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梭: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是什麼?

平等是天賦的嗎?

“平等”是法國大革命的三個口號之一,孫中山先生在《三民主義》中對它做出了有代表性的論述。中山先生不同意盧梭的天賦民權理論,同樣他也不認可《獨立宣言》和《人權宣言》裡講的天賦平等

從自然的角度來說,“天地間所生的東西總沒有相同的。既然都是不相同,自然不能夠說是平等。”所謂“物之不齊,物之情也”,自然界中不存在平等。同樣,人類社會裡也沒有平等,人在體力、智力等多方面都存在差別,有些人高大威猛、有些人弱不禁風;有些人意志堅強,有些人唯唯諾諾;有些人見識過人,有些人卻愚昧無知。這種不平等是存在的,但不是顯著的。只有專制等級社會才把這種不顯著的天生不平等變成了懸殊的不平等。

因此,我們必須得承認,平等並不是天賦的,人與人之間天然的就存在著不平等。但是為什麼啟蒙思想家們要倡導“天賦平等”這樣一個明顯錯誤的觀點呢?這是因為特權階級極力鼓吹君權神授、天命所歸的思想,把人為造成顯著的不平等說成是自然的結果,把特權說成是上天賦予的權力;因此,為了對抗這種極端的斷言,就需要用另一個極端的斷言來進行灌輸——因為,跟群眾講道理是不起作用的,更容易影響他們的東西是“口號”。

盧梭: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是什麼?

孫中山(1866-1925)

天賦平等是“假平等”嗎?

天賦平等理論乃是用來打擊“人分三六九等”的有利武器,是解放思想、推翻特權統治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特權已經被打倒,專制已經被推翻,而民眾仍然迷信這種虛幻的平等觀念,就必然會陷入平均主義暴民政治的泥潭裡。

人的體力和智力都是不同的,其所能達到的成就自然也會不一樣,如果硬要把所有人的上限都壓下去,劃定一條高壓線,這種做法顯然是不公平的,它跟平等相差甚遠。能者多勞、多勞多得,這乃是天經地義的事。如果智者要像蠢材一樣庸庸碌碌,壯士要跟懶漢做相同的活,所得的收入平均劃一,那麼世界便沒有進步,人類便要退化。

如果無能之輩也要求輪流坐莊,主持公務;流氓地痞也說根據天賦平等的原則,要通過抽籤來讓他當維護正義的法官,這樣的國家必然會淪為群氓狂歡的天地,在暴民的肆虐下,所有人都會受到殘害。

因此,中山先生說:“這種平等,不是真平等,是假平等。

所以,我們所主張的平等絕不是自然的平等,不是天賦的平等,不是抹去一切體力和智力差異上的平等。那種平等只能出現在基因編輯嬰兒的“孵化中心”裡。我們所說的平等是“民權的平等”、人為的平等或者說社會中的地位平等

真正的平等是什麼樣子?

我們講真正的平等是社會中的地位平等,這不僅排除自然的平等,而且也要排除心理上的平等。要在心理上使一個人覺得自己與他人處在平等的地位,這幾乎是不可能實現的。人在認識水平上存在不平等,在精神上也不平等,在道德觀念裡更是不平等至極。

有些人無慾無求,隨遇而安;有些人吹毛求疵,求全責備。在某些時候,有些人覺得受到了平等的對待,另一些人卻覺得被歧視了。因此,對自我規定不足的人來說,平等是無效的。奴才從不認為自己處於不平等的地位,野心家則到處叫囂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差別對待,社會永遠也無法滿足他們在內心中所追求的那個平等。

富人有富人的平等,權貴有權貴的平等,貧民也有貧民的平等。如果他們站在各自的立場上去表達各自的觀點,那麼平等不過是一個空洞的詞彙。我們需要先找到一切人都有的某些共同點,在這些共同點所及的範圍內,才能談論平等。對於所有不同階層的人來說,他們的共同點便是都處在社會生活中。因此,應當從人的共同特性中,要求一切人,都應當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會地位。政治和社會地位的平等正是所有人共同的底線,是他們的出發點,而不是那個壓迫他們的高壓線。

平等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關係,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因此,平等需要在社會實踐中得到確證和體現,人要在實踐領域中意識到別人和自己是平等的人,把別人當做與自己平等的人來看待,平等才能得到實現。法律條文和法律觀念上的平等還不是實現了的平等,如果只說我們的法律規定人人都平等,所以我們就實現了平等,這乃是一種自欺欺人。

正因如此,平等才是一個歷史的範疇,它無法通過立法而一勞永逸的解決,在不同時代不同地方總是存在不同形式的平等,平等具有歷史性

盧梭: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是什麼?

