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驕花園殺人案凶手李鵬飛其人

天驕花園殺人案凶手李鵬飛其人

李鵬飛低著頭表情落寞

天驕花園殺人案凶手李鵬飛其人

宣讀判決結果 (攝影/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張巧珍)

正北方網訊(北方新報融媒體記者 張巧珍)4月16日上午,備受關注的“12·17”天驕花園殺人案一審宣判。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一審以李鵬飛犯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盜竊罪,對其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後,被告人李鵬飛當庭表示不上訴。

作案手段極其殘忍

庭審現場,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披露了李鵬飛的作案細節。2016年3月,被告人李鵬飛和被害人潘高圖、劉繼廣共同經營呼和浩特市碧綠清源水業有限公司。到2018年6月,水業公司因房租到期等原因,被劉繼廣關閉,之後劉繼廣和潘高圖各自成立新的水廠。李鵬飛多次找兩位被害人商談退股一事未果,被告人李鵬飛遂產生了殺害被害人及其家人的想法,併為此準備了尖刀、POS機等作案工具。

2018年12月16日14時許,被告人李鵬飛來到位於呼和浩特市金川開發區的碧綠清源水業有限公司,見劉繼廣孤身一人在公司食堂內,持刀向劉繼廣的胸部和腹部捅刺數刀,劉繼廣倒地,被告人李鵬飛又朝劉繼廣的脖子上割了一刀,在確認其死亡後,李鵬飛從劉繼廣身上拿走500元現金和一部手機以及家門鑰匙,之後將劉繼廣的屍體拖到水業公司食堂床下,又在屍體上蓋了一塊毛毯。隨後,被告人李鵬飛洗了手,用毛巾將作案工具擦拭乾淨,駕車逃離現場。

當日20時許,被告人李鵬飛駕車來到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呼鐵佳園,用劉繼廣的鑰匙打開28號樓二單元4樓中戶,見到劉繼廣妻子張素梅在家中,李鵬飛用事先準備的塑料紮帶綁住張素梅雙腳和雙手,將其帶到衛生間,持刀逼迫其交出銀行卡並說出密碼,將10706.32元轉到自己銀行卡上,隨後持刀在張素梅頸部連割數刀,直到其發不出聲音。李鵬飛拿走張素梅一部華為手機,在現場洗了手,用毛巾將作案工具擦拭乾淨,駕車逃離,藏匿在玉泉區碧海雲天大浴場菸廠店。

2018年12月17日5時許,被告人李鵬飛又駕車前往玉泉區天驕花園小區,進入該小區東高層6單元樓道。7時許,李鵬飛從步梯行至4樓,進入電梯後,發現電梯內有被害人潘高圖的妻女和一位男士。在電梯下行的過程中,李鵬飛先後朝潘高圖的妻女胸部捅刺數刀,將二人捅倒在電梯的轎廂內,電梯下行至一樓時,同乘男子跑出電梯。李鵬飛又乘坐電梯上行至14樓,期間,李鵬飛再次持刀朝倒地的潘高圖妻子捅刺數刀,之後從其身上拿走了一部手機和家門鑰匙。電梯到達14樓,李鵬飛用鑰匙打開潘高圖家門,進入臥室後,趁潘高圖還在床上睡覺,朝其胸、腹部捅刺數刀,隨後去衛生間沖洗手和作案工具,見潘高圖欲起身,又持刀返回臥室,朝潘高圖的頸部、背部連捅數刀,之後將房門鎖上,駕車逃離現場。案發24小時後,李鵬飛被警方逮捕。

李鵬飛被判死刑

“現在繼續開庭,請法警提被告人李鵬飛到庭……”4月16日10時,在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第二法庭,審判長李小明話音剛落,全場寂靜無聲,兩名法警押解李鵬飛進入被告席。庭審現場,李鵬飛披著一件黑色的棉襖,棉襖的衣領髒兮兮的,雙手和雙腳戴著鐐銬,面無表情地站在法庭上。

