝人稱為千古一帝的明孝宗

明孝宗朱祐樘(1470年7月30日-1505年6月9日),或稱弘治帝,是明憲宗皇三子。明朝第10代皇帝(1487年-1505年在位),他在位18年,年號弘治。明孝宗崩逝後諡號“建天明道誠純中正聖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廟號“孝宗”,葬於泰陵。

人物生平

根據《明史》記載:“孝宗達(實為“建”,《明史》誤)天明道純誠中正聖文神武至仁大德敬皇帝,諱祐樘,憲宗第三子也。母淑妃紀氏,大明成化六年七月生帝於西宮。時萬貴妃專寵,宮中莫敢言。悼恭太子薨後,憲宗始知之,育周太后宮中。十一年,敕禮部命名,大學士商輅等因以建儲請。是年六月,淑妃暴薨,帝年六歲,哀慕如成人。十一月,立為皇太子。”民間則傳說:孝宗出生時,為免被當時的寵妃萬貴妃害死而藏在民間,在憲宗死前才由宮內太監於民間迎回即位。

孝宗出生後,廢后吳氏貶居西內,與紀氏謫居的安樂堂相近,頗知消息,往來就哺,才得保全孝宗生命,由吳氏用心撫養過一段日子。

弘治中興

被明朝人稱為千古一帝的明孝宗

明孝宗朝服像

弘治帝在位初期,勵精圖治、整肅朝綱、改革弊政,罷逐了朝中奸佞之臣、重用賢士,為于謙建祠平冤,減輕賦稅、停徵徭役、興修水利、發展農業、繁榮經濟,史稱“弘治中興”。

弘治帝在位期間“更新庶政,言路大開”,啟用了劉健、丘濬、李東陽、謝遷、王恕、馬文升、劉大夏等能臣,使明憲宗成化朝晚年以來,奸佞當道的局面,得以大為改觀。

此外,弘治帝重視司法,他令天下諸司審錄重囚,慎重處理刑事案件。弘治十三年(1500年),制定《問刑條例》。又於弘治十五年(1502年),編成《大明會典》。

弘治帝在治理水患方面亦頗有效果,曾委任白昂、劉大夏修治黃河,以改善河道流向、築堤等方法抑制黃河水患,此後二十餘年間,再無大患發生;另外,蘇鬆於弘治年間,曾因河道淤塞而氾濫成災,孝宗即命徐貫主持治理,歷時三年,消除了蘇鬆水患。

弘治帝在位初期的經濟成就也比較突出,賦稅收入比成化年間增加了一百多萬石,達二千七百萬石,成為明中葉的賦入高峰;而且,人口方面也有穩定的增長。從弘治元年(1488年)到弘治十七年(1504年)間,人口增加了一千多萬,達到六千萬口。

惟至弘治十五年,“一歲所入,不足以供一歲支用”,國家財政邁進了入不敷出的狀況,戶部呂鈡指出:‘常入之賦,以蠲色漸減,常出之費,以請乞漸增,入不足當出。正純以前軍國費省,小民輸正賦而已。自景泰至今,用度雜辦,皆昔所無。民已重困,無可復增。往時四方豐登,邊境無調發,州縣無流移。今太倉無儲,內府殫絀,而冗食冗費日加於前。’對此下廷臣議,廷臣作出多項建議,但僅觸及成效不大的修補政策。

此外,孝宗也常以京營禁軍投入繁重的工作,監察御史劉芳曾上奏說,“京師根本之地而軍士逃亡者過半”,“其錦衣騰驤等衛軍士不下十餘萬人,又不繫操練之數,近年雖立營營,而役佔賣放者多。”,另外又常縱容邊臣,邊臣冒報功次皆得升賞,而敗軍失律者往往令之戴罪殺賊,使邊備日弛,對於北虜入侵能有效抵禦的戰役寥寥無幾,“不能御”,“坐虜入境”,“以為恥”之類的描述比比皆是。

再者,弘治中期漸漸迷上了齋醮,從此內庫開銷劇增,孝宗開始不斷地命戶部將太倉庫的銀子納入內庫,至將河西務鈔關關船料改擬折銀進納。如弘治十五年十月,戶部指出“銀承備庫先前進,金止備成造金冊支用;銀止備軍官折俸及兵荒支給,近年累稱不足。金則以稅糧折納及於京市買過八千三百八十六兩有奇,五次取太倉銀共一百九十五萬,”而從戶部納入內庫的銀兩全部都被孝宗以妝造武當山神像,各寺觀修齋賞賜,修齋設醮等全部浪費,以致府藏空竭,國計捉襟見肘。而且孝宗在中年漸漸不如當初勤政,且開始縱容外戚,措置乖方,如李東陽同劉健就曾經上疏批評說“(孝宗)近日視朝太遲,免朝太多,奏事漸晚,嬉遊漸廣。”“事涉於近幸貴戚,牢不可破,或旨從中出,略不預聞,或有所議擬,徑行改易。”但孝宗也不願意聽納。

