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拉美特利|近代哲學'

"

18世紀哲學的中心轉移到法國,在反對封建迷信、鼓吹自由、提倡科學的過程中,湧現了一批批著名的啟蒙思想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孟德斯鳩、伏爾泰、盧梭、孔狄亞克、拉美特利、狄德羅、達朗貝爾、愛爾維修、霍爾巴赫等人。

1 盧梭


盧梭在哲學上的主要貢獻是他的社會政治學說,他通過《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與《社會契約論》闡發了獨具特色的思想。


1.1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盧梭的社會政治學說與自然法理論為基礎,揭示了“自然狀態”與“社會狀態”之間的矛盾。在他看來,要解決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問題,首先必須回溯到人類的“自然狀態”,以展示人的本性。

分析自然狀態的方法只能是邏輯上的假設。盧梭使用抽象的分析方法,把社會人與自然人加以比較,將剔除人的社會性之後所剩下的東西看做人的自然本性,由此來研究決定人的本性的自然規律,說明人類社會的基礎和不平等的起源。

他得出結論,在自然人的心靈中有兩個最原始的原則:自我保存和憐憫。自然法的一切準則都是從這兩個原則產生出來的。

人類憑藉“自我完善化”的能力,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這種能力是潛在的,必須藉助於許多外部原因的偶然會合,才能使這種可能性成為現實。

私有制是人類“自我完善化”能力的必然結果。正是由於私有制的產生,人類從此便由自由平等的自然狀態,陷入了沒有自由和平等的社會痛苦之中。而且私有制是歷史的產物,是不可能被消除的,我們只能限制和約束它。

1.2 社會不平等的發展階段

在人類中有兩種不平等,一種是自然不平等即生理上的不平等,另一種是社會不平等即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

社會不平等的發展過程分為三個階段:法律和私有財產權的設定是第一階段(私有制產生了奴役和統治的關係,也產生了暴力和掠奪的關係,富人欺騙窮人訂立契約,建立國家政權);官職的設定是第二階段(隨著法律制度的發展,權利逐漸被固定下來,人們開始將公共權力託付給私人);合法的權力變成專制的權力則是第三階段(政府腐化敗壞的結果是合法權力變成專制權力)。

於是,伴隨著人類文明進步的是不平等的深化和普遍的道德墮落。

1.3 社會契約論

自由和平等是盧梭社會政治哲學的最高目的。在盧梭看來,“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自以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隸”。盧梭的目的是尋找一種真正合法的社會契約來取代以往以犧牲人的自由平等為代價的社會契約。社會契約是合法權利和正常的政治制度的必要條件和前提。

合理的社會契約的要旨在於“每個結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權利全部都轉讓給整個的集體”。由於這種轉讓的條件對每個人都是同樣的,因而每個人並沒有把自己奉獻給任何人,反而從所有訂約者那裡獲得了自己轉讓給他們的同樣的權利,所以每個人在訂約後仍然只是服從自己本人,而且像以往一樣自由。

政府就成了集強制的權力和自由的權利於一身的“公意”。所謂公意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永遠是公正的。公意是一個辯證的概念,首先公意既是抽象的也是具體的,它的化身是保障人人平等的法律和使得每一個人都能享受他們的自由權的整體;其次,公意既是一般的也是個別的,它的個別形式是每一個人的合法的權利,人人都既是自由的主體,又是他人自由的受體;再者,公意既是自由的,也是服從的,盧梭說:“唯有服從自己制訂的法律,才是自由。”

於是,這一契約行為就產生了一個道德的和集體的“共同體”,即由全體個人的結合而形成的公共人格,以往叫做城邦,現在稱為共和國。盧梭反對洛克和孟德斯鳩等人關於權力分說的學說,主張人民主權至高無上因而不可分割。

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和起源和基礎》中激烈地批判了現場的社會狀態,表現出一種迴歸自然的傾向。然而他也意識到人類實際上不可能再回到自然狀態。於是他在《社會契約論》獨樹一幟地擁護人民主權的民主共和國。

2 拉美特利


拉美特利是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最早的代表。他明確宣稱哲學具有兩大對立的陣營,即唯物論和唯靈論,並且公開表明自己是唯物主義者。在宗教問題上,他激烈地批判了宗教神學,為自然神論和無神論辯護。


