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湖南衛視、芒果TV都知錯犯錯,還談什麼版權意識?

沒有一次次的提醒、警示,又如何一步步建立版權意識呢?

文 | 第二阿累

4月5日晚,《歌手2019》第十三期再度來臨,當聽到音樂人劉歡與袁婭維合唱《City Of Stars》時,包括讀娛君在內都沉醉於其中。而在他們唱完後,串講人吳青峰說道:"其實劉歡老師一路以來,堅持推動原創音樂,就是希望華語樂壇有越來越多種類的音樂......"

連湖南衛視、芒果TV都知錯犯錯,還談什麼版權意識?

於此處,現場的人們為之歡呼、喝彩。然而令劉歡沒想到的是,當晚他所唱的,選自《愛樂之城》中的超級金曲,被網友質疑其並沒有獲得版權方環球音樂的授權,換句話說則是侵權了——這對於一直推動原創音樂的劉歡而言,著實尷尬。

與此同時,當晚《歌手2019》這期中還有五首超級金曲也被質疑侵權:

《Love Of My Life》《We Will Rock You》《Bohemian Rhapsody》《We Are The Champions》,選自《波西米亞狂想曲》,版權方為索雅音樂;《Shallow》,選自《一個巨星的誕生》,版權方為華納音樂;

連湖南衛視、芒果TV都知錯犯錯,還談什麼版權意識?

對於侵權,隨後得到了部分證實,索雅音樂在4月6日晚發佈公告,稱並未授權湖南衛視《歌手》及芒果TV以翻唱、互聯網傳播等形式使用相關音樂作品,要求湖南衛視、芒果TV及相關責任方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與公司協商解決賠償侵權問題。

連湖南衛視、芒果TV都知錯犯錯,還談什麼版權意識?

時隔兩天,湖南衛視、芒果TV對此都暫無回覆,但當期《歌手》卻正在芒果TV上播出。

其實,這已經不是他們首次侵權了。

《我是歌手》第一季第二期中,羽·泉演唱《燭光裡的媽媽》獲得當場冠軍。然而,這首歌曲卻引來詞作者李春利的律師函,致使羽·泉與湖南衛視陷入了涉嫌侵犯歌曲詞曲作者著作權的糾紛。

連湖南衛視、芒果TV都知錯犯錯,還談什麼版權意識?

2017年,《我是歌手》改名《歌手》,一個月內也連續兩次因為歌曲版權上了熱搜。迪瑪希翻唱《Opera2》引來維塔斯的抗議和律師函;張傑翻唱《默》,被高曉鬆掛上了微博。

連湖南衛視、芒果TV都知錯犯錯,還談什麼版權意識?

2019年3月23日,《歌手》中楊坤演唱的《浪子回頭》因芒果TV沒有獲得授權,也引發了一時的輿論。

連湖南衛視、芒果TV都知錯犯錯,還談什麼版權意識?

再加上如今的六大超級金曲深陷侵權,湖南衛視、芒果TV光《歌手》這一部綜藝,就至少五次涉及侵權。

教育博主“英語即時新聞”對此表示很驚訝:“這麼成熟的節目組,會犯這種低級錯誤?”

如果說一次侵權是無意,可以被原諒,那麼三番五次的侵權,則是明知故犯,是助紂為虐——眾所周知,音樂版權侵權這事兒在我國已是老生常談了,即使2018年李志狀告哇唧唧哇,聲勢那麼浩大,也沒有讓音樂版權最終得到根治。

連湖南衛視、芒果TV都知錯犯錯,還談什麼版權意識?

究其原因:

  • 版權管理制度雖然逐步完善,但還是不能一步到位,做到真正意義上的健全;
  • 版權渠道不統一,從而造成大眾獲取授權難;
  • 版權意識很差;

最終導致的是撕逼千萬遍,維權苦不堪言。

其實,要做到國外的版權制度的健全、以及渠道的統一,我國確實還需要一定的時間。但樹立版權意識卻是當務之急,做起來也要更簡單一些。只要行業人士、節目、傳播平臺能把版權重視程度放在第一要位,給人們樹立榜樣,版權意識終歸能樹立。

而縱觀近些年,在版權意識層面上卻出現了嚴重的偏差,人們的維權意識越來越強,而作為榜樣電視臺的湖南衛視,以及行業老四的芒果TV,卻在重視版權這條路上越走越偏,甚至說,他們無視版權。

以《歌手》為例,參演該節目的音樂人幾乎都有自己的原創歌曲和成名作,他們上節目也不情願翻唱、改編別人的作品。但是節目組往往會為了追求收視率,讓這些歌手翻唱、改編金曲。而明知翻唱、改編、傳播會產生版權問題,但節目組就是不與版權方溝通。

在《歌手》第一次出現侵權風波時,某媒體採訪工作人員時給出的回答是:“沒有統一的渠道,讓溝通成本加大。”如今第N次侵權了,再拿此前的回答來搪塞,這隻能說平臺不作為,是對版權甚至是對法律的藐視。

歸結原因,不外乎幾點:

1、節目組人員懶、無版權意識

這在當下是常見的,尤其一些二三線電視臺和一些中腰部的平臺,他們對待版權問題往往是懶得溝通,毫無版權意識。

2、不想花錢,存僥倖心理

目前,中國的一些音樂版權授權費用還是比較便宜,但國外的版權費,就如上述侵權的六大超級金曲,授權費自然要貴上很多。在一些平臺本身就盈利較難的情況下,讓其再花高額版權費自然是不願意的。

而在一些盈利的大平臺心中,他們也往往存在僥倖心理,奉行“少一點版權費支出,財報自然會更好看”的標準——不知道剛剛發佈財報,又盈利的湖南衛視和芒果TV,在音樂版權上又節省了多少?

3、無所謂,電視臺最大

一位影視上市公司副總裁劉某對我們談道:在中國,很多人都不願意去狀告電視臺,因為在他們心中,電視臺是官方機構,是要長期合作的機構。我們一般不願意與其交惡。

而很多電視臺也自我標榜,認為電視臺最大。即使出現版權侵權,有法務部頂著,你也告不贏我。告贏了也要花很長時間,最多就賠幾千元,很是無所謂——這在當下的各種侵權官司,很是常見。

以惡制惡,知錯犯錯,就連一貫宣傳正能量的湖南衛視、芒果TV都如此,那還如何建立版權意識呢?

或許,對他們而言,版權意識就是一句空話吧!

尾聲:在寫這篇稿子的時候,同事們都說版權侵犯已被寫爛了,沒有意思。但讀娛君還是想說,沒有一次次的提醒、警示,又如何一步步建立版權意識呢?

*原創文章,轉載需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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