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看穿一個人,只需這三點

論語 孔子 慈善 國學 讀書 何晏 國學論壇 2019-07-14

《論語.學而》:“子曰:不患人之不己知,患不知人也”。別人不瞭解自己,其實很正常,沒必要擔心,而最應該擔心的,是自己不瞭解別人。那如何才能看清別人、瞭解別人呢?

《論語.為政》中就講到了孔子的識人方法:“子曰: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人焉廋哉!人焉廋哉!”

《論語》:看穿一個人,只需這三點

這句話就是說,通過視、觀、察這三種方法,就可以瞭解一個人,是君子還是小人,就一目瞭然了,根本無法藏匿。

《春秋穀梁傳》上說:“常事曰視,非常曰觀”。《爾雅釋詁》上說:“察,審也”。劉寶楠的《論語正義》上說:“視、觀、察,以淺深次第為義。”也就是說,“視、觀、察”這三種方法,是由淺入深,分三個步驟,循序漸進的。

《論語》:看穿一個人,只需這三點

一,視其所以。

“以”,何晏的《論語集解》解釋為“用”。皇侃在《論語義疏》上解釋為:“即日所行用之事”。就是說看一個人,先看他日用平常所幹的事情,他現在都幹些什麼,這個近在眼前,只需要看就可以了。但是光看眼前的事情,還不足以瞭解一個人,因為有的人很善於偽裝,你看到的未必是真的,做慈善的未必就是一個好人,打人罵人的也未必就是壞人,光從眼前的一兩件事上,還看不透一個人 。

《論語》:看穿一個人,只需這三點

二,觀其所由。

“由”,《論語集解》上講:“由,經也。言觀其所經從”。《論語正義》:“所由,是前日所行事”。這就是說光從表面上看還不夠,還要從長遠處看,看看他以前是如何做事情的,以前做過什麼事情,他做眼前這些事情的目的和動機是什麼。比如他做慈善,是真的出自仁愛之心,還是沽名釣譽,還是要掩蓋一些罪惡的勾當?他打人罵人,是為了發洩私憤,打擊報復,還是為了這個人好,為了幫助這個人?這樣對這個人的瞭解的就又深了一步。

《論語》:看穿一個人,只需這三點

三,察其所安。

“安”,《論語正義》上講:“安者,意之所止也。”。《論語古注集箋》中說:“行善而安之,則善日進。有過而安之,則惡日積。”

在對他有了以上的瞭解以後,還要細心觀察一下他平常的涵養,他在做完這些事情之後,他的表情如何,他的心情安定於何處。他是安於平淡,還是安於名聞利養?如果一個人表面上雖然經常做慈善,但平日卻安於奢侈享樂,安於名聞利養,這就很值得懷疑了,他做慈善肯定是有目的的,這是小人,不是君子。

《論語》:看穿一個人,只需這三點

所以“察其所安”就是由表象到實質了,要看看他平常安於什麼,不能光看他眼前做的一兩件事情。真正安於平淡的人,不會被外境所困擾,即使賺了很多錢,也不會因此晚上高興的睡不著覺;即使過的日子很窮困,也不會感覺錢財對他有多大的威脅。而安於享樂的人,在發達的時候,也可能會做一些善事,但是一旦陷入貧困,就可能胡作非為了。

“人焉廋哉!人焉廋哉!”孔子說,通過這三種方法觀察一個人,就沒什麼可以逃避的了,把一個人就可以看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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