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故事:二嫂的一刀

馬躍 嘉慶 清朝 潘金蓮 小沫講故事 小沫講故事 2017-09-14

民間故事:二嫂的一刀

清朝嘉慶年間,重慶有個孫秀才,幾回考舉未中,之後設了間私塾,收了大大小小有20幾個學生,以此營生。還特意請了一個燒飯的師傅。鄰居是個做買賣的,叫馬大卓,妻子潘氏長得細皮嫩肉,十分漂亮,一向惜老憐貧,善待鄰居,無人不誇。馬大卓的兒子馬躍也在學館讀書。馬家院子只需半截子牆,秀才出來進去,常常看見潘氏,不免多看她幾眼,有些心猿意馬。

隔了一些日子,有個年輕人,只需馬大卓不在家,就到馬家來,秀才心中生疑。

這一天,學生馬躍來得早,他便問馬躍: “常來你家的那個年輕人是誰?來你家幹什麼?”

馬躍說:“那是俺表叔,他來和俺媽說閒話。”

秀才說: “是不是和你媽麻打夥?”

馬躍不知道這話的意思,就問:“啥叫麻打夥?”

正在這時,又有幾個學生來到學館,孫秀才就說:“你走吧。”

萬萬沒有想到他這一番話竟成為潘金蓮手裡的竹竿——惹禍的根苗。

這天夜裡,馬大卓在家叫馬躍溫習功課,時刻長了,孩子想睡覺,就對爹說: “我不讀了,我要麻打夥。”

馬大卓聽了,心裡不由一驚,隨口問道: “什麼叫麻打夥?”

兒子說:“要走了嘛。”

爹又問:“走就是走,怎麼說麻打夥,是誰教你的?”

兒子說: “教師說的。”馬大卓接著詰問,兒子馬躍就把師生二人白日所說的話有板有眼說了個一目瞭然。馬大卓聽後,不由得孟良摔葫蘆——火啦!心中暗想:這兩個不要臉的東西,難道做出了醜事?連外人都知道了,我還被矇在鼓裡!拿賊要贓,捉姦捉雙,我要拿住他倆的憑據,殺了他們!

這一夜,他假裝沒事人一樣,第二天吃了早飯,對妻子說: “我要出門去辦貨,大約五六天回來。”說罷,就啟航走了。

這一天潘氏因老公不在家,夜間一個人,有點兒懼怕,就請鄰居耿二嫂來做伴。約摸二更天,耿二嫂說她要拉稀,開開門就往茅房去了。潘氏翻了翻身又進入了夢鄉。

再說馬大卓有個表弟張連根,為人輕浮,因見潘氏貌美,常有偷香竊玉之心,所以常來他家獻殷勤。潘氏是個正道人,由所以親屬,一時也沒看出他有啥歹意。這天張連根傳聞表兄出門去辦貨,這兩天不在家,真是像小孩放炮仗——又喜歡又嚴峻,有心去找表嫂,又怕她不肯意。左思右想,如風吹燈草搖擺不定。二更地利,耐不住仍是往馬家去了。

沒想到好肉貼膏藥,自找來費事。他來到馬家院裡,尿緊,就拐到茅房,剛進去就發現地上有個黑黢黢的東西倒在那裡,容貌像個人,心中暗暗揣摩:誰會躺在這兒?他彎下腰來,先摸到一雙小腳,也不見動,再摸到胸口,衣裳是溼的,用力拉她才覺得是個死人,不由魄散九天,拔腿就跑。跑到大街上,遽然面前一個人攔住了去路,他俯首一看,正本是表兄馬大卓。