在統治的十八年中,召見閣臣的次數總共有九次,比成化帝二十三年來召見一次為多。明孝宗即位之初,會聽進閣臣的諫諍,但是後來用各種方法來搪塞閣臣和科道官的建議,使弘治初年所革除的弊政,不僅全部恢復,尚且有惡化之勢,如憲宗晚年的傳奉官號稱弊政,弘治初盡行革除,到了弘治十二年五月,傳升乞升文職至至八百四十餘員,武職至二百六十餘員,比成化末年增一倍。其次,在軍事方面,從弘治一朝起亦開始糜爛,邊備日弛,人浮於事,有效抵禦的入侵寥寥無幾,也不復當年成化一朝了。另外,有明一代,以弘治對外臣最為縱容厚待,動則大肆外戚藩王賞賜房屋和田地,甚至在一宗貴戚莊崎糾紛案中,偏幫小舅子張延齡,一次就得地一萬六千七百零五頃;又如曾在弘治十三年二月,賜興王湖廣京山縣近湖淤地一千三百五十餘頃,旋在七月又賜岐王德安府田六百一十二頃等等,賞地史不絕書,引起嚴重的土地兼併問題。

為政措施

1.孝宗即位時所面臨的政治局面混亂不堪,由於他父親明憲宗在位後期重用宦官和姦佞,造成了“朝中皮秕政”的狀況。為了振興帝業,肅清吏治,他在人事上的改革和整頓,可謂大刀闊斧。對太監樑芳、禮部右侍郎李孜省等前朝奸佞懲罰嚴厲。將冒領官俸、總計三千多人的藝人、僧徒等一概除名。在清理過程中,朱祐樘注意方式、方法,沒有大開殺戒,斬殺的只有罪大惡極的僧人繼曉 。與此並舉,孝宗開始任用賢能之士。1492年三月,孝宗下令吏、兵兩部將兩京文武大臣、在外知府守備以上的官吏姓名,全部抄錄下來,貼在文華殿的牆壁上,遇有遷罷之人,隨時更改。他還多次向吏部、都察院指出,提拔和罷免官吏的主要標準,是看此人有無實績。由於孝宗注意任用賢能,明朝中期出現了許多名臣,形成了“朝多君子”的盛況。

2.朱祐樘即位初年,廣開言路。上臺不久,就出現了臣子紛紛上書的局面,連尚未做官的太學生也躍躍欲試,上書提出各種建議。孝宗也有奢侈的想法,於是計劃在萬壽山建造一座棕棚,以備登臨眺望。太學生虎臣得知此事,力諫不可,負責這項工程的朝中官員擔心獲罪,抓住虎臣。孝宗聞知此事,先取消了工程,且授予虎臣七品官,派往雲南做了知縣。孝宗還採納了除早朝之外,再在便殿召見大臣,謀議政事,當面閱讀奏章,下發指令的建議,開始增加“午朝”,每天在左順門接見大臣,傾聽他們對政事的見解。

有說法認為:孝宗統治期間所實行的一系列的政策,都自始至終地得以貫徹執行[3],然而有學者指出,在弘治十四年,孝宗因朝廷財政拮据,以及軍餉籌措有困難而下詔群臣商議辦法,大學士劉健上奏要求改革弊端,並絕無益之費,躬行節儉,孝宗卻未採取措施。至弘治十五年,國家財政入不敷出:“常入之賦,以蠲色漸減,常出之費,以請乞漸增,入不足當出。正純以前軍國費省,小民輸正賦而已。自景泰至今,用度雜辦,皆昔所無。民已重困,無可復增。往時四方豐登,邊境無調發,州縣無流移。今太倉無儲,內府殫絀,而冗食冗費日加於前。”但僅作出成效不大的修補政策。

1489年,內閣大臣劉吉數興大獄,迫害了一批官員;信任太監李廣,開始修煉齋蘸之術。孝宗對此自我檢討]。

3.作為改良,孝宗沒有從制度上對百姓的稅賦負擔進行突出的改變,而在減輕百姓負擔上,減免災區的賦稅徵收。從1490年,河南因災免秋糧始,他對每年奏報來的因災免稅要求,幾乎是無一例外地表示同意。

個人看法

這些都是論證明孝宗為何被明朝人稱為千古一帝的論據。現在我來談談自己的想法,後世人多將弘治王朝稱作“弘治中興”,但從更寬廣的歷史視野來看,這些都經不住推敲,從宣德朝開始,文人們所認為的明朝衰敗實際上並不存在。皇帝不臨朝、宦官跋扈、軍屯被破壞、京畿部分民田被侵佔,這些在士大夫看起來不可理喻的事情實際上無關我們這個王朝的痛癢,正統、成化年我們的王朝仍舊是平穩、正常運行,不僅如此,我們從中看出三個趨勢,那就是政治日益依賴成熟、穩定的官僚集團運作,商業開始興起,思想領域開始鬆動,這都是值得驕傲的事情,我們的大歷史觀對於歷史的觀察不再是從是否符合儒家行為規範來看待,如果繼續這樣看待歷史只會使我們陷入一種狹隘的桎梏中。 正統、成化王朝的所謂衰敗只是因為他們的君主不符合儒家行為規範而已,而弘治朝的所謂中興也是因為弘治皇帝遵循了他們的意志,既然沒有衰敗,也就不存在什麼中興。弘治皇帝試圖將自己塑造成一個仁君形象,但這些都是無濟於事,皇帝的個人意志與封建禮法的衝突不是一代君主所能改觀,弘治王朝更是對前面的一個總結,是後面的一個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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