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黨的六大以前沒有提出指導思想問題

文章摘自:學習時報,作者:高彬。文章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繫刪除

1945年,黨的七大把毛澤東思想作為黨的指導思想寫入黨章,這是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以黨章的形式對黨的指導思想做出明確規定,而黨的一大通過的黨綱和二大至六大通過的黨章均未對黨的指導思想做出規定。這是為什麼呢?筆者以為有以下幾個原因。

為什麼黨的六大以前沒有提出指導思想問題

黨的七大

中國共產黨當時作為共產國際的一個支部,客觀上不具備提出自己的指導思想的條件。1922年,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了《中國共產黨加入第三國際決議案》。從那時起,中國共產黨成為共產國際(以下簡稱國際)的一個支部,黨與國際之間的關係是超越國界的上下級關係、領導與被領導的關係。按照《加入共產國際的條件》之規定:“共產國際代表大會及其執行委員會的一切決議,所有加入共產國際的黨都必須執行”。因此,加入共產國際的各國黨的總路線、各項方針政策以及組織事宜,均由共產國際直接決定。各國黨只有貫徹執行共產國際制定的路線、方針、政策的義務,沒有獨立自主地制定路線、方針、政策的權力。這種情況直到1935年共產國際召開第七次代表大會才有所改變,各國黨才開始有權獨立地來正確解決共產主義運動的政治任務及策略任務;對於各國黨內部的組織事宜,共產國際也才不再直接干涉。在共產國際這種高度集中統一領導下,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必然受到共產國際這個指導中心的影響和干預,也就不可能提出自己獨立的指導思想。

中國共產黨當時還處於幼年時期,理論上還不成熟,主觀上提不出自己的指導思想。中國共產黨是非常重視理論指導的黨,深諳沒有革命的理論,就不會有革命的運動的道理。但是,六大以前,中國共產黨還處在幼年時期,對於中國革命的性質前途、領導權、同盟軍、武裝鬥爭等理論和實踐問題還處於探索階段,領導革命鬥爭的經驗還不夠豐富,更難以提煉上升到理論層面。故此,在這一時期黨的指導思想問題也仍處在孕育萌芽之中,幼年的共產黨基本上只能遵行共產國際、蘇聯的有關意志和決定,沒有也不可能運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結合自身實際制定方針政策,在實踐中往往不得不生搬硬套馬克思列寧主義的詞句、共產國際的指示、蘇聯的本本。正如毛澤東後來在《〈共產黨人〉發刊詞》中所說的:“這時的黨終究還是幼年的黨,是在統一戰線、武裝鬥爭和黨的建設三個基本問題上都沒有經驗的黨,是對於中國的歷史狀況和社會狀況、中國革命的特點、中國革命的規律都懂得不多的黨,是對於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和中國革命的實踐還沒有完整的、統一的瞭解的黨”。毛澤東在這裡所說的在黨的建設方面還沒有經驗,其中也包括在黨的理論建設方面,還沒有提煉出指導思想的概念,也沒有認識到要在黨章中設立總綱部分,把指導思想作為一項重要內容寫進去。

當時的革命實踐還沒有為中國共產黨鍛造出自己穩定的領袖核心。在馬克思主義發展史上,新的理論成果往往都用主要領導人的名字來命名,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該人物是這一理論的主要創立者,他的思想構成這一理論的主體。所以理論代表人物的思想要上升為全黨的指導思想,只有在他成為或事實上成為黨的領導核心之後才有可能。否則,一種理論就只能單純存在於學理層面或學者個人思想發展史中,成為一般學術理論,而不可能成為我們所說的黨的指導思想理論。從實際情況看,從黨的一大至六大,短短八年的革命實踐和建黨實踐還沒有為中國共產黨鍛造出最有威信、最有影響、最有經驗、擔任最重要職務而稱為領袖的人。直到1935年遵義會議,中國共產黨才選出事實上以毛澤東同志為核心的領導集體,開闢了獨立自主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道路,並在黨的七大上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與中國革命的實踐統一的思想——毛澤東思想,作為自己一切工作的指針”寫入黨章。

誠然,從一大的第一個黨綱,到二大至六大的歷次黨章,雖然都沒有直接對指導思想問題做出明文規定,但是,這不等於說那時的中國共產黨沒有指導思想。當時的黨綱和黨章中關於黨的性質、黨的綱領以及實現綱領的方法途徑、黨的階級基礎和組織原則等規定,特別是黨從成立以後所制定的各項方針政策和做出的各項決議,其所依據的理論,無不滲透著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精髓。正因為如此,毛澤東在黨的七大報告中指出:“我們的黨從它一開始,就是一個以馬克思列寧主義的理論為基礎的黨,這是因為這個主義是全世界無產階級的最正確最革命的科學思想的結晶”。江澤民在黨的十五大報告中也指出:“黨從誕生之日起,就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確立為自己的指導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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