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都說“巾幗不讓鬚眉”

在浙江高院有這樣一位“女包公”

她是新中國成立以來

全國首位高院女院長

今天

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她的人生故事

人物小檔案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吳仲廉,女,漢族,1908年12月出生於湖南宜章,初等師範文化。192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28年1月參加紅軍,曾隨軍長征。在第一次國內革命戰爭、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期間,她長期從事部隊政治工作。建國後,任浙江省委委員、婦委書記、組織部副部長、監委副書記。1952年11月起,任浙江高院院長、黨組書記,省委委員、政法黨組副書記等。1967年1月,在文革中受迫害去世。1978年11月,浙江省委為其召開平反昭雪大會。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吳仲廉(右)與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長江華合影。資料圖片

“吳仲廉同志是跟隨毛主席南征北戰的老紅軍,是經受長期革命戰爭考驗的我們黨的優秀女幹部,也是在我省司法工作上有重大建樹的好院長。”1978年11月6日,浙江高院在《浙江日報》全文刊發《深切悼念吳仲廉同志》。

政聲人去後。4000字的悼文,成為這位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的剪影。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要樹立一輩子幹法院工作的思想”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1927年,吳仲廉就讀衡陽女三師時入黨,多才多藝,吹簫彈琴拉二胡,還寫得一手娟秀的毛筆字。井岡山時期,她在毛澤東身邊任書記員,也是古田會議決議抄寫者。

新中國人民法院是在廢墟上建立起來的。1952年底,吳仲廉赴任浙江高院院長時,“一邊作戰,一邊建軍”。她強調要攜卷下鄉,巡迴審判,清理數以萬計的積案,有效地克服衙門作風。

在“建軍”上,全省建立各級人民法院和巡回法庭,到基層辦案。考慮到剛從事政法工作的新同志容易激動,聽了單方反映就輕易下結論,吳仲廉提出要“博學、慎思、明辨、篤行”,提倡大家看崑劇《十五貫》和越劇《胭脂》,還發劇本冊子組織學習、座談,結合工作總結經驗教訓。

毛主席來浙江視察工作,曾多次親切接見吳仲廉。她常和同事談起會見情景:“主席對我的工作、學習和健康情況都十分關心。”得知她在法院工作,毛主席笑著說:“法院萬歲嘛!”

每次講到這裡,吳仲廉心情非常激動:“這是對我們做司法工作同志的極大鼓舞。我們就是要樹立一輩子幹法院工作的思想。”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司法工作既要講專政又要講民主”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1955年,吳仲廉在全國率先提出成立律師協會,建立律師制度,允許律師依法為被告人申訴、辯護。

浙江高院選出24名幹部充實到律師隊伍,全省建立了9個律師顧問處。

“司法工作既要講專政又要講民主。一個國家是否真正做到了民主,律師制度是否建立,是一個重要的標誌。”吳仲廉說。

她十分重視加強社會主義法制,一再要求司法幹警帶頭守法,嚴格依法辦事:“我們人民法院是執法機關,決不能執法犯法,自己當違法戶。在審判工作中,必須切實地、全面貫徹執行憲法和人民法院組織法規定的各項審判程序和制度,進一步保障判案的正確。”

對於黨委審批案件,當時爭議較多。有人認為獨立審判就是右派言論。有些審判長,無論案件大小在正式審判前都要向黨委彙報,黨委定論以後再作審判。

“這導致審判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敢決斷,先定論再審判也不符合法律程序,不能充分發揮司法人員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還讓黨委對法院領導陷於批案之中。”1956年8月,吳仲廉以個人名義給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高克林寫信,講述自己的意見。她認為,這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黨委對審判工作的加強檢查和政策思想的領導。

1957年,對一些人反對黨對司法工作的領導,吳仲廉及時組織全省司法幹警予以有力反擊,並採取一系列措施維護和加強黨對司法工作的絕對領導。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一定要對人民高度負責”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1956年,清查案件時,浙江各地上報高院判死刑的有好幾百人。

吳仲廉一看,殺那麼多人非同小可!幾百名犯人起碼牽涉幾千名家屬,影響面很大。

她親自審閱案卷,核對核實,常常工作至深夜。她發現這批人有不少被定為破壞統購統銷的反革命。但仔細分析有的是屬於對糧食統購統銷思想不通,有牴觸情緒,有些幹部工作簡單粗暴,激化矛盾。

通過實事求是分析並派出96人組成的工作隊,到各地核實,經過一一甄別,再三審核確定,真正非殺不可的只有一二十人。

“毛主席多次講到,韭菜割了可以再長,頭殺了不能再長出來。我們手上操著生殺大權,一定要對人民高度負責啊!”吳仲廉說。

對死刑複核案件,浙江高院十分嚴肅慎重。1956年年底複查的反革命死刑複核案件,因主要事實不清而發還原審補充材料的即達60%,對一部分案情重大複雜而事實不清的案件以及屢次發還調查仍然沒有搞清的,吳仲廉親自組織力量實地調查。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明確審判工作的鋒芒應該指向誰、依靠誰、保護誰”

70週年|毛主席的書記員,新中國首位高院女院長——吳仲廉

吳仲廉十分重視人民來信來訪和申訴案件的處理,把它作為人民法院同人民群眾聯繫的一條重要渠道,也作為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實現審判監督的必要手段之一。

在她的倡導下,浙江高院1956年建立人民來信登記、編號、轉辦、催辦、審批、答覆、總結、歸檔制度,按級按部門負責處理,做到件件有交代、事事有著落,還規定院長、庭處長定期接待來訪群眾的制度。1956年,浙江高院工作總結裡寫到:處理241件人民來信來訪,發現和糾正了某些法院辦案拖拉、粗糙草率、執行政策不嚴的現象,並對個別基層法院壓制被告人上訴的違法行為進行鬥爭。

1963年,諸暨縣楓橋區在社會主義教育運動中,群眾認為法院判處的一些案件有問題,要求複查。吳仲廉十分重視,便派工作組去認真複查,發現有5起錯案。

王省三是養蜂員,1961年到義烏放蜂時將一張證明條子借給鄰村盲流魏恆錄買火車票。沒想到魏盜竊作案後,因這張證明條子被當作王省三,判處三年徒刑。諸暨法院判決後,未到群眾中宣判,叫他自己回村執行,魏乘機逃跑。

判決書發到村裡,王省三被管制起來。

如此張冠李戴!1964年,浙江高院及時糾正這類冤錯案5起,並專門總結經驗教訓,在全省司法會議上教育廣大司法幹警,改進審判作風,提高辦案質量。

總結中寫到:“作為人民法院,必須明確審判工作的鋒芒應該指向誰、依靠誰、保護誰的問題,只有正確理解這個問題,才能在具體辦案中方向明確。否則,在審判實踐中脫離政治,脫離群眾,孤立辦案,不僅對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事業起不到應有的保護作用,而且搞不好還會起到干擾作用。”

自1952年11月到1967年1月,吳仲廉任職浙江高院院長十餘年間,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堅持黨對司法工作的領導,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司法審判的特點和規律,實施了一系列開創性的工作,被群眾譽為“浙江的女包公”,為浙江法院建設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

2008年11月18日,浙江高院舉行紀念吳仲廉同志誕辰一百週年座談會,繼承、學習她忠於黨、忠於人民、忠於法律的高風亮節,銘記她實事求是、堅持原則、認真負責的工作精神。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