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發林木,棗陽“光頭強”獲刑

林業 楊樹 農業 法律 棗陽市人民檢察院 2017-05-20
濫發林木,棗陽“光頭強”獲刑

在動畫片《熊出沒》裡,伐木工光頭強為了自己的私利,不顧破壞森林環境,揮舞電鋸,肆意砍伐樹木。而兩隻熊,為保護寧靜祥和的原始森林,與其上演了一幕幕搞笑對決。


就像動畫裡一樣,破壞環境的人終將受到應有的懲罰。

棗陽一男子在未辦理林木採伐許可證的情況下,僱請工人,擅自濫伐林木。日前,該案經棗陽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張某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

濫發林木,棗陽“光頭強”獲刑

張某是棗陽某板皮加工廠老闆,因生產需要楊木原料,經人介紹得知棗陽市鹿頭鎮某村林某有楊樹要賣。於是,2016年3月26日,張某在未經林業部門批准的情況下,僱請5名工人前往鹿頭鎮樑子溝,擅自砍伐楊樹。隨後被群眾舉報。經棗陽市林業調查規劃設計大隊勘查,現場共砍伐楊樹75株,採伐蓄積15.8373立方米。

2016年12月30日,棗陽市人民檢察院對張某依法提起公訴。

日前,一審法院判決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森林法規,濫發林木,數量較大,其行為構成濫發林木罪。公訴機關指控罪名成立。案發後,被告人張某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可從輕處罰。遂作出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的判決。

法條鏈接

濫發林木,棗陽“光頭強”獲刑

【濫伐林木罪】:是指違反森林法及其他保護森林法規,未經過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及法律規定的其他主管部門批准並核發採伐許可證,或者雖持有采伐許可證,但違背採伐證所規定的地點、數量、樹種、方式而任意採伐本單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節嚴重的行為。


處罰:犯濫伐林木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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