2.1 心靈和身體的關係

拉美特利本人既是醫生又是哲學家,他力圖用當時的先進醫學知識來論證唯物主義,用生理心理學來說明心靈和身體的關係。

他試圖通過經驗的觀察表明心靈的特性明顯地依賴於身體的狀況。

2.2 人是機器

按照拉美特利的觀點,心靈依賴於身體,是肉體的一部分和原動力,因而都是由物質構造的,都服從於機械運動的規律。

他直接繼承了笛卡爾的機械自然觀。笛卡爾認為,自然界的一切物質事物都服從於機械運動的規律,因而提出了“動物是機器”的論斷。拉美特利反對笛卡爾的二元論,把機械論的思想貫徹到底,提出了“人是機器”的思想。

動物和人之間並沒有根本的區別,它們在本質上是一致的。

拉美特利更徹底的地方在於,他否認有獨立的心靈實體存在。他把心靈看做是身體的一個部分,認為它也是物質性的東西,徹底地堅持唯物主義一元論。

拉美特利基於機械唯物論對於人的理解具有嚴重的侷限性。首先,他否認了人和動物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區別和劇烈的變化;其次,他將人的身體運動全部等同於機械運動,沒有看到人體中還存在著熱運動、遺傳和變異等生物的運動形式;最後,他還將人的思想、意識活動也說成是機械運動,把人腦也看成是一架機器。

“人是一架機器,它比最完善的動物再多幾個齒輪,再多幾個彈簧,腦子和心靈的距離在比例上更接近一些,所接受的血液更充分一些,因而就產生了理性,除此之外再沒有別的區別。 ”

2.3 無神論思想

拉美特利認為自然界只有一個唯一的物體,那就是物質。萬物有生有滅,而物質卻是永恆的存在,因為它憑自身而存在。

拉美特利批判了關於上帝存在的目的論證明,駁斥了宗教神學強加給唯物主義和無神論的種種罪責。

"

18世紀哲學的中心轉移到法國,在反對封建迷信、鼓吹自由、提倡科學的過程中,湧現了一批批著名的啟蒙思想家,主要代表人物有孟德斯鳩、伏爾泰、盧梭、孔狄亞克、拉美特利、狄德羅、達朗貝爾、愛爾維修、霍爾巴赫等人。

1 盧梭


盧梭在哲學上的主要貢獻是他的社會政治學說,他通過《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與《社會契約論》闡發了獨具特色的思想。


1.1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

盧梭的社會政治學說與自然法理論為基礎,揭示了“自然狀態”與“社會狀態”之間的矛盾。在他看來,要解決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問題,首先必須回溯到人類的“自然狀態”,以展示人的本性。

分析自然狀態的方法只能是邏輯上的假設。盧梭使用抽象的分析方法,把社會人與自然人加以比較,將剔除人的社會性之後所剩下的東西看做人的自然本性,由此來研究決定人的本性的自然規律,說明人類社會的基礎和不平等的起源。

他得出結論,在自然人的心靈中有兩個最原始的原則:自我保存和憐憫。自然法的一切準則都是從這兩個原則產生出來的。

人類憑藉“自我完善化”的能力,從“自然狀態”進入“社會狀態”。這種能力是潛在的,必須藉助於許多外部原因的偶然會合,才能使這種可能性成為現實。

私有制是人類“自我完善化”能力的必然結果。正是由於私有制的產生,人類從此便由自由平等的自然狀態,陷入了沒有自由和平等的社會痛苦之中。而且私有制是歷史的產物,是不可能被消除的,我們只能限制和約束它。

1.2 社會不平等的發展階段

在人類中有兩種不平等,一種是自然不平等即生理上的不平等,另一種是社會不平等即精神上或政治上的不平等。

社會不平等的發展過程分為三個階段:法律和私有財產權的設定是第一階段(私有制產生了奴役和統治的關係,也產生了暴力和掠奪的關係,富人欺騙窮人訂立契約,建立國家政權);官職的設定是第二階段(隨著法律制度的發展,權利逐漸被固定下來,人們開始將公共權力託付給私人);合法的權力變成專制的權力則是第三階段(政府腐化敗壞的結果是合法權力變成專制權力)。