張連根忙說:“你回來了?我在一個朋友家喝酒,喝多了。”說罷就走。

馬大卓心說:他是不是剛從我家出來?惋惜我遲迴來一瞬間。疑疑惑惑地回到自己家裡,見房門開著,不由大聲說:“深更半夜,為啥大開著門,你在等哪個?”潘氏這才醒過來,一看是馬大卓回來了,便問: “你咋回來了?我在等耿二嫂呀,她今日來陪我做伴,剛才進茅房去了。”二人說著話,卻一向不見耿二嫂回來,潘氏就提燈去找,來到茅房一看,卻見她被人殺死在那裡。馬大卓聽見喊聲,也匆忙來到茅房,見耿二嫂現已死了,開口便說:“這一定是張連根殺的,不要叫他跑了!”說完再接再勵找來地保,先看了耿二嫂的屍身,又名幾個人連夜去抓張連根,天不明就把他送到了縣衙。

知縣見是人命案,忙帶了人役前來調查,耿二嫂是脅下一刀喪身。

知縣坐堂具體問詢張連根,張連根滿口喊冤,只招認自己居心不良,有意和表嫂通姦,卻真的沒有害人。知縣見他衣上有血,哪裡肯信,見他不招,就幾回動刑。有情的皮肉,無情的王法,他實在忍耐不住,便胡亂招認了,被下人監牢。

張連根的妻子崔氏卻是個四兩豆腐二兩鹽、賢惠聰明的女人,見老公含冤,就處處燒香磕頭,求神保佑。那一日,又帶侄兒來到廟裡燒香許願。正在磕頭禱告,忽見神龕天花板縫裡暴露一個衣裳角,心中不由得一驚,忙叫侄兒從柱頭爬上,拉出那件衣裳來,仔細一看,衣上有血!正驚疑間,侄兒說:“這是俺教師的衣裳,他前天還說晒在門外丟了,正本藏在這兒!”崔氏是個有心人,她忙囑咐侄兒不要胡說,隨即把血衣帶走,當即送到了縣衙。

知縣看那血衣,不由又聯想到耿二嫂被殺一案。經過對證,幾個學生都說這衣服確實是教師的。知縣又取來張連根身上的那件血衣,兩相比照後,說:“看來殺人凶手是秀才,因為張連根的這件血衣血未浸透,闡明是後來染上的。而孫秀才這件血衣表裡都浸透了,看來十有八九是他殺人無疑!”所以縣令立馬就把孫秀才傳到了公堂,要他招認姦汙婦女、殺人之罪。秀才清楚是委屈的,哪肯招認,無法人心似鐵,擋不住官法如爐,畢竟受刑不過,只需屈打成招。可血衣雖有,凶器卻實在交不出來,只好將他先下在監牢遭受苦楚。張連根被經歷了一通,開釋回家。

天無六月雪,世無絕人路。這一天知縣下鄉歸來,路過一個古墳,官轎轉彎而行,遽然班頭一腳踩空,把地踩了一個大窟窿,拔出腳時,競暴露一把刀來,當即隨手取出。知縣拿來一看,這刀已起了血鏽,不由心裡一動,回到縣衙,提來秀才問: “你可認得這把刀?”

孫秀才看了看說: “很像學館裡廚房用的那把刀。”

知縣又問: “伙房師傅是誰?”

“名叫高三賴。”

知縣不管三七二十一,當即傳來高三賴具體問詢。一上堂,就給了他一個下馬威,說有人揭露,他偷衣頂名,前去馬家殺人。人證物證俱在,如若不招,大刑服侍!高三賴一聽,就像兔兒爺洗澡,成了一攤爛泥。可還吞吞吐吐不肯招認。知縣說他雞蛋不識羞,偏要碰石頭,又是大杖,又是夾棍,高三賴不得不招認了。

正本,他也早就看上了潘氏,那天他聽了秀才和馬躍的對話,知道秀才也對那婦人有意,所以偷穿了他的衣服,想濫竽充數,為了壯膽就帶了廚房那把刀。一進院子看見一個婦女上茅房,就認定是潘氏,上前摟住就親嘴。不防被耿二嫂狠狠捉住他的腎囊,疼得他要死要活,一急之下就捅了耿二嫂一刀,隨後跑了回來,把血衣藏在神龕天花板上,那刀扔在古墳裡。

案情大白,秀才被開釋,高三賴秋後被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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