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國:修路未經審批被處罰金20000元

林業 種植業 法律 農業 安徽財經網 2017-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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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財經網訊 (www.ahcaijing.com)訊 在山林之中修建道路,方便上下山場種植,本是一件利己利他的好事,但若不經批准違法修建,甚至造成防護林帶的植被嚴重損害,將會面臨刑事處罰。

2016年4月至8月,寧國市胡樂鎮霞鄉村村民張某未經林業主管部門批准,擅自僱請他人在霞鄉村茶林組“野豬凹”山場和“蕎麥窪”山場的防護林帶修建林區道路,造成被佔林地全部毀壞,林地種植條件受到嚴重破壞。案發後,張某到案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並對毀壞的部分林地植被實施了恢復。經鑑定:被告人張某修建林區道路佔用的山場為林地,林種為防護林,佔用林地面積為5.93畝。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違反土地管理法規,非法佔用林地,改變被佔土地用途,數量較大,造成防護林林地大量毀壞,其行為已構成非法佔用農用地罪,近日,寧國市法院依法判處其罰金人民幣20000元。

黃曉雪 許豔 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記者曹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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