等級制度意味著社會地位上的不平等

不平等是怎麼出現的?

盧梭的《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所要研究的不是自然不平等的成因,而是社會不平等的起源。我們已經弄明白了,真正的平等是指人們在社會地位和政治地位上的平等。可是究竟是什麼原因,讓一些人擁有了他人所沒有的特權?又是什麼原因使這些特權得以不斷的世襲呢?

我們說過,自然的不平等是不顯著的,即便一個人在體力和智力上擁有更多優勢,但他也無法生產並佔有比普通人多幾十萬倍的財富。即使一個人雄才大略,他也無法統治並操控一國人民的生殺大權。這些地位上的不平等,我們需要從經濟領域去尋找根源。

盧梭認為,如果沒有剩餘產品,單獨勞動還能維持一個人的生存時,那就不會產生不平等。但是冶金和農業的發明改變了人們的生產方式,土地耕種引起了土地的分配,最終造成了連續的佔有,並轉化成生產資料的私有制。在這種狀態下,天然的不平等就不知不覺的跟分配的不平等一同展開了。天然的不平等在生產領域被放大了起來,力氣大的人幹得靈巧,聰明的人發現了減輕勞動的辦法,最終導致“同樣地勞動,有人所獲甚多,有人維持不了生活。”人與人直接的差別在生產方式及生產關係的作用下,變得越來越顯著了。

不平等出現後,經過了三個發展的時期,呈現出否定之否定的規律。

盧梭: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是什麼?

《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認為不平等起源於私有制

不平等狀態的三個發展階段

最初的不平等是體力、智力造成的,是生產活動的結果。生產方式決定著佔有方式,產量豐富的人獲得了更多的土地和牲畜,變成了富裕人口。而懶惰無能或天生殘疾者卻變得身無長物,墮落成剩餘人口,於是他們就只有通過從富人的手裡領取搶奪生活資料的出路了。這是不平等的第一時期。

在這個時期,勤勞致富的人處於不利的地位,因為無論是被領取還是被搶奪,他所佔有東西總是在減少。因此,國家政權和法律的建立成為當務之急,只有通過聯合才能保護和捍衛一切聯合者的生命和財產。擁有剩餘的農業人口便進行了這種聯合,用來抵禦遊牧的蠻族入侵。他們把之前約定俗成的土地佔有方式,通過法律永遠規定下來,把開始出現的不平等給加以固化。

共同體充當每個人的保護者,抵禦蠻族的入侵,保障人民的財產安全。同時,人民要遵守共同體所制定的公約,窮人被斷絕了掠奪財富的念頭,他們只能寄希望於領取,而領取就需要償還,不能償還就要因揹負債務而成為奴隸,導致了社會地位的不平等。最後,人們把共同體中的公共權威委派個一些人去掌管,委派官吏去監督人民決議的執行,這樣又形成了政治地位上的不平等,這便是不平等的第二時期

盧梭: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是什麼?

啟蒙思想家盧梭

官吏往往是由具有崇高威望或者豐厚財富的人來擔任,這些人不僅具有經濟上的優勢,還兼具了政治上的權力。他們利用公權力來鞏固自己家族的地位,廢除選任,大搞世襲,把官職看成了自己的一項家產,把自己看成了國家的業主,特權和等級制度也就由此而產生了。最初合法的權力也就變成了專制權力,這便是不平等的第三時期

盧梭說:“貧與富的狀態是第一個時期所認可的,強與弱的狀態是第二個時期所認可的,第三個時期所認可的則是主與奴的狀態。”亞里士多德認為有些人天生是做奴隸的,這話沒錯,在奴隸制度下便是如此。但是亞里士多德倒果為因了,是奴隸制度導致了人天生的不平等,而不是人天生的不平等導致人終身做奴隸。

在不平等的最後階段,我們又回到了起點:主與奴的不平等狀態,表示著野蠻時代的平等重新歸來——因為所有的奴隸在主人看來都是一文不值,奴隸們都是平等的被剝削著。法律被主人的意志給取代,合法的政府被專制的統治代替。然而“專制君主只有在他還是強者的時候才是主子,一到人們能夠被他攆掉的時刻,他就不能抱怨暴力了。”

對於這種極端的不平等,盧梭給予了最簡練的概括:“支持他的只有暴力,推翻他的也只有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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