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聊一聊“魔球”。

先得解釋下什麼是“魔球”,這個詞也是近些年才開始流行的,可以理解成一種“高性價比的投籃分佈”,說的有點邪乎,其實就是投三分+打籃下,少投中距離,甚至不投。

最典型的兩支球隊就是火箭和雄鹿,分別是本賽季和上賽季的聯盟第一。

火箭本賽季三分投籃佔比高達51.9%,是NBA歷史上第二支三分佔比超過兩分的(第一支是上賽季的火箭),籃下出手佔比為26.1%,中距離出手佔比僅有22%,每場投4.8次,得分率只有3.6%,均為聯盟最低。

最愛投三分的火箭和雄鹿都被淘汰了,“魔球”真的無法奪冠嗎?

雄鹿本賽季三分投籃佔比為41.9%,排名聯盟第三(第二為獨行俠),籃下出手比重34%,聯盟第二(第一為湖人),中距離出手比重為24%,每場投8.4次,聯盟倒數第四,得分率僅5.5%,聯盟倒數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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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隊的隊內要求也是儘可能避免投中距離,除了極個別有特權的,比如保羅,其他人最好都不要投。季前賽時候,剛加入火箭的安東尼不小心投了一箇中距離,然後拍著胸脯說了一句“my bad”,主動向教練表達歉意,可見隊內貫徹“魔球”有多麼堅決。

布登霍爾澤本賽季成為雄鹿新主帥後,第一件事就是施行“魔球”,購進射手群,加大投三分的力度,隊內本來有個酷愛中投的米德爾頓,也被要求減少中投,增加三分,兩人還一度產生矛盾,最終達成共識。

我舉這兩個球隊為例,只是因為他們靠“魔球”取得了優異的成績,實際上聯盟中打“魔球”的球隊越來越多,已經成為一種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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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NBA越來越注重投三分,以前大中鋒會個中投就夠炫耀一番了,現在不會投三分都不好意思打招呼。外線就更別說了,不會投籃根本沒法生存,10年前隆多還能叱吒風雲,現在西蒙斯被針對到無所適從。

三分投的多了,空間也隨之拉開了,突破就變得更容易了,籃下終結的比重自然也會提高,中距離相對來說性價比就變低了,“魔球”也就逐漸流行了。

但不可否認的是,火箭和雄鹿都只在常規賽取得了成功,季後賽都遇到了不小的麻煩,火箭去年西決最後一場有過三分球連續27投不中的尷尬紀錄,今年更是輸給沒有杜蘭特的勇士,雄鹿遇到猛龍之前一騎絕塵,未遇敵手,遇到猛龍後缺點全面暴露,三分起伏不定,字母哥開始迷茫,雄鹿傲世天下的體系瞬間崩塌。

另一個事實:那個打法復古,喜歡中距離跳投,動作酷似“喬丹”的倫納德,已經帶隊3-1領先勇士,快要奪冠了。

魔球真的無法奪冠嗎?中距離到季後賽才是硬道理?解釋這個問題之前,還是要仔細地瞭解一下到底為什麼會流行“魔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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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球”的前世今生

長話短說,把事說明白,就不羅列大量數據了,畢竟籃球不是數學,還是從理論和歷史發展的角度來說吧。

首先,NBA是從1979-1980賽季才開始引入三分線,也就是說,在之前近40年的時間裡都沒有三分球這個概念,就算從後場扔進了也只算兩分。

可想而知,離籃筐越近威脅越大,高個子們就有了得天獨厚的優勢,從喬治麥肯老爺爺,到張伯倫、拉塞爾時代,再到賈巴爾統治70年代,NBA一直是大中鋒的天下。

自從有了三分線,中鋒的地位便開始逐漸下滑,當然這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剛有三分線的時候大家都還不適應,很少有人去投,覺得把握度太低,有點冒險,就像假如現在突然多出一個四分線,你敢把它當成常規武器嗎?很難吧,最多就是嘗試一下,碰碰運氣,秀一下遠投,或者落後太多時間不夠,需要快速追分時才會嘗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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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1980年引入三分線算起,五年為一檔,近幾年逐年顯示,數據為NBA所有球隊平均值,能明顯看出三分受重視程度的變化,標顏色的為顯著增長的時段。)

當人們逐漸開始適應三分線的存在,投的也就越來越多了,三分雖然遠,但練的多了自然能有把握,熟能生巧嘛,不管怎麼說三分還是比兩分多一分,練會了就有優勢。至於三分球能像今天這樣成為家常便飯,甚至入學必考項目,離不開規則的變化。

NBA在上世紀有一個叫“非法防守”的規則,簡單來說就是不能隨意上夾擊,只能夾擊持球人,手裡沒球的時候朝對方移動就會被吹違例,也不允許聯防,所以單挑特別盛行,尤其是中鋒,90年代四大中鋒的誕生和規則有很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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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21世紀,聯盟開始削弱中鋒的地位,畢竟老是低位單打缺乏觀賞性,於是2001-2002賽季,聯盟取消非法防守,允許聯防,還加入了防守三秒,中鋒開始頻繁被夾擊,單打變得困難,防守也不能老縮在禁區了。

不止如此,2004-2005賽季,聯盟又取消了“handcheck”規則,防外線球員時候手不能搭在對方的軀幹上了,持球突破就變得更容易了,內線球員的地位進一步降低。