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鵬飛目無國法,故意持刀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5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被告人李鵬飛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當場使用暴力入戶奪取私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被告人李鵬飛在實施殺人犯罪後,還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入戶祕密竊取被害人財物,其行為又構成盜竊罪。被告人李鵬飛以被害人存在過錯為由,有預謀地實施暴力犯罪,侵害5人生命權,且犯意堅決,至今無悔罪表現。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32條、第263條、第264條、第69條、第57條第一款、第48條規定,判決如下,請全體起立。被告人李鵬飛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犯搶劫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一千元。”法官宣讀完判決書以後,李鵬飛的身子明顯一頓,隨後長長地舒了一口氣。

記者注意到,法官在宣讀判決書時,用了一個“特別”和2個“極”來評價被告人李鵬飛的犯罪行為:犯罪情節特別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

“被告人李鵬飛,你聽清了沒有?”法官詢問。

李鵬飛非常冷靜地回答:“聽清了。”

“你是否上訴?”法官又問。

李鵬飛當庭表示不上訴。

案發前已經離婚

李鵬飛出生於1981年,來自赤峰市阿魯科爾沁旗天山口鎮天海村,案發前居住在科苑家園小區。據熟識他的人表示,李鵬飛文化程度不高,比較實誠,和潘高圖是老鄉。在庭審現場,李鵬飛的家屬並沒有到庭旁聽宣判,只有兩個朋友前來,全程表情凝重。庭審結束,兩個朋友一再追問法官,是否可以再單獨見一見李鵬飛本人。當記者提出進一步採訪他們的要求時,李鵬飛的兩個朋友拒絕了。

因被告人李鵬飛家屬沒有為其委託辯護律師,根據司法程序公平公正的要求,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指定內蒙古英南律師事務所孫慧晶律師擔任李鵬飛的法律援助律師。孫慧晶透露,李鵬飛的父親早年去世,獨留一個老母親在赤峰老家,膝下還有一個孩子,剛剛5歲。不過,早在案發前,李鵬飛已經和妻子辦理了離婚手續,直到案發時還仍然在一起生活。目前,李鵬飛的妻子已經帶著孩子離開了呼和浩特,孫慧晶曾嘗試多次但一直沒有聯繫到其妻子。

律師:他說以前連只雞都沒殺過

關於李鵬飛其人,他的法律援助律師孫慧晶用了“老實人”來評價。

“第一次去看守所見李鵬飛,他的雙手被綁著,坐在椅子上。面對我的詢問非常冷靜。他說的第一句話是‘我沒事,我從小連只雞都沒殺過。’與一般犯罪分子不同,我在與他交流中,他顯得非常地坦然。”孫慧晶律師告訴記者,從她多年的辦案經驗來看,李鵬飛其實是個“老實人”,可能是與受害者在合作的過程中有些問題處理不到位,導致三方矛盾越來越激烈。李鵬飛說,他因為投資一事導致自己生活比較困難,還欠著很多外債,水廠的倒閉意味著一家斷了生活來源,這對他無疑是一個很大的打擊。“因性格、經歷、文化水平受限等等因素,導致李鵬飛面對眼下的困局找不到出路……”孫慧晶律師分析。

被害者家屬:不存在投資虧損一說

庭審現場,多位受害人家屬坐在右側旁聽席上等待宣判結果。當判決結果宣佈,其中一女子情緒崩潰,忍不住抽泣。

此前坊間傳言,李鵬飛、潘高圖、劉繼廣入股位於金川開發區的碧綠清源水廠,每家各佔1/3股份,共計150萬元。當時李鵬飛入股30萬元,剩下的20萬元以每月分紅相抵。截至2018年5月份之前,李鵬飛還清了入股的欠款,但水廠已經破產。因投資打了水漂,李鵬飛便殺人洩憤。

受害者的家屬對此予以否認。“李鵬飛確實只入股30萬元,但是這幾年他也沒少從水廠分紅,截至2018年2月份,他們還在從水廠拿錢。”一名受害者家屬一邊說一邊拿出一沓厚厚的報表給記者看,只見上面寫著“碧綠清源日報表”的字樣,2018年2月1日,收入12854.6元,收款人範XX;2018年2月2日,收入4805元,收款人範XX……這名受害者家屬稱,範XX即李鵬飛的妻子,按照報表計算,水廠每天都有分紅,從投資到水廠倒閉的三年間,李鵬飛的純收入至少在50萬元以上,並不存在虧錢一說。關於李鵬飛的殺人動機,受害者家屬均表示,至今也不理解他為什麼這麼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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