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平一男子花800元購買獼猴帶回家,森林公安找上門

羅平縣 獼猴 動物 猴子 發現佩奇 刑法 攝影 羅平新鮮事 2019-07-08

近日,羅平縣森林公安局在對轄區內的重點村寨進行野生動植物巡查排查中,成功查獲一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

羅平一男子花800元購買獼猴帶回家,森林公安找上門

2019年7月1日下午,羅平縣森林公安局再次組織刑偵民警、輔警前往大水井鄉的重點村寨對破壞野生動植物違法行為進行摸底排查。下午4時許,當民警輔警在對大水井鄉伏家凹村一養殖場進行摸排時,發現該養殖場內拴養著一隻猴子,經拍照上傳省級鑑定機構人員識別,確定該猴子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

隨後,民警們就地等待養殖場主人回家。5時許,該養殖場主人嶽某某回到家,民警依法將其傳喚至森林公安局,並迅速開展審訊工作。經審訊,該犯罪嫌疑人嶽某某如實供述了其在羅平縣魯布革鄉一村寨以800元人民幣的價格向一男子購買獼猴的犯罪事實。

2019年7月1日下午,羅平縣森林公安局再次組織刑偵民警、輔警前往大水井鄉的重點村寨對破壞野生動植物違法行為進行摸底排查。下午4時許,當民警輔警在對大水井鄉伏家凹村一養殖場進行摸排時,發現該養殖場內拴養著一隻猴子,經拍照上傳省級鑑定機構人員識別,確定該猴子系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獼猴。

隨後,民警們就地等待養殖場主人回家。5時許,該養殖場主人嶽某某回到家,民警依法將其傳喚至森林公安局,並迅速開展審訊工作。經審訊,該犯罪嫌疑人嶽某某如實供述了其在羅平縣魯布革鄉一村寨以800元人民幣的價格向一男子購買獼猴的犯罪事實。

羅平一男子花800元購買獼猴帶回家,森林公安找上門

目前,該獼猴已被成功救助,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在此,羅平縣森林公安局民警溫馨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明確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作者:郭 飛

▍編輯:羅平縣融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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