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的“識人五法”

李悝 春秋戰國 歷史 萬三千 萬三千 2017-11-01

李悝,戰國初期魏國著名政治家、法學家,法家重要代表人物。他提出了“識人五法”,值得我們參考:

李悝的“識人五法”

第一,居,視其所親。看一個人平常都與誰在一起:如與賢人親,則可重用,若與小人為伍,就要當心;

李悝的“識人五法”

第二,富,視其所與。看一個人如何支配自己的財富:如只滿足自己的私慾,貪圖享樂,則不能重用,如接濟窮人,或培植有為之士,則可重用;

李悝的“識人五法”

第三,達,視其所舉。一個人處於顯赫之時,就要看他如何選拔部屬:若任人為賢,則是良士真人,反之,則不可重用;

李悝的“識人五法”

第四,窘,其所不為。當一個人處於困境時,就要看其操守如何;若不做苟且之事,不出賣良心,則可重用,反之,則不可用;

李悝的“識人五法”

第五,貧,視其所不取。人在貧困潦倒之際也不取不義之財,則可重用,反之,不可重用。

李悝的“識人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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