於是,伴隨著人類文明進步的是不平等的深化和普遍的道德墮落。

1.3 社會契約論

自由和平等是盧梭社會政治哲學的最高目的。在盧梭看來,“人是生而自由的,但卻無往不在枷鎖之中。自以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隸”。盧梭的目的是尋找一種真正合法的社會契約來取代以往以犧牲人的自由平等為代價的社會契約。社會契約是合法權利和正常的政治制度的必要條件和前提。

合理的社會契約的要旨在於“每個結合者及其自身的一切權利全部都轉讓給整個的集體”。由於這種轉讓的條件對每個人都是同樣的,因而每個人並沒有把自己奉獻給任何人,反而從所有訂約者那裡獲得了自己轉讓給他們的同樣的權利,所以每個人在訂約後仍然只是服從自己本人,而且像以往一樣自由。

政府就成了集強制的權力和自由的權利於一身的“公意”。所謂公意是公共利益的代表,永遠是公正的。公意是一個辯證的概念,首先公意既是抽象的也是具體的,它的化身是保障人人平等的法律和使得每一個人都能享受他們的自由權的整體;其次,公意既是一般的也是個別的,它的個別形式是每一個人的合法的權利,人人都既是自由的主體,又是他人自由的受體;再者,公意既是自由的,也是服從的,盧梭說:“唯有服從自己制訂的法律,才是自由。”

於是,這一契約行為就產生了一個道德的和集體的“共同體”,即由全體個人的結合而形成的公共人格,以往叫做城邦,現在稱為共和國。盧梭反對洛克和孟德斯鳩等人關於權力分說的學說,主張人民主權至高無上因而不可分割。

盧梭在《論人類不平等和起源和基礎》中激烈地批判了現場的社會狀態,表現出一種迴歸自然的傾向。然而他也意識到人類實際上不可能再回到自然狀態。於是他在《社會契約論》獨樹一幟地擁護人民主權的民主共和國。

2 拉美特利


拉美特利是18世紀法國唯物主義最早的代表。他明確宣稱哲學具有兩大對立的陣營,即唯物論和唯靈論,並且公開表明自己是唯物主義者。在宗教問題上,他激烈地批判了宗教神學,為自然神論和無神論辯護。


2.1 心靈和身體的關係

拉美特利本人既是醫生又是哲學家,他力圖用當時的先進醫學知識來論證唯物主義,用生理心理學來說明心靈和身體的關係。

他試圖通過經驗的觀察表明心靈的特性明顯地依賴於身體的狀況。

2.2 人是機器

按照拉美特利的觀點,心靈依賴於身體,是肉體的一部分和原動力,因而都是由物質構造的,都服從於機械運動的規律。

他直接繼承了笛卡爾的機械自然觀。笛卡爾認為,自然界的一切物質事物都服從於機械運動的規律,因而提出了“動物是機器”的論斷。拉美特利反對笛卡爾的二元論,把機械論的思想貫徹到底,提出了“人是機器”的思想。

動物和人之間並沒有根本的區別,它們在本質上是一致的。

拉美特利更徹底的地方在於,他否認有獨立的心靈實體存在。他把心靈看做是身體的一個部分,認為它也是物質性的東西,徹底地堅持唯物主義一元論。

拉美特利基於機械唯物論對於人的理解具有嚴重的侷限性。首先,他否認了人和動物之間存在著根本的區別和劇烈的變化;其次,他將人的身體運動全部等同於機械運動,沒有看到人體中還存在著熱運動、遺傳和變異等生物的運動形式;最後,他還將人的思想、意識活動也說成是機械運動,把人腦也看成是一架機器。

“人是一架機器,它比最完善的動物再多幾個齒輪,再多幾個彈簧,腦子和心靈的距離在比例上更接近一些,所接受的血液更充分一些,因而就產生了理性,除此之外再沒有別的區別。 ”

2.3 無神論思想

拉美特利認為自然界只有一個唯一的物體,那就是物質。萬物有生有滅,而物質卻是永恆的存在,因為它憑自身而存在。

拉美特利批判了關於上帝存在的目的論證明,駁斥了宗教神學強加給唯物主義和無神論的種種罪責。

盧梭&拉美特利|近代哲學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