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樓夢:黛玉住在賈府,是帶了資產還是“白吃白住”?

熟讀《紅樓夢》的紅迷們都知道,林黛玉的財產問題,由於曹公在書中隻字未提,導致它成為了紅樓夢研究中的一段公案。

今天,就和朋友們詳細聊一聊,林黛玉居住在賈府多年,究竟是“白吃白住”?還是“帶資入府”?

一、林黛玉家世:

父親林如海,前科探花,出仕尚不足三載,便升任為蘭臺寺大夫,後調任至揚州任巡鹽御史。祖上曾襲過列侯,到了他這一輩,業經五世。“雖系鐘鼎之家,卻亦是書香之族”。

巡鹽御史是幹嘛的,大家都知道吧,司鹽業專賣的監督和控制。在古代,鹽是非常重要的,關乎著國計民生。

巡鹽御史這個官職有多肥呢?用《金瓶梅》裡的話來形容,“手指縫漏一漏,手底下人就發財了”。

而在明清時,揚州鹽商之富可是天下聞名的。再加上,林如海這個人,雖然有著文人的風骨,但卻不是一味的清高,還是比較精通官場世故的(推薦賈雨村給賈府)。

所以,林如海這個巡鹽御史,肯定是權、錢都不少的。

母親賈敏,更不用介紹了,賈母最疼愛的么女,未出嫁前在賈府可以說是享盡榮華,連王夫人都說,“未出閣時,是何等的嬌生慣養,是何等的金尊玉貴,那才象個千金小姐的體統”。

而林黛玉之所以被寄養的賈府,也只是因為賈敏病逝,林如海政務繁忙,年紀又大了,沒辦法很好地照顧黛玉,再加上賈母幾次遷男女船隻來接…..

所以,前期黛玉確實是以“客”這個身份寄居在賈府,吃住也自然都要倚仗賈府。畢竟賈府家大業大,總不會和客人計較生活費誰出這個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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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林黛玉遺產繼承:

後期,林如海去世,賈母要賈璉陪著黛玉處理後事。“賈母定要賈璉送他去,仍交帶回來。一應土儀盤纏,不消煩說,自然要妥帖。”

按照書中第十四回昭兒的交代,“林姑老爺是九月初三巳時沒的……(賈璉) 大約趕年底就回來”,也就是說,賈璉前前後後要在那裡呆近四個月。

而從賈府到蘇州來回路程,大概只需要一個月,所以,賈璉在那裡的三個月都在幹什麼呢?不用想也知道,自然是協助林如海唯一的血脈林黛玉處理遺產了。

按照書中第二回關於林如海家庭人員構成的描述來看,林如海並沒有除了黛玉以外的直系子嗣、兄弟:

只可惜這林家支庶不盛,子孫有限,雖有幾門,卻與如海俱是堂族而已,沒甚支嫡派的。雖有幾房姬妾,奈何他命中無子。

在封建時代,雖然女兒的繼承權要小於兒子,但是依然得到保障:

唐朝《喪葬令》規定:

“絕戶”之家,在室女可分得未婚兄弟財產之一半,作為自己的嫁妝費用。

南宋時期:

凡“夫亡而妻在”,立繼從妻,稱“立繼”。凡“夫妻俱亡”,立繼從其尊長親屬,稱為“命繼”。

也就是說繼子和女兒都享有繼承權,其中未嫁女會享有3/4的財產繼承權,出嫁女享有1/3的財產繼承權。

明清時代,女兒繼承權又有了大的改善,遺產繼承權遠遠大於明代。所以,林黛玉作為在室女,完全有權利獲得林如海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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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賈母私設小金庫給黛玉:

第二十六回,小丫頭佳慧說:

我好造化!才剛在院子裡洗東西,寶玉叫往林姑娘那裡送茶葉,花大姐姐交給我送去。可巧老太太那裡給林姑娘送錢來,正分給他們的丫頭呢。見我去了,林姑娘就抓了兩把給我,也不知多少。

看過紅樓夢的朋友都知道,大觀園裡主子、下人們的錢都是鳳姐統一發放的。所以,賈母給黛玉的錢明顯不是月錢,唯一的可能是賈母給黛玉的私房錢,而這私房錢的來源,也正是林如海的遺產。

從黛玉對錢的處置態度上來看,對待錢財的態度上,她是很隨意的。只不過由於黛玉年紀小,暫時由賈母幫忙全權處置,自然對這部分錢沒什麼歸屬感。

第五十五回,鳳姐和平兒計算賈府各項開支時,曾說道:

寶玉和林妹妹,他兩個一娶一嫁,可以使不著官中錢,老太太自有體己拿出來。二姑娘是大老爺那邊的,也不算。剩了三四個,滿破了每人花上七八千銀子。環哥娶親有限,花上三千銀子,若不夠,那裡省一抿子也就夠了。

這個說的就很明白了,即使黛玉出嫁,也不是從賈府賬面上出錢,而是由賈母出。雖然作為賈府的“老祖宗”,賈母的體己錢不少,但黛玉這部分錢,極有可能是通過嫁妝的方式,將林如海的遺產返還給黛玉。


紅樓夢:黛玉住在賈府,是帶了資產還是“白吃白住”?


所以,從哪個方面來看,黛玉在賈府都不是白吃白住。

但既然住在人家家裡了,自然肯定要大部分吃人家、住人家、用人家的。外加上賈府那些世俗的老媽子、小丫頭們,對王熙鳳這種厲害的管家少奶奶都敢背地裡亂嚼舌根呢,何況林黛玉這個未出閣的小姐。

再加上賈府家大業大,規矩眾多,肯定不如之前在家裡那樣自在。所以,在這種環境下,黛玉偶爾冒出“寄人籬下”的悲涼感,也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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