於是我們就看到了,從奧尼爾、姚明等人退役以來,近十幾年來傳統中鋒逐漸沒落,納什連續兩屆MVP,羅斯、沃爾、歐文成為狀元秀,再到如今的後衛盛世,中鋒淪為配角,整個過程都是順理成章的。

自從2015年勇士奪冠後,靠投三分拿冠軍不再只是夢想於是三分變得更受青睞,大個子們也開始練三分,大洛佩斯、小加、考辛斯,這些人以前都不投三分,全是後練出來的。

所以,三分重視程度提高,規則改變促使後衛當道,再加上勇士奪冠,三分逐漸取代中投,空間拉開,突破籃下也更容易了,中距離跳投怎麼看都是性價比更低的選擇,“魔球”也就逐漸流行了。

但到了季後賽,好像一切又都變了,這是怎麼回事呢?

中距離跳投的優勢在哪?

1、無視環境

投三分必須卡著三分線,就那麼一塊兒地方,除非像利拉德似的剛過中線就扔,而且大部分NBA球員都不具備像庫裡、歐文這種持球幹拔三分的能力,空位接球投居多,防守方相對來說容易針對,尤其在季後賽,彼此知根知底。

但仔細觀察就會發現,在一輪系列賽中往往很難保持三分命中率,火箭有過27投不中,雄鹿今年三輪季後賽三分命中率為37%、34%、31%、下降很明顯。

中距離的投射範圍廣,從三分線到籃下都算中距離,可以隨意選擇出手點,防守人永遠猜不到你要在哪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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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關鍵的是,中投可以無視環境,就算你的隊友不擅長投射,拉不開空間,你仍然可以出手,因為你可以趕在對手上協防之前就出手,或者運球到人少的地方再投——道行越高,創造力就越強。

今年的小卡就是例子,他可以藉助掩護幹拔跳投,也能背身單打轉身跳投,還能正面一對一單挑,突破後急停幹拔。不需要隊友幫助,自己就能解決問題。

2、能改變對手陣型

剛才提到了小卡藉助擋拆跳投,我們都知道防擋拆有一種方式是後衛擠過掩護,中鋒沉底護框,這種策略的目的就是不讓突到籃下,也別想分球給隊友投三分,但中距離隨便投,一般都是像戈貝爾、大帝這些大中鋒會用,對哈登這種不投中距離的很有效,遇到倫納德可就吃虧了。

猛龍和76人的系列賽,小卡多次擋拆後趁大帝退守籃下直接幹拔中投,根本沒法防,替補的博班更是如此,包括雄鹿大洛對歐文一度也遇到難題,想解決就只能讓大中鋒擴大防守區域,但腳步又太慢,容易被過。實在不行就只好用換防,換防就不能用大中鋒,這樣就能成功逼迫對手換上小陣容,改變陣型的目的就達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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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投三分也能讓大個子上不了場啊,大個子也撲不出去啊?是這個道理,但NBA有哪個隊是五個人都能投籃的呢?猛龍算是了,但也很少有五個人都準的時候,西亞卡姆也只是能投,不算準,讓大個子去防那個不準的就行了。

3、關鍵時刻殺人於無形

回憶一下,我們印象中的那些經典絕殺,大部分都是中投,比如喬丹在1989對騎士的“the shot”,1998年對爵士G6那個經典絕殺,都是中投。

科比絕殺太陽那個從左運到右的突然幹拔中投,倫納德今年絕殺76人那球,從正面藉助掩護運到底角中投。還是那個道理,投三分容易被針對,中投能自己運到舒適位置,隨心所欲地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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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絕殺,那些總能在關鍵時刻建功立業的高手,一般都有一手中投,喬丹和科比就不說了,早已成神。

現役球員裡,杜蘭特和小卡,關鍵時刻最值得依賴的對象,今年季後賽的兩大得分王牌,都是中距離大師,現已聯盟前二的中投機器;保羅雖然狀態下滑,但這兩年在火箭,每每到關鍵時刻打不開局面時,還就得靠保羅那幾下中距離續命安東尼也以大心臟著稱,其中投技藝簡直就是一本教科書。包括開拓者,關鍵時刻利拉德被包圍時,CJ的中距離絕活總能派上用場,淘汰掘金那一場就很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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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尚三分的時代,中距離依舊能殺人於無形,尤其在刺刀見紅的季後賽,在最後幾分鐘的生死關頭,三分還是顯得花哨浮躁,中距離更像是近身肉搏,抽出最後一張底牌。

說到這裡,遠在多倫多的小卡和杜蘭特同時點了點頭。

總結

最後還是要說一點,“魔球”也不是絕對不適合季後賽,中距離也並非萬能。火箭今年輸給勇士很大原因在於防守太差,雄鹿是因為字母哥完全不會投籃,而不是依賴三分不投中距離。

中距離的好處在於難以被針對,創造性強。季後賽就是一個互相針對,互相研究的過程,彼此之間沒有祕密,中距離就更容易打開局面,但前提是有一個能投進的人,還得真把球投進,能同時滿足這兩個條件的球隊,真不多。

最愛投三分的火箭和雄鹿都被淘汰了,“魔球”真的無法奪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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