佤邦——位於緬甸聯邦東北部的撣邦高原,

與中國的耿馬、滄源、西盟、瀾滄、孟連、勐海縣接壤。

為佤族世居阿佤山地區而得名,意為——佤山民族之邦。

佤邦地區歷史上——曾屬中國。

佤邦的前世今生

佤邦地區的建制轄屬沿革的記載

最早見於《華陽國志•南中志》,

西漢時期屬永昌郡範圍。

元朝至清朝初期,一直沿襲下來。

明永樂四年(1569),朝廷任命刀派宋為——孟連長官司,賜冠帶印章,管轄範圍

比元朝木連路時期更廣——

南卡江以西,喳裡江(薩爾溫江)以東的“哈瓦”地區,均為——孟連長官司所轄。

清康熙四十八年(1709),孟連土司管轄範圍——沿襲明朝孟連長官司的四至界限。

乾隆中期以後,孟連土司西部——南卡江以外喳裡江(薩爾溫江)以東的

南部阿佤山區(哈瓦地區),脫離孟連土司管轄,

形成既不屬華,也不屬緬,界居兩國邊境的——蒲冷地方。

十八世紀,隨著清王朝對邊境地區的收縮,

緬甸王朝勢力開始滲入佤邦地區,即

貢旁王朝勢力雖間接控制

薩爾溫江以西的佤族兩個主要聚居區——茫龍和更靠北的佤族諸邦,

沒有對佤邦地區進行直接控制轄司的記載。

緬甸淪為英國殖民地後,

緬甸北部和東北部的廣大撣族和其他民族

仍未被英國殖民者所控制。

從1886年開始,英殖民者挑撥諸邦紛爭,逐個進行兼併,

至1888年,英國基本徵服撣邦諸邦。

並在撣邦設總監——管轄當地事務。

以後,英殖民主義者開始將其勢力

向佤族最集中的茫龍及其以北的“野佤”地區擴張,遭到——佤族反抗。

茫龍首領——吞桑寫信給英國人,說

他的邦從未屬任何人,一直是個獨立的邦。

聲明——不願臣服英國人,保持獨立。

1892年,英國人斯科特率軍佔領蠻奔,強迫佤族大小頭人歸順。

1894年,中國清政府出使英、法、比、意,

欽差大臣薛福成在倫敦

與英國外務大臣勞恩伯力締結《中英續議滇緬邊界商務條款》,

該條款第三條

對緬中邊界——滾弄渡至南卡江一段界線作了規定。

1899年,中國派遣騰越鎮臺-劉萬勝、迤南道臺-陳燦

根據薛福成公使與英外交部討論的界線原則,

會同英司格德劃勘界。

戶板會晤時,即照薛福成圖黃線之議定,

以班洪所屬之各地——歸中國,

班況所屬各地——歸緬甸。

佤”地區,便構成了

緬甸佤族的主要聚居地區——佤邦。

1947年,緬甸聯邦臨時政府

在彬弄召開國民代表大會,形成“彬弄協議”,確認——佤邦的存在,但

邦的建制——未能成立。

佤邦的前世今生

佤邦地區仍處在原始部落時期,較大的部落有30個,

各部落出於自衛和相互兼併的需要

和防止外來的侵略,

都有自己的武裝。

但多為——臨時組織的武裝,

武器多為鳥槍、梭標、大刀、弩子等。

供給多為自備,由各戶分攤。

進入二十世紀五十年代,

國軍潰退入緬,為實現其反攻雲南的計劃,

千方百計裹挾和支持——大的佤部落,開始出現——常備武裝,

實行分派兵役制,即

每戶男丁,必須參加服役,

定期輪換,

供給由部落內百姓分攤。

武器裝備也隨之進化為——現代化的長、短槍、機槍。

佤邦地區各部落割據一方,相互間頻繁械鬥,

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有識之士,紛紛起來組織——游擊隊,

苦苦尋求——翻身救民的道路。

佤邦的前世今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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